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应注销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应注销的101,720,721股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101,720,721元,并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应注销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事后核查发现应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修订情况进行补充,现将“三、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补充公告(加粗部分为本次补充披露内容)如下:
鉴于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应注销的101,720,721股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101,720,721元,并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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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