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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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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24-024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暨相关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等十三家公司管理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  2022年11月21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裁定批准了《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以下简称“隆鑫系十三家”或“重整主体”)自法院裁定批准后12个月内完成《重整计划》。截至2024年5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破产重整进展仍不达预期,经重整主体再次申请,重庆五中院作出(2022)渝05破76号之七民事裁定,批准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三个月(至2024年8月21日)。

  ●  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隆鑫系十三家公司重整管理人账户未收到重整投资人支付的投资款项,同时,在此期间未新增现金债权清偿,截至2024年6月30日,现金债权已清偿金额仍为1,632,575,397.68元,占现金清偿债权总额的16.59%。

  ●  重整主体自本次延期以来,与原联合投资人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发展”)和重整投资团各板块意向投资人谈判并洽谈签署新的重整投资协议,2024年7月1日,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等十三家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代表债权人行使隆鑫系十三家企业全体股东权利,与重庆宗申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宗申新智造”)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

  ●  按《重整投资协议》约定,宗申新智造支付重整投资款总金额共计334,600万元,取得隆鑫控股持有的隆鑫通用504,172,175股股票,占隆鑫通用总股本24.5513%的股份,将成为隆鑫通用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宗申新智造实际控制人左宗申先生将成为隆鑫通用实际控制人。

  ●  经查询公开信息显示,宗申新智造的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经营摩托车及通用机械等业务,与公司主要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重整计划》虽经重庆五中院裁定批准再次延长执行期三个月(至2024年8月21日),但亦存在延长执行期后仍不能实施完成的风险,若《重整计划》未能在延长执行期后完成,则控股股东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截至目前,隆鑫控股持有的隆鑫通用股权尚未进行交割,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隆鑫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涂建华先生。

  ●  本次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涉及的相关交易尚需履行反垄断主管部门的经营者集中审查等程序,鉴于《重整投资协议》对应的目标股份尚未完成交割,交易完成尚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控股股东的破产重整是否成功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控股股东重整事项概述

  2022年1月30日,重庆五中院作出“(2021)渝05破申665号-677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隆鑫系十三家公司破产重整申请。2022年3月16日,重庆五中院作出“(2022)渝05破76号-88号”民事裁定,裁定对隆鑫系十三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2022年11月21日,重庆五中院作出“(2022)渝05破76号之四号”裁定,批准隆鑫系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并终止隆鑫系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2023年11月21日,经重整主体申请,法院裁定批准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六个月(至2024年5月21日)。截至2024年5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破产重整进展不达预期,由于重整主体资产体量大,产业板块多元,各产业板块分别匹配投资人组建投资团虽然耗时较长,但已基本完成,重整主体以此向法院申请再次延长执行期限,经重庆五中院裁定,批准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三个月(至2024年8月21日)。

  截至2024年5月21日,隆鑫系十三家公司重整管理人账户累计收到联合投资人重庆发展支付的投资款人民币16.28亿元,该金额不包含合伙人基金支付的保证金人民币5亿元(该保证金用于抵扣重整投资人最后一期投资款中相应款项),前述16.28亿元已全部用于清偿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优先债权。截至目前,现金债权已清偿金额为1,632,575,397.68元,占现金清偿债权总额的16.59%。

  2024年5月21日,重整主体已向合伙人基金发送了《关于取消重整投资人资格的告知函》,通知取消合伙人基金重整投资人资格,另行寻找其他投资人。

  (公司控股股东重整具体进展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编号为临2022-004、临2022-045、临2023-030、临2023-032、临2023-033、临2023-044、临2023-051、临2023-058、临2023-064、临2024-004、临2024-005、临2024-006、临2024-018和临2024-021等相关公告。)

  二、控股股东重整事项最新进展

  (一)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控股”)等十三家公司管理人发来的截至2024年7月1日重整事项最新进展告知函,函件主要内容如下:

  “一、截至本函发出之日,清偿债权的进展情况

  自2024年5月21日隆鑫系十三家企业发函取消中国合伙人(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伙人基金)重整投资人资格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隆鑫系十三家企业重整管理人账户未收到重整投资人支付的投资款项。同时,在此期间未新增现金债权清偿,截至2024年6月30日,现金债权已清偿金额仍为1,632,575,397.68元,占现金清偿债权总额的16.59%。

  二、截至本函发出之日,重整投资协议的谈判进展情况

  发函取消合伙人基金重整投资人资格以来,隆鑫系十三家企业在政府专班、管理人的协调下,积极与原联合投资人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和重整投资团各板块意向投资人谈判并洽谈签署新的重整投资协议。

  2024年6月28日,经召开债权人委员会会议征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意见,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同意管理人代表债权人行使隆鑫系十三家企业全体股东权利,与各板块意向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前述事项已向隆鑫系十三家企业债权人披露。

  2024年7月1日,管理人与重庆宗申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宗申新智造”)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1.重整投资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重庆宗申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3MADE3HBN4G

  注册资本:134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耀

  成立日期:2024年3月29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巴南区莲花街道天航路11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重整投资方案主要内容

  本次重整投资中,宗申新智造投资范围为隆鑫控股持有的隆鑫通用504,172,175股股票,占隆鑫通用总股本24.5513%的股份,将成为隆鑫通用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宗申新智造实际控制人左宗申先生将成为隆鑫通用实际控制人。宗申新智造支付的重整投资款总金额共计334,600万元(大写:叁拾叁亿肆仟陆佰万元整),按照宗申新智造将取得的隆鑫通用股票数量计算,对应每股6.6366元。宗申新智造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支付重整投资款33.46亿元,重整投资款主要用于按照法院已于2022年11月21日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规定清偿债权。

  3.截至本函发出之日,就隆鑫系十三家企业持有的隆鑫通用15.52%的股份,管理人正在与其他意向投资人洽谈重整投资协议具体条款。根据管理人与宗申新智造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约定,有关违约责任条款按照管理人与该意向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中约定的延迟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方式予以执行。

  管理人后续将以不推翻原有重整计划和清偿方案为原则,继续与重整投资团其他各板块意向投资人洽谈重整投资协议具体条款,并监督已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履行,监督重整主体执行重整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宗申新智造股权架构情况

  宗申新智造股权架构如下:

  ■

  经查询公开信息显示,宗申新智造的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经营摩托车及通用机械等业务,与公司主要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三)其他

  截至公告披露日,隆鑫控股持有的隆鑫通用股权尚未进行交割,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隆鑫控股,实际控制人仍为涂建华先生。

  三、对公司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组织机构、财务等方面与隆鑫控股保持相互独立。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或为控股股东提供违规担保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2、经查询公开信息显示,宗申新智造的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经营摩托车及通用机械等业务,与公司主要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的相关交易尚需履行反垄断主管部门的经营者集中审查等程序,鉴于《重整投资协议》对应的目标股份尚未完成交割,交易完成尚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截至公告披露日,隆鑫控股持有的隆鑫通用股权尚未进行交割,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隆鑫控股、实际控制人仍为涂建华先生。

  5、公司控股股东破产重整进展不达预期,经重整主体再次申请,法院裁定批准再次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三个月(至2024年8月21日)。虽然经重庆五中院裁定批准再次延长执行期三个月,但亦存在延长执行期后仍不能实施完成的风险,若《重整计划》未能在延长执行期后完成,则控股股东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隆鑫控股持有公司1,028,236,055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0.07%,其中,累计质押1,027,668,574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99.94%,占公司总股本的50.04%;累计被冻结/轮候冻结1,028,236,055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的50.07%。

  7、公司作为重整主体旗下重要资产,公司将持续积极与控股股东、管理人等各方保持密切沟通,并根据隆鑫控股、管理人提供的重整准确信息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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