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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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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4-039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上述议案业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现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26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其中新股发行数量为1,524万股,老股转让数量为30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1.1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4,573,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6,363,6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18,210,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3月22日全部到位,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9]30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2019年4月,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4月,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奇新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新光电”)、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9月,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奇新光电、孙公司奇新光电(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新越南”)、中国工商银行河内市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中的约定。

  截至本次销户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专户余额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及奇新光电、奇新越南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河内市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凭证。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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