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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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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宝第三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宝第三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宝第三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本基金管理人应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此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24年7月18日,并将于2024年7月19日进入清算程序。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宝第三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宝第三产业混合

  基金代码: 00448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05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宝第三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宝第三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将依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4年7月9日日终,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应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清算

  1、本基金最后一个运作日为2024年7月18日,自2024年7月19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如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限等客观因素影响,本基金将先以已变现基金资产为限进行分配,待本基金所持证券全部变现后进行再次分配。

  2、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6、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7、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8、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9、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已于2023年5月15日起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的赎回及其他业务仍正常办理。自2024年7月19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本公司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700-5588、400-820-5050)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1日

  华宝基金关于旗下部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根据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自2024年07月11日起增加民生证券为以下适用基金的一级交易商。

  一、适用基金如下:

  ■

  二、投资者可到民生证券办理上述ETF的开户、认购、申赎及其他业务。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376

  公司网址:www.mszq.com

  (2)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050、400-700-5588

  公司网址:www.fs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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