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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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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7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16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2024年8月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披露的《麦迪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7月1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60.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64%,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4845%。成交最高价为8.86元/股,最低价为7.7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6.6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6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麦迪科技”)控股股东四川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发展集团”)拟与麦迪科技全资子公司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炘皓新能源”)签订借款合同,安发展集团拟向炘皓新能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借款,按实际需求分批次提供到账,用于支付设备采购款及日常流动资金。借款利息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下简称“LPR”)计算,借款期限为一年。炘皓新能源将以其有权处分的资产为上述借款提供相应抵押。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除与其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接受安发展集团财务资助共2次(不包括本次交易),前述接受关联方借款均为无息借款,且公司无需提供任何担保,公司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过去12个月除前述接受关联人无息财务资助,公司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借款利率公允,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确保公司全资子公司炘皓新能源生产经营持续、稳健的发展,减少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发展集团拟与炘皓新能源签订借款合同,向炘皓新能源提供最高50,000万元的借款,按实际需求分批次提供到账,借款利息按一年期LPR计算。借款期限为一年。炘皓新能源以其有权处分的资产为上述借款提供相应抵押。

  (二)上述借款用途为用于支付设备采购款及日常流动资金。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宁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资金管理部门签订相关具体合同,本授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借款期限到期之日止。

  (五)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安发展集团进行的关联交易(不包含与其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安发展集团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且为公司董事长陈宁先生担任董事的企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之规定,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510705MA62RGBX0L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2017-05-03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海珂花郡16号楼

  法定代表人:陈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日用百货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粮油仓储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养老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木材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酒类经营;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房地产开发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绵阳市安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安发展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且为公司董事长陈宁先生担任董事的企业,除上述情况及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外,安发展集团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甲方(出借人):四川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借款人):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借款总额:人民币伍亿圆整,按乙方实际需求分批次提供到账

  借款用途:支付设备购买款项及日常流动资金使用

  借款利息:借款利率按一年期LPR计算,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

  借款期限:自乙方控股股东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7月12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到账之日起一年。

  四、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次关联交易的借款利息制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公开公正原则,依据双方协商确定,按一年期LPR计算,利率水平公允。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炘皓新能源业务开展对资金的需求,借款用途为用于支付设备采购款及日常流动资金,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利率水平公允,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独立性,符合公司的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确保炘皓新能源生产经营持续、稳健的发展。

  六、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核查意见

  审计委员会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委员陈宁先生回避表决。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四川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与公司全资子公司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提供50,000万元的借款,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开展而进行的,利率水平公允,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确保炘皓新能源生产经营持续、稳健的发展。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过半数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四川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与公司全资子公司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提供50,000万元的借款,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开展而进行的,利率水平公允,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独立性,符合公司的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确保炘皓新能源生产经营持续、稳健的发展。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宁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12个月,除与其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接受安发展集团财务资助共2次(不包括本次交易),前述接受关联方借款均为无息借款,且公司无需提供任何担保,公司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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