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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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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万〉2024-068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上半年主要工作进展和业绩亏损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业务重整和化解风险的“一揽子方案”,坚定瘦身健体,降解风险,取得积极进展:实现高品质交付7.4万套房子,全面完成预定计划;保障公开市场债务正常兑付;实现销售金额1,273.3亿元,保持行业第一阵营;实现大宗交易回款93.4亿元;印力集团完成商业基础设施REIT的发行,发行规模32.6亿元。同时公司全面聚焦综合住区开发、物业服务、租赁住宅三大主业,产品线建设更加成熟,管理更精细化,产品服务竞争力进一步提高。

  尽管公司较早意识到转型发展的重要性,但转型业务投资超出了资源和能力的边界。同时,公司未能完全摆脱惯性,部分开发项目投资过于乐观,拿地成本较高。随着这些项目在2024年进入结算,公司结算业绩受到重大影响。同时,公司为确保现金流安全,通过价格折让加大库存去化和资产处置力度,导致公司业绩压力进一步加大。报告期内公司预计出现亏损,具体原因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结算规模和毛利率显著下降。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业务结算利润主要对应2022年、2023年销售的项目及2024年上半年消化的现房和准现房库存。这些项目大部分为2022年前获取的土地,地价获取成本较高,后续销售阶段市场持续下行,销售情况和毛利率均低于投资预期,导致报告期结算毛利总额大幅减少。

  (二)公司对部分项目计提了减值。

  (三)部分非主业财务投资出现亏损。

  (四)部分大宗资产交易和股权交易价格低于账面值。

  公司对业绩亏损深表歉意。报告期内,公司聚焦现金流安全,按照“一揽子方案”的明确路线图,推进业务重整和风险化解,着眼长远推动转型升级。公司有信心、有决心聚焦主赛道,在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中,尽快重回健康可持续发展道路,回馈股东。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内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正式披露的 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万〉2024-069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骨干管理人员拟通过信托

  计划增持公司A股股票的公告

  本次拟增持的公司骨干管理人员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主体和规模: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骨干管理人员拟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2亿元,委托第三方通过信托计划自愿增持公司A股股票。

  2、增持计划的价格和方式: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逐步实施增持计划。增持方式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3、增持计划的期限:自本公告披露日起 6 个月。

  4、相关风险提示: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政策或市场情况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的风险。

  基于对行业和公司未来发展的长期信心,公司骨干管理人员拟自筹资金人民币2亿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自愿增持公司A股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增持主体:公司骨干管理人员拟委托由员工代表设立的法人主体(以下简称“受托人”)实施增持计划。受托人拟通过服务型信托计划具体开展增持,信托计划仅能依据受托人发出的授权指令进行交易。公司骨干管理人员具体包括在公司全职工作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总部、开发经营本部和各业务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员工等。

  2. 增持目的:基于对行业和公司未来发展的长期信心,公司骨干管理人员拟实施增持计划以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3. 增持股份种类及方式: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4. 增持金额:人民币 2亿元。其中,在公司全职工作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集团党委成员等15人出资额不低于人民币7300万元,其他骨干管理人员共1847人出资额不超过人民币1.27亿元。

  5. 增持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

  6. 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受托人将通过信托计划方式实施,并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等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7.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筹资金。

  8. 承诺事项:公司骨干管理人员和受托人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本次增持计划及后续股份管理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本次增持的股票将自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并披露之日起锁定两年,期满后依法依规处理。投资股票的盈亏由公司骨干管理人员自负。

  9.其他事项:公司骨干管理人员在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未曾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 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政策或市场情况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的风险。

  2.资金来源为公司骨干管理人员自筹资金,如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及时筹措到位,将可能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全实施的风险。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附件: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截至目前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九日

  附件: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截至目前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

  在本次增持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减持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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