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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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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50 证券简称:华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截至本公告日,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持有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无限售流通股1,616.18万股,持有徽商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徽商银行”)内资股股份7,148.6932万股。

  2024年6月27日,广发证券发布了《2023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根据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发证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数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3.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以2024年7月02日日为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03日为除权(息)日。

  2024年7月01日,徽商银行发布了《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投票结果派付2023年度末期股息安排选举董事选举监事及修订章程》的公告,徽商银行于2024年6月29日(星期六)举行了股东周年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人民币1.46元(含税),内资股股东股息将于2024年8月22日以人民币派付。

  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上述分红我公司可确认广发证券投资收益484.85万元,可确认徽商银行投资收益1,043.71万元,合计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1.04%,上述投资收益将计入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

  上述投资收益确认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公司根据会计政策和持有意图将持有的徽商银行(内资股份)划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将持有的广发证券股票划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在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除权除息等因素可能会对标的股票的市场价格产生一定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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