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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4-056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24年7月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7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9日9:15至15:00。

  (2)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卢柏强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2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53,596,7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231%。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36,900,3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7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6,696,4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90%。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为:

  1.01. 关于选举卢柏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353,484,1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8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583,8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56%。

  卢柏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关于选举高焕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353,484,1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8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583,8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56%。

  高焕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关于选举王时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353,484,1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8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583,8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56%。

  王时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为:

  2.01. 关于选举徐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353,484,1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8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583,8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56%。

  徐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关于选举姜帆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353,484,1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8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583,8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56%。

  姜帆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表决结果为:

  3.01. 关于选举胡婷婷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353,484,1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8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583,8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56%。

  胡婷婷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3.02. 关于选举孙承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353,484,1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8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583,8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56%。

  孙承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4、审议《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光筑农业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3,484,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反对11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583,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56%;反对11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期)及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3,527,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5%;反对6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627,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61%;反对6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关于2022年第一期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3,527,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5%;反对6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627,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61%;反对6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3,527,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5%;反对6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627,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61%;反对6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3,527,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5%;反对6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627,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61%;反对6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陈本荣、杨育新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4-060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通知于2024年7月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7月9日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胡婷婷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胡婷婷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七月十日

  附件:胡婷婷女士简历

  胡婷婷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5年出生,本科。2007年加入公司,历任子公司应收会计、应收组长、总账会计及财务部长职务。现任子公司深圳田田圈互联生态有限公司、深圳田田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兼任光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田田圈互联生态有限公司、烟台顺泰植保科技有限公司、海南诺泽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嫩江嫩诺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全椒县稼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张家口瑞德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漳州市诺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韶关市金农会田田圈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吉林省沣华立邦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临泉县瑞达农资有限公司、安徽凤凰岭田田圈农业有限公司、浙江禾佳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贺州市田田圈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大连田田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临澧春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徐州佑诺农资有限公司、临漳县田田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西双版纳永耀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农金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领鲜佳品食品有限公司、郁南县富赢田田圈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监事。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24.6万股(未解禁限制性股票,尚待办理回购注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4-059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通知于2024年7月1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7月9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卢柏强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已经完成换届,现决定选举卢柏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卢柏强先生简历附后。

  二、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已经完成换届,现决定选举王时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王时豪先生简历附后。

  三、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选举卢柏强先生等5名董事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具体任职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卢柏强先生、徐佳先生、姜帆先生。卢柏强先生为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徐佳先生、卢柏强先生、姜帆先生。徐佳先生为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徐佳先生、姜帆先生、高焕森先生。徐佳先生为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姜帆先生、徐佳先生、王时豪先生。姜帆先生为召集人。

  上述各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四、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已经换届,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现董事会决定聘任高焕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高焕森先生简历附后。

  五、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已经换届,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现董事会决定聘任谢文忠先生、李广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谢文忠先生、李广泽先生的简历附后。

  六、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办公室主任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已完成换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董事会决定聘任莫谋钧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办公室主任,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莫谋钧先生简历附后。

  董事会秘书莫谋钧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电话:0755-29977586;电子邮箱:npx002215@126.com。

  七、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已完成换届,现决定聘任袁庆鸿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袁庆鸿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七月十日

  附件:简历

  卢柏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2年出生,硕士,高级农艺师。曾任深圳市农科中心果树所副所长、所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主要社会兼职: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农药协会名誉会长、广东省高科技产业商会副会长。2008年被评为全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劳动模范,2009年获得深圳市宝安区区长奖,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24.39%股权,并持有本公司股东深圳市诺普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94%的股权。兼任东莞永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东莞市永豪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时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7年出生,硕士。1999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营销部长、营销总监助理、总经办副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职,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任广东乡丰绿翠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丰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广东乡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田田农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诺臻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任郁南县富赢田田圈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深圳农金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兴旺生物种业有限公司董事;与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东云南华诺永利实业有限公司1.89%的股权;持有广东田园乡丰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7.71%的股权;持有广东乡丰绿翠产业发展有限公司10.00%的股权比例,并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7.8412万股、限制性股票98万股(其中包含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符合解除限售要求需进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25万股,此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高焕森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出生,硕士。曾供职于贵州科学院生物研究所、贵州省科委社会发展处。1999年加入公司,历任本公司销售部长秘书、片区经理、总经理秘书、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诺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东云南华诺永利实业有限公司4.17%的股权,并直接持有公司股票40.40万股、限制性股票440万股(其中包含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符合解除限售要求需进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08万股,此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谢文忠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年出生,本科。曾供职于衡阳轧钢厂、深圳新世纪有限公司。2009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办公室主任、市场部副总监、田田圈品牌总监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致良知农学院执行院长、品牌和文化中心总监、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5.6万股、限制性股票274.4万股(其中包含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符合解除限售要求需进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58.4万股,此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广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年出生,博士,正高级工程师。曾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任教六年,在华南理工大学完成博士后研究,历任公司研究所所长、办公室主任、战略市场部总监等职位,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研究院院长。兼任控股子公司青岛星牌作物科学有限公司、福建新农大正生物工作有限公司董事长,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6.1824万股、限制性股票150万股(其中包含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符合解除限售要求需进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32万股,此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莫谋钧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2年出生,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武汉大学硕士,香港中文大学硕士(FMBA),审计师。曾供职于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中集集团。2010年4月加入公司,历任审计部副部长、办公室高专等职。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办公室主任。兼任控股子公司深圳田田圈互联生态有限公司、深圳润康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参股公司深圳达农互联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农金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全资子公司深圳诺普信作物科技有限公司、福建诺德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与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票8万股、限制性股票144万股(其中包含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符合解除限售要求需进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26万股,此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

  联系电话:0755-29977586

  电子邮箱:npx002215@126.com

  袁庆鸿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出生,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经济学士,高级会计师(副高)。曾供职于广州浪奇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高露洁有限公司。2007年9月加入公司,先后担任财务部长、财务总监助理职务,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兼任控股子公司青岛星牌作物科学有限公司董事,与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票0.6万股、限制性股票50.4万股(其中包含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符合解除限售要求需进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22.4万股,此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4-058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公司工会委员会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工会委员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结果,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名单如下:

  1、非独立董事:卢柏强先生、高焕森先生、王时豪先生

  2、独立董事:徐佳先生、姜帆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第七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工会委员会会议决议选举结果,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名单如下:

  1、非职工代表监事:胡婷婷女士、孙承艳女士

  2、职工代表监事:袁廷玉先生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少于公司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4-057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期)及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第一期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数量合计为7,309,617股,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变更为1,005,191,310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8月23日,9:30-11:30,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何彤彤

  邮政编码:518102

  联系电话:0755-29977586

  电子邮箱:npx002215@126.com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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