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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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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4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4年6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及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一年内。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各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对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总额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及相关公告。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网科技”)向澳门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门发展银行”)申请贷款本金8,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与澳门发展银行为上述事项签订了《保证合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放弃先诉抗辩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澳门发展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澳门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的债务人: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5.保证范围:

  (1)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在主合同项下应履行的所有义务,包括偿还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及罚息,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其它所有应付费用。无论其原因、性质、依据、名义及币别,亦不论其是否已到期支付。保证的范围亦包括在主合同被撤销、宣告无效或解除情形下,债务人和/或保证人应向债权人偿付的全部债务。

  (2)保证人已充分认识到利率风险,如主合同采用浮动利率,保证人愿承担因利率浮动而增加的担保责任。如果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的约定或者中国内地或澳门的利率政策变化而调整利率水平、计息或结息方式,导致债务人应偿还的利息、罚息、复利增加的,对增加部分,保证人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保证期间:本合同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担保债务全部清偿之日为止。在保证期间,倘若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无需取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继续对被转让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9月3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四道30号龙泰利科技大厦二楼202、203、206。

  法定代表人:余文胜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及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明令禁止及特种许可的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内容分发网络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以下财务数据均为子公司单体口径,未合并其下属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查询,梦网科技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及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总金额约合人民币178,7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9.98%,前述担保额度预计方案中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总余额为58,2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83%。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以本担保额度预计方案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的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情况统计)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余额为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8%。

  截止目前,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13,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201,9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24.2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情形;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与澳门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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