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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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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认为上述事项不涉及前期差错更正。义乌清越于2023年5月9日在义乌市税务局办理完毕退抵税费申请(增值税留抵抵欠),即以增值税留抵税额抵扣税款4,441.99万元,公司5月份纳税申报表上已作为进项税转出。考虑到该事项的特殊性,公司在与义乌地方政府和税务部门进行持续沟通后,认定不涉及前期会计差错,将上述进项税转出记入2023年的“主营业务成本”。相关分析如下:

  1)在退税期间(主要指2020年9月-2022年3月),义乌清越按照相关要求实施的相关出口退税,均经过包括主管税务机关在内的各方审核认可,并且主管税务机关在此期间前后3次出具纳税合规证明,公司在相关期间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是正确的。

  义乌清越自2020年起从事电子显示屏等产品的出口贸易,采取了综保区“内-外-内”业务模式。义乌清越已实际将货物出口销售并运送至综合保税区内,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一条第二项第 2点的规定,属于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并根据出口业务中取得的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装箱单、运输单、形式发票等申请生产企业出口免抵退税相关事宜并报送相关资料,通过了海关、外汇和主管税务机关的审核,且公司已于2020年9月至2022年3月共18次实际收到出口退税款项4,441.99万元。并且义乌清越在申报期内分别于2021年6月30日、2022年1月14日、2022年7月8日共3次收到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合规无欠税证明,意见均为未发现欠税及重大涉税违法违章行为。

  申报出口退税时,公司会计处理为:借:应收出口退税款,贷: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一出口退税;公司收到退税款项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出口退税款。

  在编制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表时,公司对相关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均是合理使用编制和报出上述财务报表时已经存在且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而作出的,相关期间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于2024年3月21日确认义乌清越自查结果,同意将4,441.99万元进项税2023年度作不予抵扣处理,并且明确了该纳税行为发生在2023年度,未予处罚及征收滞纳金。对此事项,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并未认定涉及前期追溯。义乌税务局也于2024年3月13日出具了义乌清越近4年(2020年3月26日一2024年2月29日)无被税务机关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的证明。

  如前所述,公司在出口退税期间已按照相关要求完成了货物实际出口的全部流程,当时相关出口退税也均经过海关和税务机构的审核,税务机关也在相关期间出具了纳税合规无欠税证明,认定未发现公司存在欠税及重大涉税违法违章行为。本次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要求公司于2023年将已退税款进行归还(以将4,441.99万元进项税2023年度作不予抵扣处理的方式实施)属于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新发生的变化,不涉及欠税及重大涉税违法违章行为。一方面,针对上述涉税事项,税务机关未认定涉及前期追溯,也未对公司进行处罚或征收滞纳金;另一方面,义乌税务局于2024年3月13日出具了“义乌清越近4年(2020年3月26日一2024年2月29日)无被税务机关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的证明和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于2024年3月21日确认的公司自查整改情况说明,表明税务机关对公司之前已申报退税相应收入对应出口业务的实质和真实性不持异议,主管税务机关并未否认相关收入为出口免抵退税收入,公司在相关期间不存在税收违法行为。

  因此,整体来看,公司认为上述涉税事项不涉及前期差错,在2023年度将4,441.99万元不予抵扣进项税记入了2023年度“主营业务成本”。

  综上,公司前期针对相关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均是合理使用编制和报出相关前期财务报表时已经存在且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而作出的,本次涉税事项属于随着时间的推移,税务机构对相关认定新发生的变化,不涉及前期差错,公司2023年度将4,441.99万元增值税进项税作不予抵扣处理而将其记入2023年度“主营业务成本”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根据第三方复核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异议独立董事耿建新就涉税事项发表最终意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公司税务事项进行专项复核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决议,同意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本次税务事项进行专项复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选定税务机构进行签约等后续事宜。

  相关事项推进过程中,公司已真实、准确、完整的向独立董事提供了税务事项的相关材料,全力配合独立董事履职。

  2024年5月14日,公司聘请的第三方中介机构中汇税所出具了《专项审核意见书》(中汇税专[2024]0232号),独立董事耿建新根据已取得的相关材料和报告内容,认可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关于税务事项的相关内容,并签署了《关于定期报告异议事项的书面认可意见》,公司已将相关情况于2024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8、关于义乌清越海关稽查事项。据年报披露,2023年11月14日,公司子公司义乌清越收到宁波栎社海关发送的《稽查通知书》,稽查范围是义乌清越在2020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15日期间进口货物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目前宁波栎社海关正针对义乌清越进口电子纸母片产品申报的海关税则编码准确性,以及其对外支付的相关“权利金”是否属于应税特许权使用费而须纳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这两个事宜进行调查。

  请公司自查相关事项,结合律师或税务专家意见,说明是否需要补缴相关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及缴纳滞纳金,相关缴税义务是否满足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

  【公司回复】

  (1)说明是否需要补缴相关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及缴纳滞纳金

  2023年11月14日,公司子公司义乌清越收到宁波栎社海关发送的《稽查通知书》,稽查范围是义乌清越在2020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15日期间进口货物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目前宁波栎社海关正针对义乌清越进口电子纸母片产品申报的海关税则编码准确性,以及其对外支付的相关“权利金”是否属于应税特许权使用费而须纳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这两个事宜进行调查。该调查对义乌清越的潜在影响包括后续可能需要补缴相关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及缴纳相关的滞纳金。

  目前义乌清越正全力积极配合调查,并与海关等相关部门保持沟通。截至本回复函披露之日,尚无收到正式的稽查结论。

  公司对上述情况进行自查并在整个处理过程接受金杜律师事务所的指导,目前此两项事项的处理进展如下:

  1)关于关税-海关税则编码申报错误的处理进展

  关于海关税则编码准确性,义乌清越已按宁波栎社海关要求提交相关情况说明和资料,正在接受稽查过程中。截止本回复函披露之日,海关尚未出具产品归类意见,尚无需要义乌清越补缴税款的初步认定结论。

  2)关于进口增值税-特许权使用费的处理进展

  对于对外支付的相关“权利金”是否属于应税特许权使用费而须纳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事宜,义乌清越已按宁波栎社海关要求提交相关情况说明和资料,正在接受稽查过程中。截止本回复函披露之日,海关尚未出具稽查意见,尚无需要义乌清越补缴税款的初步认定结论。

  综上所述,与以上两项事项相关的海关《稽查征求意见书》及稽查结论尚未正式制发,义乌清越将在收到前述文件或结论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处理。

  (2)相关缴税义务是否满足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的规定,预计负债是指因或有事项产生的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时间或金额不确定的现时义务。预计负债的确认应满足下列三个条件:

  ①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而不是潜在义务。所谓现时义务是指因过去事项而产生的现时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企业除了履行该义务而别无选择。

  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企业的经济利益的流出。所谓很可能是指该事项发生的可能性比其不发生的可能性大。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如果无法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则不能确认为负债。

  针对上述三个条件:公司判断因海关尚未出具认定结论,律师对于未来是否补缴税金的概率也难以估计,因此是否很可能导致公司经济利益的流出存在不确定性以及该义务的金额也不能可靠计量,因此不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

  9、关于财务数据匹配性。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1亿元,同比减少36.69%。同期,公司税金及附加517.68万元,较上年度519.96万元无明显变化。现金流量表中,公司2023年度收到的税费返还325.05万元,较上期3,386.78万元同比下降90.40%。

  请公司补充说明税金及附加、收到的税费返还变动的原因,以及相关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变动存在明显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1)税金及附加变动的原因及相关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变动存在明显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度公司税金及附加较上期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上表可见,房产税为公司主要税种,2023年度较上期变动较小。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2023年度均较上期下降了19.63%,主要因2023年度销售收入同比减少36.69%,2023年度采购额同比减少23.86%。

  印花税2023年度较上期增加29.93%,主要系2023年度买卖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的变更,2023年买卖合同的印花税计税依据主要为价款(包含采购价款及销售价款),2022年买卖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主要为主营业务收入与非劳务类其他业务收入金额或产品销售收入,买卖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的变更导致印花税较上期有所增加。

  综上所述,营业收入较上期下降36.39%,与销售相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较上期下降19.63%,相关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一致。

  (2)收到的税费返还变动的原因及相关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变动存在明显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度公司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期变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公司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比下降90.40%,主要为增值税留抵退税和出口退税大幅减少。

  一是增值税留抵退税较2022年减少1,739.47万元,主要为2022年昆山梦显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而2023年昆山梦显无增值税留抵退税,导致增值税留抵退税较2022年减少。

  二是出口退税较2022年减少1,321.73万元,主要为子公司义乌清越与主要客户汉朔科技的交易模式自2022年5月由出口模式变更为内销模式。

  三、关于主要资产项目

  10、关于应收账款。公司2023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59亿元,公司按照逾期情况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余额1,125万元,收回或转回86.13万元;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28.57万元,占比较低。同时,公司应收账款第一大交易对手方为汉朔科技,期末余额1.04亿元,占比61.33%,报告期未计提坏账准备。

  请公司:(1)补充披露近三年前五大应收账款欠款方对应的销售情况,包括客户名称、产品或服务内容、销售收入金额及确认时间、相关应收账款账龄、是否逾期及计提的坏账准备,并说明与以前年度是否存在重大差异;(2)补充披露近三年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期情况,是否存在延长信用期规避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3)应收款项第一大交易方汉朔科技的信用期约定与其他客户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并结合其应收账款的账龄和逾期情况,说明未对相关应收款项计提坏账的原因、依据及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4)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以及相关客户信用期及实际回款情况,说明公司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5)报告期内单笔款项超过1000万元的应收账款发生收回或转回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欠款方名称、产品或服务内容、销售收入金额及确认时间、相关应收账款账龄、账面原值、累计减值及减值计提依据,发生应收账款收回或转回的背景。

  【公司回复】

  (1)补充披露近三年前五大应收账款欠款方对应的销售情况,包括客户名称、产品或服务内容、销售收入金额及确认时间、相关应收账款账龄、是否逾期及计提的坏账准备,并说明与以前年度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1)公司2023年按应收款项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注1:深圳艾顺佳2023年1月-12月总额法金额3,036.97万元,净额法调整之后是663.13万元;

  注2:2023年上海誉翔销售收入金额为负数,因其退货967.03万元导致。

  2)公司2022年按应收款项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3)公司2021年按应收款项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注:上海保资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保资。

  深圳市芯创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芯创佳。

  综上所述,公司2021-2023年度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政策与以前年度不存在重大差异。

  (2)补充披露近三年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期情况,是否存在延长信用期规避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

  1)近三年主要客户的信用期情况如下所示:

  ■

  2)2012年至2023年,上海誉翔、UICO、宁波嘉乐、深圳艾顺佳及深圳瑞美义的信用政策有所变更,变更的具体说明如下:

  ①UICO信用政策变更的原因:2021年3月对UICO的信用政策发生变化,信用期由出货45天延长为出货90天。主要原因是2021年UICO因境外疫情间歇停工,导致双方对账周期延长,公司基于历史履约记录和长久合作意愿,延长了信用期。

  ②上海誉翔信用政策变更的原因:2021年12月公司对上海誉翔的信用政策发生变化,信用期由款到发货改为发票30天。主要原因为誉翔的客户群主要集中在华东地区,2020年疫情开始后客户的生产销售不稳定,回款情况也经常因财务人员临时隔离等情况产生长时间拖欠,造成上海誉翔的终端客户回款时间延长。公司基于和上海誉翔历史的长期合作记录和履约情况,以及希望双方继续加大市场开发力度的意愿,对其进行了信用期变更。

  ③宁波嘉乐信用政策变更的原因:2022年7月公司对宁波嘉乐的信用政策发生变化,信用期由款到发货改为发票90天。主要原因为宁波嘉乐系小米生态链中生产空气炸锅的企业,在单品中其使用PMOLED的用量为全球第一。2022年年初开始,友商如佛山润安、汕尾信利等不断送样请宁波嘉乐验证承诺从单价和账期上给予宁波嘉乐较宽松的条件。经双方商务谈判及考虑与客户历史合作的良好关系,对其进行了授信。

  ④深圳艾顺佳信用政策变更的原因:2023年8月公司对深圳艾顺佳的信用政策发生变化,信用期由出货10天改为发票60天。主要原因是2023年整体市场需求下滑,特别是华南地区PMOLED项目的开展受到了较大的冲击、深圳艾顺佳的终端客户回款时间普遍延长。公司基于历史履约记录、开拓新市场及长久的合作意愿,对其延长了信用期。

  ⑤深圳瑞美义信用政策变更的原因:2023年5月公司对深圳瑞美义的信用政策发生变化,信用期由款到发货改为发票60天。主要原因是2023年疫情放开后,整体市场需求未如预期有较大增长,公司决定加大电子烟领域需求的开拓。深圳瑞美义为电子烟领域头部客户,经商务谈判结合友商目前与公司竞争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了授信。

  综上,公司基于历史信用记录、客观情况及未来合作意愿等调整信用政策,不存在延长信用期规避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

  (3)应收款项第一大交易方汉朔科技的信用期约定与其他客户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并结合其应收账款的账龄和逾期情况,说明未对相关应收款项计提坏账的原因、依据及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汉朔科技约定的信用期是发票60天(结算方式是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相对超思电子、宁波嘉乐等非经销客户信用期无明显差异。

  1)2021年至2023年汉朔科技的期后账龄、逾期以及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①汉朔科技2023年余额2024年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

  ②汉朔科技2022年余额2023年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

  ③汉朔科技2021年余额2022年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

  综上,汉朔科技的信用期约定与其他客户不存在重大差异,按账期付款,年末没有逾期款项。

  (4)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以及相关客户信用期及实际回款情况,说明公司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

  1)经查询公开资料,2023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龙腾光电及和辉光电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与公司同期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以上数据看出,龙腾光电及和辉光电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均为零,公司为0.76%,具有合理性。

  2)近三年公司前五名客户的实际回款情况:

  ①公司2023年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期后的回款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②公司2022年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期后回款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注:因上海誉翔和深圳岳邦2023年存在期后退货,故2022年应收余额未全部回款。

  ③公司2021年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5)报告期内单笔款项超过1000万元的应收账款发生收回或转回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欠款方名称、产品或服务内容、销售收入金额及确认时间、相关应收账款账龄、账面原值、累计减值及减值计提依据,发生应收账款收回或转回的背景。

  1)公司2023年单笔款项超过1,000万元的应收账款发生收回或转回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2)相关应收账款账龄、账面原值、累计减值及减值计提依据,发生应收账款收回或转回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11、关于预付款项。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2,646.67万元,同比降低38.44%,前五名预付款交易对手方期末余额2,312.49万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的比例为87.37%。

  请公司:(1)说明报告期末预付款项同比降低的原因,补充披露近三年预付款项的交易对手方、交易内容、金额及占比、期末结转原因及期后结转情况;(2)若涉及预付款项退回,请披露相关情况,并说明相关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存在资金占用等违规情形。

  【公司回复】

  (1)说明报告期末预付款项同比降低的原因,补充披露近三年预付款项的交易对手方、交易内容、金额及占比、期末结转原因及期后结转情况。

  公司2022年末及2023年年末预付款项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如上所示,公司在2023年年末预付款项为2,646.67万元,2022年年末为4,299.68万元,同比减少1,653.0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2022年末预付深圳荣兴昌600.77万元,2023年退回,2023年末无此项预付;

  二是2023年公司从供应商元太科技(含E INK HOLDINGS INC及Yuan Han Materials INC)采购的电子纸母片数量下降,2023年末给元太科技支付的预付款为1,782.39万元,较同期的2,206.33万元减少423.94万元;

  三是2022年12月报关进口采购的元太科技的电子纸母片数量为30,835片,不含税金额3,285.73万元,需向国家金库昆山市支库预付扣缴的进口增值税486.05万元(2023年1月公司采购部门税金结算,冲销预付款),而2023年末公司预付国家金库昆山市支库的进口增值税仅为18.45万元,较同期减少了467.60万元。

  1)2023年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注:昆山云英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云英谷。

  由上表可见,上海亨显科技有限公司和天津中科新显科技有限公司预付款期后尚未全额结转,主要为硅基业务的采购结算模式影响。

  硅基OLED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经加工后的硅基背板(Wafer),其主要由晶圆厂进行流片生产。晶圆厂从接到公司需求,进行排产到最终的产出,时间预计需要4个月以上。因硅基背板的生产精细化程度较高,工艺和技术路线复杂所以定制化程度较高,无法做到完全的共用物料和完全替代关系,故行业惯例为客户下单给供应商后,需要预付合同金额50%;4-5个月的产出周期后,再行支付剩余的50%货款给供应商后发货。实际执行过程中,公司下单给供应商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供应商接到预付款后根据排产情况回复交期,约为5个月左右。硅基基板生产完成后,公司根据终端客户在项目上的实际需求与供应商协商分批提货,进而导致形成预付款结转时间较长。

  2)2022年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由上表可见,昆山云英谷预付款期后尚未全额结转,主要为硅基业务的采购结算模式影响。

  深圳荣兴昌预付款因交易取消,预付款退回。

  3)2021年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万元

  ■

  由上表可见,昆山云英谷预付款期后尚未全额结转,主要为硅基业务的采购结算模式影响。

  (2)若涉及预付款项退回,请披露相关情况,并说明相关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存在资金占用等违规情形。

  2021年-2023年的三年期末预付款项中,2022年末预付深圳荣兴昌600.77万元,于2023年8月退回350万元,2023年11月退回250.77万元。

  深圳荣兴昌为公司在2020年-2022年的原材料供应商之一,公司从其采购的商品主要为应用于电子纸模组制作的TFT-LCD玻璃基板,上下偏光片、AMOLED屏体成品、COF驱动芯片、电子纸原材料等,支付方式有预付和应付(月结30天)两种,2020年-2023年付款总金额区分预付和应付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在与深圳荣兴昌所有执行的预付模式合同中,有2022年9月预付的两份合同,合计600.77万元(TFT阵列基板)最终未能成功采购。未能采购的主要原因如下:

  2022年,电子纸市场需求旺盛,带动电子纸模组部分主要原材料,尤其是TFT-LCD玻璃基板等,出现短缺“抢货”的现象,价格波动较大。2022年下半年,义乌清越有两款京东方生产的TFT-LCD玻璃基板缺货,公司从京东方代理商深圳荣兴昌和恒诚科技购买。由于深圳荣兴昌报价较低,公司与其签订采购合同,并按约定支付相应的预付款。但之后深圳荣兴昌未能及时获到货源,迟迟未能交付。为保证生产顺利进行,此后公司只能向报价稍高的恒诚科技采购此两款TFT-LCD玻璃基板。后经多次协商,公司与深圳荣兴昌解除了采购合同,深圳荣兴昌分别于2023年8月及11月退还了前期预付款。2023年全年公司基本未向荣兴昌采购原材料。

  综上,公司与深圳荣兴昌的相关交易具备商业实质,不存在资金占用等违规情形。

  12、关于存货。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3.91亿元,占总资产19.34%。在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同比大幅减少的情况下,公司2023年末存货期末余额4.07亿元,较上年末2.96亿元同比增长37.29%。其中,原材料的账面余额2.85亿元,较上期末1.98亿元同比增加的幅度较大。库存商品的账面余额6,519.45万元,较上期末4,861.42万元也同比增加。合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18.47万元,转回或转销22.80万元,未对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请公司:(1)补充披露各类存货的构成和库龄情况,并说明销售和生产规模缩小的情况下,公司2023年度原材料增加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2)结合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估计的具体依据,结合会计准则说明相关计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回复】

  (1)补充披露各类存货的构成和库龄情况,说明销售和生产规模缩小的情况下,公司2023年度原材料增加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1)公司2023年各类存货的构成和库龄情况:

  单位:万元

  ■

  2)2023年末公司库存原材料的结构分类及同比数据:

  单位:万元

  ■

  如上表数据所示,公司2023年末原材料同比增加8,677.96万元,主要是电子纸原材料同比增加9,978.59万元,原因为公司电子纸母片备货增加所致。2023年初,基于过去两年电子纸业务的快速发展,正值疫情刚刚放开,公司对电子纸市场前景较为乐观,对部分主要原材料提前进行了储备。2023年1月,义乌清越与中国台湾元太科技签署电子纸母片等年度原材料重大采购合同,合同金额约7,190万美元(此采购合同于2023年1月11日,以公告的方式予以披露)。2023年一季度,公司电子纸模组业务收入同比上升50%,但此后汉朔科技订单大幅下降,造成2023年年末相关原材料,尤其是电子纸母片等存货同比大幅增加。

  (2)结合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估计的具体依据,结合会计准则说明相关计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估计的具体依据

  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方法为: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在产品、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等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2)相关计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①如前所述,公司的存货跌价政策为: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据此,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政策与企业会计准则一致。

  ②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政策的具体执行情况

  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对存货跌价计提采用了可变现净值和库存管控相结合的模式,对不同类别的存货(主要是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其他存货)进行跌价准备的计提。

  分类详述如下:

  a.库存商品: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b.半成品:按照确定加工最终出库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c.原材料:用于出售的材料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其他原材料的可变现净值=材料账面价值*(1+毛利率)-预计销售费用率-预计的税费率,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d.其他存货:针对不直接对外出售且不用于生产的其它存货,因为无法取得售价,公司以采购成本*成新率计算可变现净值。

  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按照会计准则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以及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

  13、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根据年报和相关公告,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期初余额为1,117.84万元,主要系对联营企业枣庄睿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诺电子)的投资,公司持股比例33.33%。本期,公司对该投资确认投资损益-1,099.84万元,现金股利18万元,导致该项投资期末余额为0。前期睿诺电子及其附属企业涉嫌到与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同诈骗案件。

  请公司:(1)补充披露睿诺电子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是否连续多年亏损,2023年度发生巨额亏损的原因;(2)说明睿诺电子2023年度发生巨额亏损的情况下,仍然发放现金股利的原因和合理性;(3)结合睿诺电子连续多年亏损的情况,说明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4)说明睿诺电子相关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超额亏损。若是,是否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在账外进行备查登记;公司是否存在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需承担的额外义务,若是,是否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预计负债。

  【公司回复】

  (1)补充披露睿诺电子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是否连续多年亏损,2023年度发生巨额亏损的原因

  1)枣庄睿诺电子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1:2023年睿诺电子涉及的PCBA贸易业务按照净额法核算。

  注2:2023年,鉴于飞凯材料相关公告信息,枣庄睿诺涉及一起可能存在的合同诈骗案件,基于该事项尚未有最终结论,睿诺电子、睿诺光电对于该事项涉及客户2023年末的应收账款的回收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基于谨慎考虑,于此部分应收账款采用个别认定,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导致睿诺电子2023年度发生巨额亏损。

  2)睿诺电子简介及近年业务亏损原因

  睿诺电子成立于2016年12月,注册资本4,8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位于山东省枣庄市高新区,一期投资1.2亿元,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已建成的标准生产厂房为9,600平方米。睿诺电子为公司联营企业。2019年3月后,公司主要通过向其委派董事的方式参与睿诺电子重大事项决策,但不参与其日常经营管理。

  睿诺电子的业务主要有三个部分:

  a)薄膜业务,包括ITO镀膜和MAM镀膜:公司拥有两条进口ITO/MAM镀膜生产线,单线产能达到年镀膜18万片G2.5代线玻璃基板。

  b)SMT(印刷线路表面组装技术)业务:公司拥有7条智能化SMT生产线,其中包括全自动贴片机、全自动锡膏印刷机、氮气回流炉、波峰焊、3D AOI首件测试仪等设备,年贴装产能达到12亿个焊点,曾经是维信诺股份子公司国显光电AMOLED智能手机模组生产线初期的主要供应商。

  c)OLED蒸镀腔室内衬清洗业务:公司拥有两条OLED蒸镀腔室内衬载板清洗产线,为公司及昆山国显光电、济南奥特林豪斯、常州强力昱等公司提供清洗服务。

  近年来,受市场需要下滑、竞争激烈的影响,加上睿诺电子技术迭代较为缓慢,技术骨干人员流失较多,近年来睿诺电子薄膜业务及OLED蒸镀腔室内衬清洗业务订单有较大幅度的下降,SMT(印刷线路表面组装技术)业务基本停摆,导致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2)睿诺电子2023年度发生巨额亏损的情况下,仍然发放现金股利的原因和合理性。

  根据睿诺电子的财务报告,2022年度睿诺电子实现营业收入22,429.45万元,净利润-169.54万元,账面未分配利润1,314.90万元。

  2022年度适逢疫情末期,基于自身需求,外资股东冠宏国际有限公司提议希望能够适当分红,实现股东长期投资的部分回报。经股东内部沟通,虽然2022年度睿诺电子发生亏损,但亏损规模较小,且尚有未分配利润1,314.90万元,具备分红的基础条件,其余股东亦同意该提议。基于上述情况,睿诺电子全体股东于2023年3月22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关于睿诺电子利润分配之临时股东会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同意公司本次现金分配利润90万元。

  由于本次分红规模较小,仅占2022年度账面未分配利润的6.84%,各方股东均认为本次分红不会对睿诺电子的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故实施分红在当时存在合理性。

  (3)结合睿诺电子连续多年亏损的情况,说明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睿诺电子虽连续多年亏损,但21、22年亏损额均较小,主要是2023年涉及的PCBA贸易业务涉及一起可能存在的合同诈骗案件导致大幅计提减值发生大额亏损。此项业务发生期间为2021年6月至2023年12月,2021年、2022年PCBA贸易业务资金收付正常,均在合同约定的账期内回款,故以前年度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4)说明睿诺电子相关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超额亏损。若是,是否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在账外进行备查登记;公司是否存在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需承担的额外义务,若是,是否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预计负债。

  公司对睿诺电子的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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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目前会计处理,公司对睿诺电子的相关长期股权投资存在超额亏损的情况,已经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在账外进行备查登记。依据睿诺电子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四条约定:“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认缴的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公司对睿诺电子的投资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睿诺电子的债务承担责任,不存在需要承担额外义务的情形,故无需计提预计负债。

  14、关于投资性房地产和使用权资产。年报显示,2023年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5,087.63万元,同比减少47.81%,主要系出租面积减少;同时使用权资产2311.53万元,租入金额较大。

  请公司:(1)补充说明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的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内容、面积、出租比例、转入时间、实际用途及使用情况等;(2)结合租入办公楼的所处位置及用途,说明公司在对外出租办公楼的同时,租入办公楼的必要性。

  【公司回复】

  (1)补充说明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的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内容、面积、出租比例、转入时间、实际用途及使用情况等;

  公司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的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表:

  ■

  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同比减少,主要有两个原因,其一,由于昆山梦显产线配套设施的建设已基本完成,管理层基于产线建设的规划及实际情况明确确定了自用范围与出租范围;其二,2023年由于经济不景气,部分昆山梦显原有租户提前解约或不再续租,导致梦显产业园出租面积减少6,727平方米,较上年减少16.67%,故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同比减少47.81%。

  (2)结合租入办公楼的所处位置及用途,说明公司在对外出租办公楼的同时,租入办公楼的必要性。公司主要房屋租赁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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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地理位置看,公司对外出租的办公楼位于江苏省昆山市,而租入的办公楼位于浙江省义乌市,租入与租出并非同一地方。从产业布局看,电子纸模组产品是公司近年布局的重点产品之一。基于义乌招商引资政策,考虑到义乌与电子纸模组的主要客户距离较近,将电子纸模组的生产经营场所选址在浙江义乌。

  义乌清越在义乌租用的房产主要用于在义乌建设的电子纸生产线。义乌清越在义乌建设了近7,000平方米的无尘车间、近2,000平方米的生产辅助车间及1,000平方米的仓库;员工宿舍及食堂等近7,000平方米。此外,同期建设的“前沿低功耗显示及驱动技术工程研究中心项目”建有实验室及办公室4,000平方米。

  综上,公司在在对外出租办公楼的同时,租入办公楼具有必要性。

  四、其他

  15、关于募投项目。年报显示,截止2023年末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为68.03%,其中“硅基OLED显示器生产线技改项目”、“前沿超低功耗显示及驱动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投入进度分别为52.52%、43.34%,未达计划。

  请公司:(1)补充披露各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实施进度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计划是否存在重大差异;(2)结合市场环境变化、业务开展情况等,说明募投项目未达计划的原因及合理性、在建工程预计转入固定资产的条件及时点;(3)结合行业供需情况、市场竞争格局、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公司硅基OLED业务、超低功耗显示及驱动技术发展前景及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公司回复】

  (1)补充披露各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实施进度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计划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1)各募投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进度

  各募投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进度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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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1:此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系根据公司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披露的信息。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各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如下:

  ①硅基OLED显示器生产线技改项目

  本项目的工程建设周期规划为初步设计、设备购置及安装、厂房改造、人员招聘及培训和试运营五个阶段,计划建设期24个月,总投资30,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15,0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的募投资金投入进度达到计划的52.52%。

  关于设备购置及安装部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8英寸硅基OLED显示器生产线大部分所需设备已完成购置和安装并已投入生产,生产工艺已经全部打通,实现了小规模批量化出货。目前尚有部分设备因整体量产的进度安排尚未采购,公司将结合市场情况和客户需求情况,继续推动生产线剩余所需设备的购置和安装工作。

  关于厂房改造部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建筑及装修工程项目中的无尘室及机电仓库隔间改造工程、厂房消防追加工程、特殊气体工程已基本完成,正处于验收阶段。

  综上所述,公司硅基OLED显示器生产线技改项目实施进度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计划不存在重大差异。

  ②前沿超低功耗显示及驱动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本项目的工程建设周期规划为初步设计、场地租赁及装修、设备购置及安装、人员招聘及培训和技术研发五个阶段,计划建设期60个月,总投资25,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10,0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的募投资金投入进度达到计划的43.34%。

  关于场地租赁及装修部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场地租赁及装修工程项目中的场地租赁及无尘室装修工程已经完成,并投入使用及完成验收。

  关于设备购置及安装部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项目规划及研发需要已完成部分研发设备的购置及安装并投入研发使用。目前尚有部分研发设备因研发项目的实施进度暂未达到需求设备的规划节点而尚未采购,公司将根据研发项目立项及开展情况,按照研发项目需求及项目计划的时间节点继续推进剩余所需设备的购置和安装工作。

  关于技术研发部分,按照项目规划内容及方向实施对应前沿新技术的课题研究,公司联合国内外知名高校及行业知名企业开展新技术研发合作,开展技术基础原理研究及未来技术应用规划,实现产学研相结合,推进新技术的研发及量产孵化工作。目前公司研发项目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支撑公司技术和产品创新,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综上所述,公司前沿超低功耗显示及驱动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计划不存在重大差异。

  (2)结合市场环境变化、业务开展情况等,说明募投项目未达计划的原因及合理性、在建工程预计转入固定资产的条件及时点

  1)硅基OLED显示器生产线技改项目

  目前,公司的8英寸硅基OLED微显示器生产线已投入生产,并实现了小规模批量化出货。当前,以虚拟现实(VR)和增强现实(AR)领域为代表的硅基OLED市场消费类已逐步兴起,公司依托技术优势和市场开拓的深厚沉淀,与行业内的知名品牌客户开展技术、产品层面的交流以及项目上的合作,提前占位布局。目前公司已经有多个项目完成了立项及给客户送样的阶段,待完成批量验证后正式投放市场。同时,整体市场需求从技术上也对硅基OLED产品提出了更高要求,比如更高的色域表现、更高的亮度、高分辨率(4K*4K)、高刷新率(120hz)等等;基于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公司将继续购置如刻蚀设备、刻蚀后检查(AEI)设备、老炼(Aging)设备、一次编程(OTP)设备、组外框设备(黑框组装)、芯片贴片(Die Bond)设备、产品寿命测试设备、去胶设备等以满足产品规格提升的需要。

  同时,由于建筑及装修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的特性,存在如验证量产后支付余款的条件或是质保款留存的情况,后续尚需按照合同条款继续支付相关尾款,该部分尾款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支付。

  结合前述情况,该项目剩余未投入的47.48%募集资金款项已有明确的使用方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昆山梦显已申请专利140项,其中发明专利80项,实用新型专利60项。该募投项目为公司未来在微显示行业的技术创新及产业化布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综上所述,该募投项目整体按计划实施,公司将充分合理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推进。

  公司设定硅基OLED产线转固指标时,主要考虑相关产线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具体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

  ①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②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

  ③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④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要求,或与设计要求基本相符。

  在设定硅基OLED产线转固的具体指标时,除上述第①及③项外,公司结合OLED行业及技术发展阶段、工艺特点、生产难度、不同工艺环节良率水平、瓶颈产能、主要设备性能指标等因素,设定了一个月内良率达到40%、产能利用率达到70%的具体指标。

  目前,公司8英寸硅基OLED显示器产线的产品良率、产能利用率尚未达到产线转固的要求。

  2)前沿超低功耗显示及驱动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目前,公司的前沿超低功耗显示及驱动技术工程研究中心项目已经投入使用,项目实施用地约4,000平方米,无尘室装修工程已经完成并投入使用。公司按照项目规划已经有多个项目立项,并取得了相应的阶段性研发成果,达成项目计划进度。公司按照项目规划内容,结合研发课题开展需求,目前已完成部分研发设备的购置及安装并投入研发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沿超低功耗显示及驱动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研发设备金额为1,388.30万元,设备已经投入使用并转固。公司后续将根据研发项目立项及开展情况,按照研发项目需求及项目计划的时间节点继续推进剩余所需设备的购置和安装工作。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义乌研究院已申请专利212项,其中发明专利115项,实用新型专利96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该募投项目为公司未来在光电显示行业的技术创新及产业化布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前沿超低功耗显示及驱动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不存在未达计划的情况。

  (3)结合行业供需情况、市场竞争格局、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公司硅基OLED业务、超低功耗显示及驱动技术发展前景及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1)硅基OLED产品的行业供需、市场竞争格局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硅基OLED技术因具备自发光、厚度薄、质量轻、视角大、响应时间短、发光效率高、功耗低、更容易实现高PPI等优势,特别适合应用于头戴式显示器、VR/AR/MR(虚拟显示/增强显示/混合显示)等产品。随着5G、AI以及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等领域的快速发展,硅基OLED微显示器市场的需求将进一步增长。

  OLED微型显示技术主要应用领域分为军事领域与消费电子领域,其中在军事领域应用较早,主要行业参与者包括美国eMagin、法国MICROOLED、云南奥雷德、南京国兆光电等公司;硅基OLED在消费品市场的主要应用场景包括头戴显示器(HMD)、平视显示系统(HUD)、电子取景器(EVF)、投影仪等应用领域的显示终端,主要行业参与者有日本SONY、合肥视涯科技、云南创视界等公司。其中仅有日本SONY凭借其技术领先及量产线成熟的优势在消费电子领域占有优势地位,其余的主要参与者仍处于持续提高工艺水平、提升良品率的阶段。总体而言,目前硅基OLED微显示器行业的各大厂商均处于加速产线布局、技术水平快速提升阶段。未来,随着苹果、Meta等公司头显设备的接连推出将产生示范带动效应,助力其他品牌跟进推动XR行业发展,同时也将大大提高硅基OLED的市场份额。

  广阔的市场前景下必然伴随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尤其是日本索尼、合肥视涯科技和南京国兆光电等进入该领域较早的企业,其凭借先发优势,已经取得了大部分市场份额。合肥视涯科技专注于消费电子领域,提供高分辨率的微显示技术产品;南京国兆光电则致力于军工和民用夜视观察领域,主要供货国防和民用观察类产品;而日本索尼作为最早量产硅基OLED的企业,产品涵盖了消费电子、军品和民用市场,具有广泛的市场影响力。2023年,其产品更是被美国苹果公司选定为其旗舰产品Vision Pro的微显示装置的唯一供应商。

  当前,全球硅基OLED市场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根据CINNO Research预测,2025年全球硅基OLED技术AR/VR显示面板市场规模将达到14.7亿美元,预计2021-2025年复合增长率达119%。

  2)公司硅基OLED业务发展前景及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梦显电子作为硅基OLED市场的新进入者,开工投建后仅用了2年时间,就在2022年成功开发出了消费型和特种行业的硅基OLED产品,经过一年多的市场开拓和产品推广,积累了一定的客户群和项目,为2023年的发展奠定了基础。2023年,梦显电子开始逐步与行业龙头企业展开合作,如软银投资的ThinkAR项目、传音的电竞游戏眼镜项目等,这些项目的成功实施,使公司产品在2024年开始逐步进入量产阶段。此外,夜视观察类的头部用户艾睿、高德红外等也对梦显电子的产品给予了高度评价,这将为梦显电子在硅基OLED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公司在产品技术创新中积累形成的薄膜工艺技术、OLED蒸镀技术、OLED封装技术等基础上,通过募投项目的推进,进一步开发适合超高分辨率的彩色化技术,积极开展具有超高分辨率、超高亮度、超低功耗的硅基OLED技术开发,自主研发高密度阳极像素点制作技术、高效OLED材料及器件技术、高可靠性薄膜封装技术、彩色化显示技术、微透镜光取出技术等核心技术,以满足VR/AR/MR(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等终端显示应用场景的市场需求。目前,公司硅基OLED技术水平在产品的使用寿命、单色亮度、彩色亮度、像素清晰度、刷新率、低功耗等方面已达行业前列。未来,随着硅基OLED微显示器生产线技改项目持续实施,公司在业内的领先优势及竞争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

  3)超低功耗显示及驱动技术发展前景及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目前,公司的超低功耗显示及驱动技术研发相关课题已经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自主研发的透明显示技术已经在公司的PMOLED透明显示的户外产品中量产应用,技术水平在PMOLED产业处于领先地位,为公司未来在透明显示领域的市场开拓奠定基础。量子点背光技术已经完成了技术突破,性能指标满足消费类产品的要求,打通了技术工艺路线,具备量产条件,为实现高色域TFT-LCD产品提供技术方案,为公司未来拓宽中小尺寸领域多类型显示技术应用提供技术支撑及量产可行性方案。高效率OLED材料及器件技术开发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高效率绿光材料在硅基OLED产品中完成评测,已开发0.96英寸样品,最大亮度超过20,000尼特、功耗可降低至410毫瓦(20,000尼特亮度条件下),寿命衰减至95%时可以达到400小时,基本达成既定指标。后期计划开发0.71英寸样品,进一步验证并改善产品功耗。热活化敏化荧光(TASF)材料与器件技术已完成材料体系的阶段性实验验证,包括黄光材料及天蓝光材料的器件验证,并在OLED产品中完成评测,黄光材料在OLED产品亮度1,000尼特条件下50%寿命衰减时可以达到13,000小时,天蓝光材料在OLED产品亮度1000尼特条件下50%寿命衰减可以达到500小时。作为下一代OLED材料,TASF材料应用技术及OLED器件开发技术的研发成果,为未来硅基OLED产品的性能大幅度提升提供技术支撑,将为公司持续保持行业技术先进地位奠定基础。柔性电子纸显示技术已完成了技术开发及成果转化,并实现了小批量试产,为义乌清越未来柔性电子纸技术及产品的布局和推广奠定坚实基础。电子纸波形智能调参技术实现了智能算法与设备平台相结合,完成了常温区电子纸波形自动化调参阶段的开发及应用,突破了关键的技术瓶颈,目前正在进行多温区电子纸波形自动化调参的算法开发及测试。电子纸波形智能调参技术的应用将为义乌清越电子纸业务实现人工成本降低,调试效率提高,产品良率提升提供技术支撑。

  16、关于财务费用。公司2023年度财务费用1,135.93万元,较上期同比减少44.56%。年报披露原因为归还银行贷款利息费用减少。但根据资产负债表初步测算,2023年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的期初期末平均金额为5.24亿元,较2022年平均金额同比下降比例仅为8%。

  请公司说明利息费用减少的比例与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减少的比例是否存在明显不匹配的情形。

  【公司回复】

  公司2022年及2023年度财务费用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如上表所列:

  一是公司利息费用减少了29.44%,月平均借款余额减少了25.14%。2023年LPR由1年期3.65%、5年期以上4.3% 下调至1年期3.45%、5年期以上4.2%,带动了利息费用减少要比月平均借款余额减少的速度稍快,总体趋势和下降幅度总体是合理的。

  二是本年度利息收入较上年度增幅大,主要是闲置募集资金收息产生;汇兑损益因汇率波动原因,本年度汇兑损益也大幅改善。

  综上原因分析,公司利息费用减少的比例与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减少的比例是匹配的。

  17、关于劳务外包。根据年报披露,公司2023年度劳务外包工时总数为574,659.50小时,较上年度517,832小时不降反升。2023年度劳务外包费用1,268.06万元。

  请公司:(1)说明销售和生产规模同比缩小的情况下,2023年度劳务外包工时数不降反升的原因及合理性;(2)补充披露公司核算劳务外包费用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公司回复】

  (1)说明销售和生产规模同比缩小的情况下,2023年度劳务外包工时数不降反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度劳务外包工时数不降反升的原因主要是为达到节约人力成本的目的,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减少了正式工操作员的人数,并根据生产部门的需要在操作员岗位(非生产核心岗位)通过适时增减劳务外包工整体人数的方式来满足生产需求。相较于正式工操作员,劳务外包工有效能接近、人力成本相较更低的特点,符合公司的实际需求。具体人数变动情况见下表:

  正式工操作员与劳务外包工人数变动情况对比

  ■

  结合上表可知,公司2023年度正式工操作员较2022年度整体下降28.30%,劳务外包工上升14.21%,整体呈下降趋势。

  (2)补充披露公司核算劳务外包费用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①劳务外包费用相关内控制度如下:

  公司劳务外包业务按照《采购类合同管理办法》以及《核决权限表》进行管控和审批,具体实施流程如下:

  a.外包需求: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生产部门提出外包需求申请,外包岗位为操作员岗位,非关键岗位,外包业务开展需经需求部门主管副总和人力资源主管副总审批同意。

  b.承包公司选择: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外包需求对承包公司进行考察,包括但不限于,营业合规性、技术实力及其从业人员的履历和专业技能等。

  c.询价比价:对资质符合要求的承包公司进行询价,每次报价承包公司不少于3家,人力资源部门将报价资料汇报给相关费用承担部门主管副总及总经理,经过商定后确认承包公司。

  d.签订外包协议:法务部门联合需求部门拟定外包协议,过程中充分识别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并通过合同条款有效规避或降低。外包协议经过需求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法务和总经理审核。

  e.外包实施:在外包实施过程中,业务部门负责对交付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进行检测,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f.费用结算:按照外包协议规定的时间、结算方式进行结算,业务部门提交相关明细数据,管理部门与外包公司进行核对,无异议后,将数据明细和原始凭证提交财务部,财务部审核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

  ②劳务外包费相关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a.外包需求流程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计划安排及公司生产线人力状况,生产部门对操作员岗位(非关键岗位)提出外包需求,并按制度规定填写用工需求的《核示申请书》,写明原由、需求时间、需求人数、外包段岗位等。经主管部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门副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将此《核示申请书》交人力资源部进行下一步操作。

  b.承包公司选择流程执行情况:

  人力资源部在收到用工需求的《核示申请书》后,开始联络外包供应商。根据部门提出的外包需求,进行供应商的筛选工作。筛选过程中,人力资源部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合规性、技术实力及其从业人员的履历和专业技能等,筛选出不低于三家且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

  c.询价比价流程执行情况:

  人力资源部根据外包人数及时间需求,与此前筛选出的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洽谈,洽谈内容包含外包需求时间、需求人数、外包岗位要求等信息,并征询各家供应商报价,形成报价资料并进行决策。

  d.签订外包协议流程执行情况:

  人力资源部根据签核后的报价议价的《核示申请书》,向法务部门提出拟定服务外包协议的需求,法务部门联合需求部门拟定外包协议,协议内容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协议期限、服务内容、费用结算、协议解除与终止、法律责任和其他事项等,并上报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及总经理确认。确认无误后,人力资源部与供应商洽谈协议签订事项,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后,加盖公章各自留存一份。

  e.外包实施流程执行情况:

  与供应商签订协议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按合同约定提供外包服务。在外包实施过程中,生产业务部门负责对交付的产品(外包劳务工)的质量和服务进行检测,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生产业务部门负责统计每月的外包情况,于次月月初发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与供应商进行外包费用核对,核对一致后供应商开具发票。人力资源部收到发票后,在公司金蝶云星空系统中提交付款流程,进行签核,同时将发票及凭证交与公司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做相对应的账务处理,并于次月25号前付款给供应商。

  综上所述,公司劳务外包相关内控制度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7月23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高新区晨丰路188号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VIP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23日

  至2024年7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箱送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7月19日16:30,信函、传真、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本条前款所述对应证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按照前述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江苏省昆山市高新区晨丰路188号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57268883

  传真:0512-57260000

  邮政编码:215300

  电子邮箱:IR@qingyue-tech.com

  联系人:毕晨亮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7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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