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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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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9
债券代码:111011 债券简称:冠盛转债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浙江嘉盛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嘉盛”)为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浙江嘉盛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债权最高余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向浙江嘉盛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466.75万元(不包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571XY240625T000096-01),合同约定公司为浙江嘉盛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办理的最高债权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2、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进行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所属子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不超过12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进行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浙江嘉盛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0790991717D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4、法定代表人:卜久贵

  5、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港区嘉兴综合保税区内兴业路105号

  6、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7、成立日期:2006年8月2日

  8、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及其配件的加工、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及其配件的维修服务。

  9、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浙江嘉盛75%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GSP北美有限公司持有浙江嘉盛25%股权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浙江嘉盛资产总额为22,850.16万元,负债总额为12,552.87万元,净资产为10,297.29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23,721.35万元,净利润为717.21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浙江嘉盛资产总额为25,015.42万元,负债总额为14,388.11万元,净资产为10,627.31万元;2024年1-3月营业收入为5,636.49万元,净利润为312.8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3、被担保人:浙江嘉盛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4、保证范围:本保证的担保范围为:《授信协议》项下不超过(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叁仟万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原签有编号为571XY2023020164的《授信协议》项下具体业务中尚未清偿的余额部分、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

  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乙方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人经营稳定,运营正常,资信良好,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进行授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额度,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银行融资、债务担保等担保事项。各项银行贷款及债务担保均为日常经营所需,相互之间提供担保是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已实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7,1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23%。本公司除对子公司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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