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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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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更正公告

  对于上述盘亏差异的处理结果,逐一分析了差异原因,针对借出的库存商品和在产品获取了借出人员签订的借出单,返厂的原材料获取了仓管人员、采购人员和检验人员签订的物料维修单,并向存货管理人员进行了询问,了解了每项存货盘亏的背景及理由。对于上述盘盈存货,主要系客户返厂售后维修装备的附件,修理完成之后需返还给客户,无需进行处理。通过上述获得的进一步证据,公司认为上表存货账实差异存在合理的理由,无需进行处理。

  3、对于发出商品的盘点方式及情况

  2023年末,公司发出商品453.39万元,占期末存货的2.79%,已发货客户未验收。这些客户单位主要为客户B1、武警部队,因客户属性不能接受实地盘点,因此由年审会计师向客户进行函证确认。同时,检查了出库单、寄出的物流记录、销售合同和销售发票,进行了替代测试。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4、如何保证发出商品盘点的完整性以及如何识别确认发出商品和直接解缴军方产品的权属情况

  如上文所述,发出商品因客户不接受盘点,因此由年审会计师执行函证及替代程序,其中回函确认比例为30.04%,替代程序确认比例为69.96%,合计为100.00%。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此类存货未经客户验收,存货控制权未转移,因此,存货所有权归属于公司。

  针对直接解缴军方的产品,公司已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问询函的回复》中陈述。对于直接解缴军方的军品,客户为军方,公司在经客户代表验收合格并按其要求专门存放于指定的公司军品仓库时,该产品的属性已经转为“顾客财产”,所有权已归军方所有,公司承担暂为保管的职责,并承担存货灭失和保管的风险。因此,公司针对直接解缴军方的产品,其所有权为军方所有,在军方调拨前存放于公司军品仓库,公司承担代管职责。

  二、保荐机构及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保荐机构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并获取相应核查依据:

  (1)核查公司生产与仓储相关内控制度,访谈生产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核查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合理并有效执行;

  (2)查阅2023年末存货库龄情况,查阅相关产品的销售订单,结合订单覆盖率,分析存货与销售订单之间的匹配情况及其合理性,分析2023年末存货余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3)核查对存货进行的跌价测试并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是否充分;查阅期末存货的构成明细表,查阅主要在产品对应的生产计划、领料及期后入库情况;

  (4)查阅公司2023年末存货盘点记录表及会计师的存货监盘记录表;

  (5)核查会计师对期末存放于异地存货发出函证的回函及执行的替代程序;

  (6)核查会计师对存货出入库实施的截止性测试底稿,查阅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存货入库情况,查阅采购入库、产成品入库等核算是否存在跨期;

  (7)查阅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存货出库情况,查阅车间领料、销售成本结转等核算是否存在跨期;

  (8)获取公司2024年一季度末存货明细表,结合2023年末情况以及2024年一季度经营情况分析2024年一季度末存货余额较大的原因。

  2、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2023年末,除少量特殊受托研制订单验收周期较长及特殊原因导致部分存货库龄较长外,公司存货库龄基本为1年以内,且订单覆盖率为69.98%;对于预计无法销售的存货,公司已按实际情况足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3年末存货余额较大具有合理性。

  (2)2024年一季度末存货余额较大的原因与2023年末存货余额较大原因相似,主要系F701、R904等受托研制项目客户验收周期较长,手持光电侦察设备-G003订单库存商品较多所致,具有合理性。

  (3)公司存货盘亏的原因为原材料返厂、销售人员借出库存商品和在产品;存货存在少量账实差异,具备合理性,无需进行处理。

  (4)公司发出商品因客户原因不接受盘点,根据年审会计师发出函证的回函及执行的替代程序,不存在账实差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此类存货未经客户验收,存货控制权未转移,因此,存货所有权归属于公司。

  (5)对于直接解缴军方的产品,其所有权为军方所有,在军方调拨前存放于公司军品仓库,公司承担代管职责。

  (6)根据会计师的监盘程序、监盘比例及监盘结果,公司存货盘点的审计证据充分有效。公司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依据及测算过程,重要假设及关键参数的选取标准及依据合理,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充分、合理。

  (7)公司制定了存货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了解并检查公司生产与仓储相关内控制度,访谈生产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核查内部控制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是否有效。

  (2)检查2023年末存货库龄情况,核查存货与销售订单之间的匹配情况及其合理性。

  (3)核查对存货进行跌价测试并分析存货跌价准备的合理性;检查期末存货的构成明细,抽查在产品对应的生产计划、领料明细及期后入库情况。

  (4)报告各期末,对报告期期末主要库存存货实施监盘程序,监盘比例89.20%,除极少数存货存在数量差异外,基本仓库数量与实有数量相符,该少数不符原因系其他部门借用、返厂维修等原因(均已核查相应流程性文件)所致。

  (5)对期末存放在异地的存货执行函证程序,且已获取“相符”回函。

  (6)对存货出入库实施截止测试,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存货入库情况,检查采购入库、产成品入库等核算是否跨期。

  (7)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存货出库情况,检查车间领料、销售成本结转等核算是否跨期。

  (8)获取公司2024年一季度末存货结存明细,结合2023年末情况以及2024年一季度经营情况分析2024年一季度末存货余额较大的原因。

  2、核查结论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2023年期末,除少量特殊受托研制订单验收周期较长、客户订购量缩减、申报期以前遗留的滞销存货导致库龄较长外,其余存货库龄基本为一年以内,且订单覆盖率为69.98%。公司存在的预计无法销售的存货,已按实际情况进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2)2024年一季度末存货余额较大的原因与2023年末存货余额较大原因类似,主要系F701、R904等受托研制项目的客户验收周期较长,手持光电侦察设备-G003订单库存商品较多所致,具有合理性。

  (3)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过程合理,依据充分,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金额充分、合理。

  (4)公司的存货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盘点程序执行有效,盘点计划制定合理、盘点结果完整准确。

  问题七、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余额12.41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2,119.77万元;本期利息收入1,384.23万元,投资收益1,316.66万元。

  请公司(1)结合具体现金管理内容,说明公司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的匹配性,并结合资金使用计划,说明账面存在大额货币资金的合理性,核实是否存在潜在的资金用途安排或受限情形;(2)说明年审会计师对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的覆盖率、充分性和有效性。请年审会计师对以上问题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机构对上述全部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结合具体现金管理内容,说明公司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的匹配性,并结合资金使用计划,说明账面存在大额货币资金的合理性,核实是否存在潜在的资金用途安排或受限情形

  1、结合具体现金管理内容,说明公司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的匹配性

  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12.41亿元,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银行存款,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等其他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2,119.77万元,系公司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的银行理财产品。货币资金对应的利息收入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科目,交易性金融资产对应的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科目。

  (1)交易性金融资产对应的投资收益情况

  2023年度,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在2023年度产生的投资收益为1,276.09万元,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的收益为40.57万元,均计入投资收益科目,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①结构性存款收益情况

  单位:万元

  ■

  ②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收益情况

  单位:万元

  ■

  综上所述,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在2023年度产生的收益为1,276.09万元,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的收益为40.57万元,计入“投资收益”科目。结构性存款与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与申购相应产品的本金规模、持有期间、收益率相匹配。

  (2)货币资金对应的利息收入情况

  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2.41亿元,公司货币资金的构成主要为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保证金存款等。2023年度,公司货币资金的利息收入为1,384.23万元,于利息实际到账时,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科目。现将利息收入分为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和非活期存款利息收入情况,列示如下:

  ①活期存款利息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

  公司活期存款的收益率为资产存续期间的活期存款利率。如上表所示,公司2023年度活期存款利息为575.62万元,主要系公司2022年12月上市,募集资金到账后产生的利息收入同比大幅增长,活期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与资金规模相匹配。

  ②非活期存款利息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

  如上表所示,2023年度非活期存款利息主要包括: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证金利息,利息收入808.59万元,主要系2022年12月募集资金到账,公司申购多笔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且持有期间较长。非活期存款的利息收入与相关产品的本金规模、利率、持有时间相匹配。

  综上所述,2023年度,公司货币资金的利息收入为1,384.23万元,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科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收益为1,316.66万元,计入“投资收益”科目。公司利息收入金额、投资收益金额与货币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相匹配。

  2、结合资金使用计划,说明账面存在大额货币资金的合理性,核实是否存在潜在的资金用途安排或受限情形

  (1)结合资金使用计划,说明账面存在大额货币资金的合理性

  2022年12月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06,727.69万元。

  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137,709.89万元。2022年12月上市后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积使用募集资金34,530.94万元,其中23,1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剩余11,430.9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募投项目工程款(含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有资金),2023年末公司募集资金余额73,855.12万元(含闲置资金的投资收益、支付的手续费)。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由于特种机器人南通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到客观因素影响导致项目建筑工程进度延缓,进而影响项目整体进度。2023年9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同意将本项目完成时间由2023年10月延期至2024年12月。

  研发中心提升项目由于受外部不利因素和军品计划放缓等影响,实施进度不及预期,无法在原定期限内完成,影响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发挥其最大效益,公司将项目实施进度整体放缓。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经审议,同意将本项目完成日期由2024年10月延长至2026年10月。

  其次,公司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一般在三季度缺口最大,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由上表所示,公司近三年营运资金的平均最大缺口为13,809.67万元,公司为了正常运营需要储备一定的营运资金;此外,本年度公司积极开展技术研发工作,2023年末在研项目为66项,2023年研发费用同比增长20.40%,公司为保障研发项目的实施和批产储备了较多的周转资金;另外,受外部不利因素和军品计划放缓等影响,2023年度的订单签订、生产和交付较年初计划有所下滑,公司储备的营运资金相应支出减少。

  综上所述,公司账面存在大额货币资金主要是由于公司2022年底上市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持有的资金总额增加,但募投项目建设放缓、公司营运资金支出减少,导致公司账面存在大额货币资金。

  (2)不存在潜在的资金用途安排或受限情形

  根据《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针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已充分披露,且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不存在潜在的资金用途安排。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12.41亿元,除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401.89万元为受限资金外,不存在其他资金受限情况。

  (二)说明年审会计师对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的覆盖率、充分性和有效性

  1、对货币资金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的覆盖率、充分性及有效性

  (1)获取全部的银行流水及对账单、征信报告等资料,核对银行流水、银行对账单与账面货币资金余额的一致性;

  (2)监盘库存现金,获取由出纳签字的现金盘点表,将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

  (3)对期末全部银行账户银行存款122,667.08万元、其他货币资金1,401.89万元向银行执行函证程序,函证金额准确性、受限情况,并获得100%相符回函;

  (4)根据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利率测算非活期类存款利息收入,根据活期存款月均余额大致测算活期利息收入,并与实际利息收入对比,分析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的准确性;

  (5)将银行流水及对账单与银行日记账流水对比,进行月度差异核对,并且逐笔分析其原因合理性;

  (6)将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的对账单与会计记录进行双向核对,选择其中收支频繁或者交易异常的账户,并检查银行存款对账单的本年收、付款累计发生额与银行日记账的本年借、贷方累计发生额是否分别相符。对拟实施检查的银行账户,抽取银行日记账中的大额收付款记录,对其相关的原始凭证进行检查,关注交易事项是否和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相关、银行单据注明的收付款单位是否为被审计单位的供应商或客户,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

  (7)关注公司账户是否存在质押、冻结等对变现有限制、或存放在境外、或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对交易性金融资产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的覆盖率、充分性及有效性

  (1)获取结构性存款、浮动收益理财账户对账单,与明细账余额核对,核对金额的一致性,入账的准确性;

  (2)查验开立结构性存款、浮动收益理财账户手续及相关文件、查验账户的合法性;

  (3)询问公司财务人员,了解公司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的会计核算和报表列示方法;

  (4)对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的余额合计2,119.77万元向银行进行发函,检查账面金额的及时性与准确性,已取得100%相符回函。

  (5)检查购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产品协议,根据结构性存款的起始日、到期日、约定利率测算利息收入,并与实际投资收益对比分析投资收益入账金额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6)抽取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减变动的相关记账凭证,检查其原始凭证的完整性与合法性,会计处理的正确性;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处置,其收益是否进行恰当地会计记录。

  二、保荐机构及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保荐机构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并获取相应核查依据:

  (1)查阅会计师对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执行的审计程序;

  (2)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

  (3)关注公司发布的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公告,核查其公告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

  2、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相匹配。公司账面存在大额货币资金符合公司的资金使用计划,具备合理性。公司货币资金不存在潜在的资金用途,除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401.89万元为受限资金外,不存在其他资金受限情况;

  (2)会计师对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执行了完整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充分、有效。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对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执行上述程序。

  (2)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执行鉴证程序并且发表意见。

  (3)关注公司发布的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公告,并且检查其公告内容是否与实际执行情况一致。

  2、核查结论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公司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相匹配;期末公司账面存在大额货币资金合理,且货币资金不存在潜在的资金用途与受限情况。

  问题八、其他。请公司进一步说明以下事项:(1)说明其他应收款中北京维夫帕萨科技有限公司273.44万元待退预付款的业务背景、退款原因及期后进展、与公司及董监高的关联关系,并说明预付款是否具备商业实质;(2)自尹建霞处以0元受让河北优利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5.00%的股权的原因及合理性;(3)2024年一季度末预付账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对以上问题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机构对上述全部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说明其他应收款中北京维夫帕萨科技有限公司273.44万元待退预付款的业务背景、退款原因及期后进展、与公司及董监高的关联关系,并说明预付款是否具备商业实质

  2023年9月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图海光电有限公司(甲方,简称:上海图海)与北京维夫帕萨科技有限公司(乙方,简称:维夫帕萨)签订SY072WCM09产品的采购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

  合同签订后,上海图海按合同约定向维夫帕萨支付了合同总额30%的预付款共计2,734,375.00元。

  上海图海原计划采购该器件生产成显示模组后销售给客户55,用于某型军品的生产。2023年11月,客户55根据其甲方新的监管要求提高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上海图海因不符合新要求而被终止了该显示模组的销售合同。因最终产品的销售合同终止,且维夫帕萨在该合同上尚未发生损失,经友好协商,为保持双方的长期友好合作关系,上海图海与维夫帕萨于2024年1月15日签订了该采购合同的终止协议。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公告之日,维夫帕萨已将收到的预付款2,734,375.00元退回给上海图海。公司向维夫帕萨支付预付款具备商业实质。

  维夫帕萨与公司及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具体原因详见“问题三、关于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之“(一)按照招股说明书口径,补充披露2022、2023年前五大客户、供应商情况…并核实是否存在即是供应商又是客户的情况”之“2、…并核实是否存在既是供应商又是客户的情况”之“(2)存在既是供应商又是客户的情况”。

  (二)自尹建霞处以0元受让河北优利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5.00%的股权的原因及合理性

  通讯距离是地面无人系统发展的瓶颈之一,采用卫星通讯的方式可以有效增加设备的通讯距离。公司拟向上游技术领域拓展,提前布局公司未来可能应用到的技术领域,积极引入技术研发团队,对相关技术进行专项研发。

  河北优利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优利特”)于2019年成立,成立后至双方达成合作意向期间业务开展较少,债权债务及股权结构清晰,便于快速申请卫星通讯业务的相关资质。截至收购基准日,河北优利特净资产为3.64万元,经过商业谈判,公司入股后,可以给河北优利特提供市场及管理资源的支撑。因此,公司自尹建霞处以0元价格受让河北优利特55.00%的股权具有合理性。

  (三)2024年一季度末预付账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一季度末预付账款披露金额为2,128.40万元(未经审计),较期初增加1,533.00万元。公司经核查发现,在编制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时,同一供应商的应付账款、预付账款未做抵销,造成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科目均多入账1,513.71万元,预付账款正确金额应为614.69万元。

  综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预付账款金额较上期大幅增长,系因公司核算及列报错误所致,公司已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更正,正确的预付账款列报金额为614.69万元、应付账款列报金额为14,338.12万元。2023年末预付账款为595.40万元,2024年一季度末预付账款不存在同比大幅增加的情况,具备合理性。

  二、保荐机构及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保荐机构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并获取相应核查依据:

  (1)核查上海图海与维夫帕萨签订的采购合同、记账凭证、付款审批单、银行回单等原始凭证,访谈管理人员,了解预付款的业务背景、退款原因及期后进展,了解公司及董监高与维夫帕萨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通过查询网络公开信息,查询公司及董监高与维夫帕萨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访谈管理人员,了解公司自尹建霞处以0元受让河北优利特55.00%股权的原因及合理性;核查河北优利特的财务报表;

  (4)核查2024年一季度末预付账款、应付账款明细表,相关合同、记账凭证、付款审批单、银行回单等原始凭证,访谈财务总监,了解一季度末预付账款的具体情况。

  2、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2023年末其他应收款中维夫帕萨273.44万元待退预付款为上海图海与维夫帕萨签署采购协议形成的预付款,由于下游客户与上海图海终止相关产品的销售合同,维夫帕萨已将款项全额退还上海图海,维夫帕萨与公司及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预付款具备商业实质。

  (2)公司自尹建霞处以0元受让河北优利特55.00%的股权为公司拟向上游技术领域拓展,提前布局引入技术研发团队,河北优利特经营业务较少,净资产较低,公司以0元受让股权具备合理性。

  (3)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预付账款金额较上期大幅增长,系因公司核算及列报错误所致,公司已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更正,正确的列报金额为614.69万元,不存在同比大幅增加的情况,具备合理性。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与维夫帕萨的合同,了解合同内容,并向相关人员了解该合同的已履行进度,合同解除的原因及业务背景,是否存在纠纷,待退回款项的期后收回情况,并就该合同情况向该公司负责人进行访谈,核实合同状态以及待退回款项的真实性。

  (2)查询维夫帕萨的工商信息,访谈公司业务人员,与该公司的合作目的,该公司的技术水平,公司与其合作的必要性。

  (3)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收购河北优利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目的,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检查公司对该公司的收购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获取公司一季度预付账款明细,检查期末列报预付账款金额的准确性。

  2、核查结论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维夫帕萨与公司及董监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与维夫帕萨的交易具备商业实质,合同取消系不可预见的特殊原因所致,截至目前,该公司已将全部预付款项退回。

  (2)公司自尹建霞处以0元受让河北优利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5.00%的股权,系为拓展上游技术领域,提前布局,引入研发团队进行专项研发,投资行为目的具有商业合理性。

  (3)2024年一季度末预付账款金额较大系因核算不准确所致,公司已更正相关披露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88084      证券简称:晶品特装   公告编号:2024-032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4】021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就问询函关注的问题,公司逐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落实,并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内容进行了更正。

  一、更正原因

  1.公司在统计“已签合同和已获得备产通知单但尚未验收交付的订单金额”时由于统计遗漏,造成披露金额较实际金额少0.23亿元(含税)。

  2.公司在编制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时,同一供应商的应付账款、预付账款未做抵销,造成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科目均多入账1,513.71万元。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做出更正。

  二、更正情况

  1.“一、主要财务数据”之“(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8,442,518.4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7.93%,主要系受军工行业形势和计划执行进度影响,本期验收交付的产品有所减少所致。目前公司订单充足,截至本报告期末,已签合同和已获得备产通知单但尚未验收交付的订单金额约为1.27亿元(含税),正在走合同签订流程的意向订单(不含上述备产订单)金额约为0.64亿元(含税),主营业务保持稳定可持续发展。

  更正后: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8,442,518.4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7.93%,主要系受军工行业形势和计划执行进度影响,本期验收交付的产品有所减少所致。目前公司订单充足,截至本报告期末,已签合同和已获得备产通知单但尚未验收交付的订单金额约为1.50亿元(含税),正在走合同签订流程的意向订单(不含上述备产订单)金额约为0.64亿元(含税),主营业务保持稳定可持续发展。

  2.“四、季度财务报表”之“(二)财务报表”之“合并资产负债表”更正如下:

  更正前: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进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艳娥

  更正后: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进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艳娥

  三、其他说明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后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版)》将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公告的复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公司对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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