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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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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财通资管鸿运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I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财通资管鸿运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协商一致,将对本公司管理的财通资管鸿运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I类基金份额,自2024年7月4日起接受投资者对I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同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I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加I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基金代码:A类006799、C类006800、E类008922、I类021807)。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I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I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1.50%收取赎回费,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含)的I类基金份额持有人不收取赎回费。

  本次调整后,各类基金份额的金额限制与销售服务费率如下表:

  ■

  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

  二、本基金I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名称: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26号143室

  杭州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300号中国人寿大厦2幢22层

  上海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栖霞路26号富汇大厦B座8-9层

  法定代表人:马晓立

  成立时间:2014年12月15日

  杭州直销柜台联系人:傅诗洁、何倩男

  电话:(0571)89720037、(0571)89720021

  传真:(0571)85104360

  上海直销柜台联系人:朱智亮、孙慧

  电话:(021)20568211、(021)20568225

  传真:(021)68753502

  客户服务电话:400-116-7888

  网址:www.ctzg.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

  2、非直销机构

  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I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官网公示为准。

  三、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增加I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对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工商银行协商一致。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四、重要提示

  1、本次修改遵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执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2、本基金管理人将在规定媒介上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时,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tzg.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16-7888进行咨询、查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七月四日

  附件:

  一、《财通资管鸿运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条款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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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财通资管鸿运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条款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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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通资管鸿运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07月0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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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自2024年07月04日起,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调整财通资管鸿运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I类份额在“直销渠道”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起,若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的单笔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不含)的,本公司将有权对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予以拒绝。若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则对申请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含)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对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及其余笔数本公司将有权予以拒绝。

  (2)本基金暂停上述相关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照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由此给投资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tzg.com)查阅《财通资管鸿运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财通资管鸿运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400-116-7888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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