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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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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0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世纪利通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利通”)与江南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期限为40个月,本次担保金额为18,537万元。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世纪利通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为世纪利通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00,126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0.58%,对外担保余额为49,87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0.17%。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所有担保均是为全资子公司世纪利通进行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公司与江南金租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经营活动及业务拓展的需要,2024年度公司拟为世纪利通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等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银行借款、信用担保、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日常经营货款担保等)等内容,由公司与相关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上述额度为2024年度公司为世纪利通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人与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等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

  世纪利通在向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等办理上述相关业务时,公司拟在上述额度内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贷款银行、担保金额、担保期间及担保方式等。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世纪利通与江南金租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和《供货合同》,为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2024年7月9日,公司与江南金租签订了《保证合同》。保证世纪利通将全面履行其在本次融资租赁合作的一切义务,并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项目下的所有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三、被担保人具体信息

  1、公司名称:上海世纪利通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MACM23U76H

  3、成立日期:2023年6月1日

  4、法定代表人:史旭平

  5、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已全部实缴出资)

  6、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鼎源路618弄1号29幢2层A222室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世纪利通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南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期限: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三年时止。如主债权为分期履行,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时止。

  担保金额:人民币18,537万元

  担保范围:1.本合同所担保的范围为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无论该债权是否基于融资租赁关系产生),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按照主合同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风险金、约定损失赔偿金、留购价款、其他应付款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加速到期款、提前结束款、占用费、租赁物使用费、资金使用费以及承租人按照主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的其他应付款项,以及承租人应当履行的除金钱支付义务以外的其他义务,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的款项;

  2.债权人维护及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为实现权利而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保全保险费、执行费、审计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政府规费、律师费、差旅费及第三方收取的依法应由承租人和保证人承担的费用等);

  3.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应付的其他款项。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降低被担保人的项目融资成本和满足项目开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况。全资子公司世纪利通具备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00,126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0.58%,对外担保余额为49,87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0.17%。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所有担保均是为全资子公司世纪利通进行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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