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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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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2      证券简称:华润双鹤     公告编号:临2024-069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民主选举,一致同意王婕女士、姜源先生(二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的三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十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上述职工监事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王婕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37,133股(其中37,133股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姜源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12,700股(其中75,133股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照《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12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对其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上述职工监事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与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36个月内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7月12日

  附件:职工监事简历

  王婕女士,1988年9月出生,中国医科大学药学专业大学本科医学学士学位,中国人民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管理学硕士学位。曾任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管理中心分析室职员、实验员、研究助理,党群工作部党委秘书;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团委副书记。现任本公司党群工作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团委书记。

  姜源先生,1973年1月出生,天津商学院管理信息系统专业学士学位,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曾任北京制药厂经营处职员;北京亚康医药经营公司杭州办事处副经理;北京双鹤药业经营有限公司商务部牵头副经理,0号事业部主管、副经理、经理;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管理中心市场业务部总监,代理业务部、北京及儿科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儿科业务部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事业部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纪委委员、纪委书记,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公司事业部纪委书记、党委委员。现任本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062      证券简称:华润双鹤      公告编号:2024-068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7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利泽东二路1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方式投票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召集及主持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陆文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第十届董事会部分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一董事候选人

  ■

  3.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一独立董事候选人

  ■

  4.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为普通议案,均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上述第4项议案涉及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人选,与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杰利、严阿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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