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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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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4-47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提升公司经营和管控效率,积极构建适应公司发展战略要求的组织体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对现有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和优化。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公司对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战略规划有效落地和战略目标实现,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0日

  附件: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

  ■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4-46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财务负责人和总法律顾问的公 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财务负责人和总法律顾问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确保公司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聘请黄宗衡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请殷健先生兼任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一致。

  黄宗衡先生、殷健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条件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条件规定。黄宗衡先生、殷健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0日

  附件:

  黄宗衡先生、殷健先生个人简历

  1.黄宗衡,男,197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兼任风华高新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风华(苏州)高新科技有限公司监事、风华高科(香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历任:广东十六冶建设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主管、副部长,广东省黄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与监事会部部长、财务部部长。

  2.殷健,男,1983年9月出生,民建会员,英国华威大学硕士研究生,律师,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广东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通过法律、会计、基金、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历任: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钛一车间副主任、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第七届云浮市政协委员;获得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云浮市十大杰出青年,云浮市创业之星等荣誉。

  截至目前,黄宗衡先生和殷健先生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黄宗衡先生和殷健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黄宗衡先生和殷健先生均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4-45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 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7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7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及决定的事项,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财务负责人和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结合公司发展需要,经逐项表决同意聘请黄宗衡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请殷健先生兼任公司总法律顾问。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聘请财务负责人和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战略规划有效落地和战略目标实现,同意对公司内部管理的组织架构及部分职能进行优化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结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治理最新监管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经逐项表决同意公司制定及修订《公司财务基本管理制度》《公司合规管理制度》《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制定及修订后的上述内部控制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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