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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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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ST东园  公告编号:2024-058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1月1日一一2024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

  扣除后营业收入,是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营业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生态建设业务方面,尽管公司项目拓展实现重大突破,新中标及新签订单量增长明显,但由于新中标订单产值转化具有周期性,当期转化率较低。同时,2024年上半年公司为加速回款,促进项目尽快达到回款条件,重点推动存量项目结算,项目结算扣减对当期营收冲减较大。工业废弃物循环再生业务方面,出于对资金等风险的考虑,业务规模有所控制,营收出现了一定程度下滑。此外,应收款项按账龄计提减值准备对利润侵蚀较大,公司各项费用占营收的比重仍较高,导致净利润出现亏损。

  目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依法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预重整相关工作,争取通过成功执行重整计划,最大程度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帮助公司恢复健康发展状态。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的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ST东园   公告编号:2024-056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累计诉讼及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要求,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的诉讼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的诉讼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242,474.27万元(含公司作为原告的应收账款清收案件),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231.72%。公司对近期诉讼涉案金额较大或影响较大的案件进行公告,新增案件及具体进展情况详见附表《诉讼情况统计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事项详见附表。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2024年6月30日,除本次附表披露的诉讼以外,前次披露的案件暂无最新进展。除已披露诉讼外(含前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诉讼涉案金额共约1,954.33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9.93%。

  2、据统计,2021-2023年已经结案的公司作为被告的被诉案件中,案件审减率(即(原告起诉标的金额-生效判决确定金额)/原告起诉标的金额)分别为54.0%、42.0%和34.20%。鉴于本次披露的相关诉讼尚未完结,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九日

  附表:诉讼情况统计表

  ■

  ■

  注:除本次附表披露的诉讼以外,前次披露的案件暂无最新进展。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ST东园   公告编号:2024-057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湖南瑞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和2024年5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自本议案获得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为了满足各控股子公司的发展需求,将47.8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分配至有担保需求的各级控股子公司。

  上述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上《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瑞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瑞华”)之全资子公司湖南瑞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瑞华”)因生产经营的需要,近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湖南瑞华向银行申请借款1,000万元,重庆瑞华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湖南瑞华为重庆瑞华提供反担保。

  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可向重庆瑞华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0,000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前,重庆瑞华及其下属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48,800万元,本次担保后,重庆瑞华及其下属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47,8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瑞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6月23日

  3、注册地点:韶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大厦5楼

  4、法定代表人:朱玉波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环保咨询;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有色金属材料及其粉末制品、煤炭及制品、纸制品的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绿化管理;物流代理服务;物流咨询服务;废旧机械设备拆解、回收;摩托车批发、零配件零售;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的零售;水污染治理;非金属矿及制品的批发;仓储代理服务;仓储管理服务;仓储咨询服务;普通货物运输(货运出租、搬场运输除外);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重庆瑞华70%股权,重庆瑞华持有湖南瑞华100%股权。

  8、财务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湖南瑞华总资产7575.34万元,总负债7458.35万元,净资产116.99万元,或有事项总额0,2023年度营业收入1.78亿元,利润总额-98.88万元,净利润-116.91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湖南瑞华总资产9422.30万元,总负债9362.05万元,净资产60.25万元,或有事项总额0,2024年1-6月营业收入1.08亿元,利润总额-56.13万元,净利润-56.74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中2023年12月31日数据经审计,2024年6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9、经核查,湖南瑞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额度:本金不超过1,000万元

  3、担保期限: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风险控制措施:湖南瑞华为重庆瑞华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湖南瑞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穿透后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本次担保额度较小,且湖南瑞华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66,087.67万元,占2023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351.67%。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71,164.36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94,923.31万元,占2023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分别为869.48%和482.1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逾期债务及在审诉讼对应的担保金额为4,872.81万元。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因租金收益权转让相关事宜向公司提起诉讼。2023年3月,二审判决后各方达成和解,但由于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且判决生效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最高额保证合同》;

  3、《反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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