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7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93         证券简称:南华期货           公告编号:2024-026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7月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由厉国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增强投资者信心;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占公司资产的比例较小,对公司财务及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借入或发行次级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借入或发行次级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3093         证券简称:南华期货         公告编号:2024-023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管清友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管清友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管清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管清友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管清友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其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的相关职责。管清友先生与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注意。

  管清友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管清友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核,并于2024年7月8日由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徐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徐林先生的有关资料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本次变更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9日

  附件:

  徐林先生:197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现任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首席专家兼《公共政策内参》总编。

  徐林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失信行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603093        证券简称:南华期货        公告编号:2024-025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7月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7月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由董事长罗旭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10,000 万元(含本数)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90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59万股-719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9%一1.1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4-02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2/3以上董事会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借入或发行次级债的议案》

  公司因战略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及《期货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借入或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次级债,用于补充公司净资本和/或偿还借款和/或补充营运资金。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3093         证券简称:南华期货         公告编号:2024-024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最终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9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资金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 回购股份方式:采用集中竞价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东阳市横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为控股股东,其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东阳市横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否减持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余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暂无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相关风险提示:

  1.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或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并依照法律、法规和《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如果在此期限内发生以下情况,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下限后,授权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

  注:拟回购数量按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

  本次回购股份拟作为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未能使用完毕,则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使用股份将被注销。相关政策如有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90元/股(含本数),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资金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回购期间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后期实施情况为准。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之后3年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对应未转让(未全部转让)的剩余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362.1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8.04亿元,期末公司货币资金186.40亿元。若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1亿元全部用完,按 2024年3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金额约占公司总资产的0.28%,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2.63%。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不超过1亿元的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该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回购期间暂不存在增减持计划。若本次回购期间拟实施股票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东阳市横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为控股股东,其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东阳市横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否减持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余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暂无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作为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公司将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完成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将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注销本次回购的未使用部分股份,并就注销股份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的法律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或持续经营能力。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提高本次回购股份相关工作效率,保证本次回购股份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按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3、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5、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决定是否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或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并依照法律、法规和《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3093        证券简称:南华期货        公告编号:2024-027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7月2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横店大厦9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24日

  至2024年7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4年7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道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7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横店大厦9层会议室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写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并提供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的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电话:0571-87833551

  传真:0571-88385371

  邮编:310000

  3、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横店大厦12层会议室

  4、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

  特此公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7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