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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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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61
转债代码:118046 转债简称:诺泰转债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诺泰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自2024年6月21日至7月11日期间,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泰生物”)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诺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42.33元/股)的130%(含130%,即55.03元/股),已触发“诺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诺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不提前赎回“诺泰转债”,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4年7月12日至2025年1月11日)均不再行使提前赎回权。以2025年1月11日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如再次触发“诺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决定是否行使提前赎回权。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6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4,34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3,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6,248,396.23元。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自2023年12月15日至2029年12月14日),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1号)同意,公司43,4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转债简称为“诺泰转债”,转债代码为“118046”。

  根据《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诺泰转债”自2024年6月21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期自2024年6月21日起至2029年12月14日止,最新转股价格为42.3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诺泰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预计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诺泰转债”自2024年6月21日起开始转股,自2024年6月21日至7月11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诺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42.33元/股)的130%(含130%,即55.03元/股),已触发“诺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不提前赎回“诺泰转债”的决定

  202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诺泰转债”的议案》。鉴于“诺泰转债”自2024年6月21日起开始转股,转股时间相对较短,且考虑到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诺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不提前赎回“诺泰转债”,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4年7月12日至2025年1月11日)均不再行使提前赎回权。以2025年1月11日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如再次触发“诺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决定是否行使提前赎回权。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情况

  在本次“诺泰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2024年1月12日至7月1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诺泰转债”的情况如下:

  单位:张

  ■

  注: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除以上情形外,公司其他相关主体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均未交易“诺泰转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诺泰转债”的计划。如上述主体未来拟减持“诺泰转债”的,公司将督促其依法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诺泰生物本次不行使“诺泰转债”提前赎回权,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诺泰生物本次不提前赎回“诺泰转债”事项无异议。

  六、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诺泰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571-86297893

  邮箱:ir@sinopep.com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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