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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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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6月份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8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6月份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

  上海杉杉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为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本次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本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1,960.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429,078.2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00%以上,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4年6月,为满足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融资需求,公司同意为下属子公司提供如下担保:

  (1)公司为宁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为上海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1,960万元人民币和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为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供担保全年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提供以下担保额度(币种为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内签署具体的担保文件,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

  注1:本次被担保人宁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均为上海杉杉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87.077%股份,其他7名法人股东持有其剩余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

  注2:已提供的担保总额如涉及外币,则按2024年7月2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7.1291元)进行折算,下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宁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80,000万元人民币,为上海杉杉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成立日期:2003年7月7日;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望春工业园区聚才路1号;法定代表人:乔永民;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及其他炭素材料的研究开发、制造、加工及批发、零售;锂离子电池材料的批发、零售;机电产品、五金工具的销售;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为上海杉杉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6月11日;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江山路5550号;法定代表人:李凤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为上海杉杉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成立日期:1999年9月7日;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3158号2幢1层B区;法定代表人:李凤凤;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及其他炭素材料的研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自行开发产品生产、加工及销售,实业投资,仓储(除危险品),附设分支机构,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

  说明:尾数差异系小数点四舍五入造成;2023年数据经审计,2024年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注:具体担保期限以债权确定期间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供担保全年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对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主要系在担保风险可控范围内,综合考虑相关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筹融资需要,有利于相关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提高其经济效益。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提供上述担保。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2,373,574.96万元人民币,其中对合并范围内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328,574.96万元人民币,对非合并范围内公司的担保总额为45,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04.70%、102.72%和1.99%。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6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一)2024年6月12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披露的《杉杉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2024-040)。

  (二)2024年6月17日收盘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比例累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披露的《杉杉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2024-041)。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截至上月末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6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0,001,4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3%,购买的最高价为10.64元/股、最低价为9.43元/股,支付的金额为29,999.1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0,001,4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0.64元/股、最低价为9.4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9,999.1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6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办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杉杉集团”)持有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份782,222,036股,占公司总股本(2,253,841,668股)的34.71%。本次股份质押前,杉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706,443,87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0.31%,占公司总股本的31.34%。本次股份质押后,杉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716,992,036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1.66%,占公司总股本的31.81%。

  ●  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朋泽贸易”)持有公司股份205,264,7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1%。本次股份质押前,朋泽贸易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116,42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6.72%,占公司总股本的5.17%。本次股份质押后,朋泽贸易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169,964,756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2.80%,占公司总股本的7.54%。

  ●  杉杉集团、朋泽贸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38,227,5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50%。本次股份质押后,杉杉集团、朋泽贸易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916,536,792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0.52%,占公司总股本的40.67%。

  日前,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杉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朋泽贸易的通知,杉杉集团和朋泽贸易分别将其所持公司10,548,166股股份和53,544,756股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质押办理完成后,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杉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为10,916.2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9.5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84%,对应融资余额80,703.8万元;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6,233.7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4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77%,对应融资余额48,000万元。除自有资金外,杉杉集团将通过处置资产等方式筹集资金以偿还到期债务。

  2、目前杉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本次股份质押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3、控股股东本次股权质押用途为借款,预计还款资金来源除自有资金外,杉杉集团将通过处置资产等方式筹集资金以偿还到期债务。

  4、控股股东资信情况

  (1)基本情况

  杉杉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9,841.8756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1994年6月28日;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日丽中路777号26层;法定代表人:周敏;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服装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皮革制品销售;服装辅料销售;缝制机械销售;金银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木材销售;纸制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认证咨询;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

  单位:亿元人民币

  ■

  注:2023年数据经审计,2024年数据未经审计。

  (3)偿债能力指标(2024年3月31日合并口径)

  ■

  (4)截至本公告落款日,杉杉集团已发行债券余额51.22亿元,未来一年内需偿付的债券金额0亿元。2023年6月27日,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杉杉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编号:新世纪跟踪(2023)100504),杉杉集团主体信用等级为AA;“20杉杉01”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出具的《新世纪公司关于延迟披露〈杉杉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的公告》,杉杉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延迟披露。

  (5)经问询公司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截至本公告落款日,杉杉集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尚在进行中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6)控股股东偿债风险分析

  根据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披露的《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度)》关于发行人(即杉杉集团)偿债能力分析:截至2023年末,杉杉集团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35.22亿元,较2022年末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减少8.44亿元;资产受限金额为56.09亿元,另其持有的重要子公司股权存在权利受限情况;杉杉集团资产负债率为55.70%,较2022年末有所上升。2023年,杉杉集团流动比率为1.27,速动比率为1.01,较2022年末有所下降。总体而言,2023年度杉杉集团各项偿债能力指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5、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交易情况

  2023年,公司控股股东杉杉集团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新的关联担保,截至2023年末,杉杉集团及其关联方合计为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44.00亿元,实际担保余额24.97亿元(含利息),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2023年度,公司控股股东杉杉集团的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杉杉控股”)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合计80,800万元,年末余额8,000万元;2024年1月,杉杉控股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15,000万元。公司已于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前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回前述占用资金的全部本金与利息。

  2023年,因公司拟购买君康金融广场的办公楼作为公司总部,公司向杉杉控股控制的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合计52,000万元,期末余额7,000万元。2024年1月,公司重新预付6亿元购房款,但经董事会最终认定需另行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交易中止。公司已于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前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回全部的预付本金和利息。

  2023年11月,公司收到杉杉控股划入资金累计271,300万元,随即退还杉杉控股。上述资金系杉杉控股为公司争取的产业基金借款,因利率显著高于公司可获得的其他融资利率,故退回。

  与控股股东的其他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请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截至本公告落款日,控股股东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6、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本次质押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已达到80.52%,本次质押股票主要是为其自身融资提供质押担保所需。截至目前,杉杉集团相关质押股份不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风险,未来股票质押期限届满杉杉集团将主要通过处置资产等方式筹集资金偿还到期股权质押融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并争取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将整体质押比例降至80%以内。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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