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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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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4-056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4年7月9日,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二个交易日低于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若公司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4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公司应当披露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

  3、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截至2024年7月9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二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6月24日收盘价首次低于1元,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公司于2024年7月6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公司于2024年7月9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本次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面值退市的第四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已进入预重整程序,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3、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4-057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披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

  注:上述表格中,扣除后营业收入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受公司重要子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主要产品委外加工产量不足导致销售不及预期等因素影响,公司净利润为负。

  2、报告期内,受公司重要子公司大连德泽药业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影响,各项主要财务指标较去年同期均发生不同幅度下降。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4-058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变更为“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661号双创大厦17楼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同时将登记地点和联系地址变更为“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661号双创大厦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地址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1)。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会务安排需要,同时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好地参会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由“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58号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会议室”变更为“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661号双创大厦17楼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同时将登记地点和联系地址变更为“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661号双创大厦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变更后,不便参加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仍可以通过网络投票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上述地址变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除上述变更外,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及审议议案等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化。现将变更后的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18日(星期四)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2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2日,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等。

  (八)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661号双创大厦17楼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信息。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出席人的身份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果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登记方式: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三)登记地点: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661号双创大厦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四)登记时间:截至2024年7月16日17: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661号双创大厦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敏、丛爱飞

  电话/传真:0736-7320908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7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按下列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并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08”,投票简称为“景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4-059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已进入预重整程序,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3、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继续以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推动化解当前面临的风险,如果后续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5、重整执行完毕后仍可能存在的风险

  若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减轻或消除历史负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景峰,证券代码:000908)交易价格于2024年7月5日、8日、9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14.65%,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已经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24-043);

  6、公司在关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同日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57),预计2024年上半年净利润为负值,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修正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

  3、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已进入预重整程序,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4、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继续以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推动化解当前面临的风险,如果后续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6、重整执行完毕后仍可能存在的风险

  若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减轻或消除历史负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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