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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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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兴合安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费率、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兴合安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兴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7月9日起,调低本基金的管理费率、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并对基金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一、管理费及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调整情况

  ■

  二、基金合同修订

  ■

  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2024年7月9日起生效。本公司将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相应更新。

  三、重要提示

  1.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本公司网站(www.xh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x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997-0188) 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兴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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