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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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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4-51

  债券代码:127084        债券简称:柳工转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7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7月11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11人,实到会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曾光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了解了会议全过程。本次会议通知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于2024年6月20日实施完毕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10元/股调整为6.90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46元/股调整为10.26元/股。

  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曾光安先生、黄海波先生、文武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郑津先生、苏子孟先生、董佳讯先生、王建胜先生、李嘉明先生、陈雪萍女士、邓腾江先生、黄志敏女士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柳工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3)。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确保董事会第九届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事项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8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柳工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4)。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4-52

  债券代码:127084        债券简称:柳工转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7月11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该项议案获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柳工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3)。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股份回购价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范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实施回购股份价格调整。

  该项议案获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柳工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4)。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4-53

  债券代码:127084        债券简称:柳工转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10元/股调整为6.90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46元/股调整为10.26元/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4月25日~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3.2023年5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54),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名单公示期为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针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异议。

  4.2023年5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5)。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西国资委”)《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桂国资复〔2023〕70号),广西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5.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57)。

  6.2023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符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并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上海礼辉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8.202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1.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股本总额1,951,211,9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2.00元(含税)。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由于公司可转债转股业务致使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分配比例由每10股派发2.00元(含税),变动至每10股派发约1.98677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6月20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根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派息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上述计算公式,调整后的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7.10-1.986770/10≈6.90元/股;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0.46-1.986770/10≈10.26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其他内容均不涉及调整。

  三、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

  根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属于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

  上海礼辉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2024年7月11日,本次行权价格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整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试行办法》《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继续履行相应的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4-54

  债券代码:127084        债券简称:柳工转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董事会第九届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8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的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一、股份回购基本情况

  2024年3月27~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新一期的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柳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柳工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及《柳工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2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前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7~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股本总额1,951,211,9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由于公司可转债转股业务致使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按照分配总额(含税金额共计390,242,392.40元)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总股本由1,951,211,962股变动至1,964,204,506股,分配比例由每10股派发2.00元(含税),变动至每10股派发约1.986770元(含税)。根据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购股份报告书》的约定,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80元/股(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情况

  鉴于公司近期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本次回购价格上限9.80元/股,导致股份回购尚未实施,同时考虑到当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尤其是在混改变革后,公司内生发展动力不断增强,综合竞争力持续提升,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确保本次股份回购事项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的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按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66.6667万股~1,333.333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4%~0.6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8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范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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