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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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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4-38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0,270股,占总股本的0.0029%;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9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一)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采用大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集团”)注入现金、豁免债务,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向高投集团支付股份和本公司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的对价安排方式。具体方案如下:

  1、本公司用资本公积金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3股,转增股份总数为2,592万股。

  2、高投集团豁免本公司对其1.1亿元的债务,同时向本公司注入3,750万元现金,以此作为其所持股份获得流通权的对价安排。

  3、除高投集团以外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将其所持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份的35%支付给高投集团,以此作为其所持股份获得流通权的对价安排。

  (二)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6年6月12日召开的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2006年7月12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所作出各项承诺的履行进展,以及与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对应承诺的完成情况。

  ■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9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10,2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29%;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有关情况如下表:

  ■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化

  ■

  ■

  五、股东持股变化及历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一)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自本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所持本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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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海奇灵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所持有限售条件股份之变动过程

  本公司股改实施日,上海奇灵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15,800股。2024年4月8日,上海奇灵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按照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向高投集团偿还对价股份5,530股后,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10,270股。

  (二)股改实施后至今本公司历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公司前述1户限售股份持有人履行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承诺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以下结论性核查意见:

  高新发展限售股股东上海奇灵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履行了其在高新发展股权分置改革中应履行的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解除限售的条件。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二)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所持股份小于1%。

  八、备查文件

  (一)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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