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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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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4年7月9日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1条规定,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3条的规定,公司应当披露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3.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相关规定,若2025年4月底前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显示2024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1条第(四)款的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2024年7月9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面值退市的第一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相关规定,因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2023年度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均未消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相关规定,若2025年4月底前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显示2024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2.公司已完成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的内部控制缺陷相关整改工作,根据独立董事相关要求正在安排落实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核有关内部控制缺陷消除事项的相关事宜。与此同时,公司董事会正持续积极督促管理层努力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改善公司经营状况,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提振市场信心,力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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