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易方达中证全指建筑材料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
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易方达中证全指建筑材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就易方达中证全指建筑材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787,场内简称:建材ETF易方达,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3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4年7月9日,本基金已连续3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若截至2024年8月6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特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其他提示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清算期间,投资者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二级市场交易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或登陆网站www.efunds.com.cn了解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司网站公示。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1日
易方达安悦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机构
客户大额申购及大额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7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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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7月11日起暂停易方达安悦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F类基金份额机构客户在全部销售机构的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业务,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在全部销售机构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下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或F类基金份额的金额不超过150万元(含)。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或F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150万元(不含),则150万元确认申购成功,超过150万元(不含)金额的部分将确认失败;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150万元(不含)或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150万元(不含)或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F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150万元(不含),则对该类基金份额的申请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基金管理人将逐笔累加至该类基金份额不超过150万元(含)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该类基金份额其余申请金额确认失败。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及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1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易方达中债
优选投资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费率
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4年7月15日起,调低易方达中债优选投资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并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基金费率方案
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0.20%调低至0.15%。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程序。
基金管理人将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三、本基金调低基金费率事宜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4年7月15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调低基金费率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公告。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3.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附件: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1日
附件: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一、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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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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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ETF增加华宝证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经交易所确认,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证券”)签署的协议,自2024年7月11日起,本公司增加华宝证券为旗下部分ETF的一级交易商(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华宝证券的规定为准。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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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华宝证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70号2、3、4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70号2、3、4层
法定代表人:刘加海
联系人:刘之蓓
联系电话:021-20515392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传真:021-20515530
网址:www.cnhbstock.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