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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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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端及模块安全芯片项目在2023年进入开发阶段,且进入开发投入高峰期。

  (2)补充披露开发支出中暂未转为无形资产项目的进展,以及达到预定用途转为无形资产的标准,说明相关研发项目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相关项目的可行性有无重大不利变化。

  ■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①近三年处于开发阶段的研发项目共计10个,目前为研发投入高峰期,处于开发阶段的多款产品由4G向5G升级、芯片工艺提升等,技术相对成熟且能实现经济利益流入,符合资本化条件。因此本年度资本化比率大幅提高具有合理性。

  ②相关研发项目均按照计划执行,项目的可行性无重大不利变化。

  4、关于预付款项。年报披露,公司期末预付款项2.97亿元,其中账龄1年以内余额1.13亿元,1年以上余额1.84亿元,前五名余额合计2.72亿元,占比91.65%。其中预付大唐电信(天津)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1.47亿元,账龄为3年以上。

  请公司补充披露:(1)前五名预付对象是否为关联方、采购内容及金额、预付比例、账龄、截至目前是否已结算等情况,说明对于大唐电信(天津)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出现超过3年未结算预付款项的原因,是否存在减值迹象;(2)核实有关预付款项的最终流向,是否存在相关款项流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前五名预付对象是否为关联方、采购内容及金额、预付比例、账龄、截止目前是否已结算等情况,说明对于大唐电信(天津)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出现超过3年未结算预付款项的原因,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①前五名预付对象是否为关联方、采购内容及金额、预付比例、账龄、截至目前是否已结算等情况

  2023年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为2.97亿元,除预付大唐电信(天津)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产业园”)1.47亿元为前期购置房产款,其余预付款项为按照合同约定预付的原材料、辅料等物料款。前五名预付对象中天津产业园为公司联营企业,大唐半导体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半导体”)前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2023年因公司将其股权全部转让至控股股东子公司,2023年末大唐半导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公司2023年末前五名预付款项的具体情况为:

  单位:亿元

  ■

  ②说明对于大唐电信(天津)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出现超过3年未结算预付款项的原因,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截至2024年5月底,因公司自天津产业园认购的房产未完成验收和交付,公司对天津产业园预付款1.47亿元未结算。具体情况为:

  截至目前,公司认购研发楼房屋整体结构已竣工,完成封顶工作。由于天津产业园公司资金有限等影响,认购研发楼内部水电、消防等未能建设完成,因此研发楼尚未完成交付。同时研发楼所在土地已办理权属证书,权属编号为津(2021)保税区不动产权第7055801号,证载权利人为大唐电信(天津)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宗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性质为出让用地,宗地面积为27,778平方米,土地终止日期为2058年11月24日,后续还需办理土地证的分割手续。因房产未最终交付和未办理土地证分割,预付款项1.47亿元未结转,账龄超过3年。

  考虑预付款账龄较长,为保证预付款项账面价值的准确性,2023年底公司聘请评估机构对自天津产业园认购的房产年末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报告号:银信评报字【2024】第B00196号)。经评估,2023年底公司自天津产业园认购研发楼的公允价值大于认购价格,对天津产业园的预付款项不存在减值迹象。

  公司前期与天津产业园签署了《研发楼认购补充协议》,在协议中约定“甲方(天津产业园)承诺2015年1月10日前外檐装修工程及机电安装工程完工,2015年4月底全部竣工并交付验收”。协议中第六条约定“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合同第三条约定日期交付研发楼,预期在30日内的,乙方(股份公司)有权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则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研发楼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研发楼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甲方还应每日按研发楼价款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根据上述协议约定,截至2017年底公司共计提相关资金占用费4,820.56万元,其中已收到2,988.77万元,1,831.79万元未收到。因天津产业园自有资金无法支付公司所购研发楼的资金占用费,公司对未收到的资金占用费对应的其他应收款项全额计提了坏账。考虑天津产业园无支付能力,2017年后公司账面也未再确认相关资金占用费用及违约金。

  研发楼无法交付的主要原因为天津产业园资金不足,无法继续开展建设工作。研发楼能否交付取决于天津产业园未来支付能力,后续能否完成交付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目前公司正在协调天津产业园两方股东,共同寻求解决研发楼尽快交付的解决方案。

  (2)核实有关预付款项的最终流向,是否存在相关款项流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情形。

  涉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较大预付为对大唐半导体的预付款项0.46亿元,主要因大唐半导体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内部单位代采芯片,公司内部单位预付其芯片采购款项。2023年公司产业调整,将持有的大唐半导体56.38%股权全部出售,使得其2023年末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子公司,内部预付款项转变为关联方预付款项。除此项较大预付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无较大预付款项。公司所有预付款项对应的合同价格及交付方式均按照一般商业条例确定,目前也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货物的有序交付,除预付天津产业园款项外,其余2023年末的预付款项基本结算完毕。公司前期预付给天津产业园的相关款项主要用于房产建设工程施工,截至目前,公司自天津产业园认购的研发楼房屋整体结构已竣工,并完成了封顶工作。公司不存在预付款项实际流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①购置的房产一直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大唐电信(天津)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预付款超过3年未结算的原因。根据银信评报字【2024】第B00196号评估报告,大唐电信认购的天津产业园房产公允价值大于认购价格,预付大唐电信(天津)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前期购置房产款不存在减值迹象。

  ②大唐电信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进行款项支付,所有预付款项均具有商业实质,不存在相关款项流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情形。

  5、关于投资性房地产。年报显示,公司本年度将部分固定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原值为0.89亿元,账面价值为0.50亿元。此外,公司本年度披露2项对外租赁合同,合计确认租赁收益942万元;去年同期披露11项对外租赁合同,合计确认租赁收益1,243万元。

  请公司:(1)补充披露公司本年度确认租赁收益的情况,说明与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是否匹配;(2)补充披露近三年对外租赁前十大合同的具体情况,包括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类型、租赁面积、租赁起始日及终止日、租赁资产涉及金额、租赁收益等;(3)结合相关租赁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说明固定资产用途发生改变的时间,以前年度未将对外出租资产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原因,以及本期将大额固定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补充披露公司本年度确认租赁收益的情况,说明与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是否匹配;

  2023年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大唐电信(成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信息”)持有房屋建筑物,均按照固定资产进行核算。2023年末公司转让了持有的成都信息所有股权,成都信息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其持有的房屋建筑物也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公司2023年确认房租租赁收入0.21亿元,其中0.01亿元为原子公司成都信息对外出租确认的房租收入,0.20亿元为公司持有房产对外出租确认的房租收入。上述房租收入均按照房屋租赁合同进行确认。

  公司持有的房屋建筑物按照固定资产进行核算,2023年末公司持有房屋建筑物账面总价值为0.99亿元,其中对外出租房屋面积占总房屋面积的51%,公司按照对外出租的房屋面积占总面积的比重确认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0.50亿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按照披露准则在对外租赁合同部分仅披露了两项重大合同及相关收益,实际2023年年度对外租赁收益0.20亿元与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匹配。

  (2)补充披露近三年对外租赁前十大合同的具体情况,包括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类型、租赁面积、租赁起始日及终止日、租赁资产涉及金额、租赁收益等;

  近三年,公司对外租赁面积并不稳定,租赁单位因经营变化对租赁面积的需求调整时有发生,但公司房屋建筑物整体对外出租面积逐年增加。2023年公司完成了永丰办公区域房屋改造,优化办公环境,公司人员集中办公,将办公自用区域与租赁面积进行了明确分割,使得公司2023年末租赁面积达到最大,占公司永丰区域房屋建筑物面积的51%,且2023年公司房屋租赁收入达到0.20亿元,较前期明显增加。近三年对外租赁前十大合同的具体情况如下(各年按照租赁收益进行排序):

  2021年租赁前十大合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22年租赁前十大合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23年租赁前十大合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租赁资产涉及金额”为按照各项租赁合同约定的面积占所房产总面积的比例对期末房产账面价值拆分确定。

  2.除成都心悦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都蜀云物连科技有限公司为原公司子公司成都信息租赁房屋的承租方外,其余租赁方均为公司永丰园区房屋对外租赁的承租方。

  2023年公司转让了成都信息全部股权,年末成都信息持有的房屋建筑物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3)结合相关租赁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说明固定资产用途发生改变的时间,以前年度未将对外出租资产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原因,以及本期将大额固定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①结合相关租赁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说明固定资产用途发生改变的时间

  2023年末公司根据房屋建筑物的对外租赁情况,将公司房产按照使用性质进行了重新分类,按照对外出租面积占房屋建筑物总面积的比重51%,将固定资产分类为投资性房地产。因为成都信息2023年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2023年末对固定资产的重分类仅涉及公司自有房屋。

  以前年度公司永丰办公地仅空余少量办公区域,为增加公司收益,将部分区域进行了对外出租。2021年至2023年期间,公司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聚焦于安全芯片及特种通信行业,原控股子公司的租赁房屋变为对外租赁,同时调整办公区域新增了对外租赁面积。近几年,公司根据租赁合同的签署,逐步改变了固定资产的用途,由自用变为了对外出租,但因租赁方的租赁需求时有变动,暂无法判断对外出租的稳定性,且租赁方与公司办公区域交叉使用,无法明确实际的对外出租面积。

  ②以前年度未将对外出租资产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原因

  在产业调整和重组过程中,公司将对外租赁的房屋按使用面积和双方认可的公摊比例对租赁收入进行了确认,考虑以前年度房屋租赁收入占总收入比重不大,且公司与外部承租方交叉使用办公区域,自用面积和出租面积无法明确划分,租赁方对租赁面积的需求不稳定,故未将固定资产进行分割、分类,未将对外出租的资产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③本期将大额固定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023年公司完成办公区域改造,对自用房屋面积和出租房屋面积进行了清晰分割,明确了实际对外出租面积,同时,为提高租赁收入,公司优化办公区域,扩大了对外出租面积,使得2023年永丰房屋租赁收入增至0.20亿元。基于对外租赁面积清晰且租赁收入较大,在2023年末公司按照租赁面积占比对固定资产进行分割和重分类。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在确保资产价值准确反映对外出租情况的同时,保持资产成本的稳定性,避免房地产市场的价格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影响,公司在对固定资产分类为投资性房地产时选择了成本模式计量,并使其折旧年限和残值率与原固定资产保持一致。最终本次资产分类调整不影响会计估计,对公司的损益无影响。

  考虑资产的用途变化,对外出租成本的准确计量和获取,公司2023年将固定资产分类为投资性房地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①大唐电信2023年度房租收入均按照房屋租赁合同进行收入确认,租赁收益与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匹配。

  ②以前年度大唐电信与外部承租方交叉使用办公区域,自用面积和出租面积无法准确划分,租赁收入较小,未将对外出租资产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2023年公司完成办公区域改造,对自用房屋面积和出租房屋面积进行了清晰分割,将对外出租的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并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6、关于募投项目。临时公告显示,公司2022年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两项,其中“新型高性能系列安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资金额预计为35,754万元,包括募集资金20,000万元,实施主体为大唐微电子;“5G特通行业专网产品研发和产业化项目”投资金额预计为41,391万元,包括募集资金30,000万元,实施主体为大唐联诚。年报显示,截至2023年底,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进度分别为21.99%和11.75%,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为2024年12月及2025年12月。

  请公司:(1)按细项补充披露各募投项目截至2024年4月的实际进展,已投入的资金及募集资金金额、用途、支付对象及形成的相关资产情况,是否存在阶段性成果;(2)结合前述情况,分析说明资金投入、项目进展是否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后续实施计划,能否按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以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请财务顾问和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按细项补充披露各募投项目截至2024年4月的实际进展,已投入的资金及募集资金金额、用途、支付对象及形成的相关资产情况,是否存在阶段性成果;

  ①公司募投项目整体情况及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2年9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将原“新型高性能系列安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变更为“新型高性能系列安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5G特通行业专网产品研发和产业化项目”两个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也增加了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新型高性能系列安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5G特通行业专网产品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为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新型高性能系列安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部结构。

  “新型高性能系列安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②各募投项目截至2024年4月的实际进展

  各募投项目截至2024年4月的实际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表的“本年度”是指2024年1-4月;“截至期末”是指2024年4月底。

  其中:

  新型高性能系列安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包含物联网终端安全芯片、物联网身份认证安全芯片和高可靠终端安全芯片三类产品开发任务,其中物联网身份认证安全芯片项目已启动三款芯片产品研发,物联网终端安全芯片项目正在进行第一款芯片产品立项准备,高可靠终端及模块安全芯片项目已启动两款芯片产品研发。

  5G特通行业专网产品研发和产业化项目主要包括公网5G安全加密产品、公专融合5G网络产品、特通专网5G产品三大类产品,其中公网5G安全加密产品主要在进行样机开发及调测工作,公专融合5G网络产品在进行样机设计及开发工作,特通专网5G产品主要开展样机研制工作。

  ③已投入的资金及募集资金金额、用途、支付对象及形成的相关资产情况,是否存在阶段性成果

  新型高性能系列安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主要支撑物联网终端安全芯片、物联网身份认证安全芯片、高可靠终端及模块安全芯片三类产品系列的研发和产业化,目前部分芯片产品已进行流片及芯片验证相关工作,阶段性成果还包括物联网身份认证安全芯片、高可靠终端及模块安全芯片两类系列芯片的总体方案、相关设计文档、相应两款芯片已完成流片。截至2024年4月已投入金额10,043.64万元,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6,622.39万元。所使用募投资金中:研发设备主要用于各个研发阶段测试环境搭建;研发软件为芯片研发所用的各类EDA工具;研发IP为项目所需的IP授权;研发费用支出包括研发人员投入、材料费、认证费及芯片加工费。形成的相关资产包括固定资产(部分研发设备)、无形资产(部分研发软件)。

  5G特通行业专网产品研发和产业化项目主要支撑公网5G安全加密产品、公专融合5G网络产品、特通专网5G产品三类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目前主要进行产品研制相关工作,阶段性成果为总体设计方案、相关设计文档、图纸及样机。截至2024年4月已投入金额9,835.01万元,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8,920.39万元,所使用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研发人员投入、研发设备投入、测试及认证费等。

  各募投项目截至2024年4月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4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2)结合前述情况,分析说明资金投入、项目进展是否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后续实施计划,能否按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以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请财务顾问和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①分析说明资金投入、项目进展是否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a.新型高性能系列安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新型高性能系列安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主要支撑物联网终端安全芯片、物联网身份认证安全芯片、高可靠终端及模块安全芯片三类产品系列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以设计、研发高性能系列安全芯片为核心,持续提升公司在核心芯片安全可控、先进芯片工艺、低功耗控制、芯片安全防护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产品为应用于物联网、高可靠终端和模块等领域的高性能安全芯片和基于高性能安全芯片的模组、板卡以及解决方案等。目前按项目计划、募投资金投入计划正常实施。芯片项目研发周期长,人力资源投入大,需结合市场需求、研发资源实际,相继启动不同芯片的立项、研发工作。目前物联网身份认证安全芯片项目已启动的三款产品分别处于流片后的验证阶段、流片阶段和开发阶段;高可靠终端及模块安全芯片项目已启动的两款产品分别处于流片后的验证阶段和开发阶段。相关芯片研发均按研发计划、研发流程正常推进,芯片研发进度符合业内芯片研发周期规律。所使用募投资金均用于新型高性能系列安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符合资金投入预算。该募投项目计划投入总金额35,754.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截止2024年4月项目实际投入总金额10,043.64万元,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6,622.39万元,募集资金投资进度33.11%。

  新型高性能系列安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截至2024年4月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新型高性能系列安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各子项目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新型高性能系列安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进展如下:

  ■

  b.5G特通行业专网产品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5G特通行业专网产品研发和产业化项目以通信体制自主设计和关键设备自主可控为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5G特通行业专网产品的性能和环境适应能力,从网络应用、系统应用和关键技术应用等三个层面提供5G特通行业专网产品和系统解决方案。以特通行业专网对网络架构、传输可靠性、环境适应性等方面需求为牵引,在波形体制和软硬件平台设计、仿真、开发和测试等方面持续投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在特通行业专网的影响力和话语权,提高公司产品在细分市场的份额。大唐联诚依据GJB9001C质量管理体系和GJB5000B《专用软件研制能力成熟度模型》三级认证,同时结合IPD的产品开发模式,产品实现过程包括论证阶段、方案阶段、工程研制阶段(包括初样阶段、正样阶段)、状态鉴定阶段、进入选用序列定型阶段及生产和服务阶段。截至目前,募投项目所涉及相关产品开发工作经过论证、方案两大阶段,陆续进入工程研制阶段,同时进入研发高投入期,目前项目均按计划开展相关工作。该募投项目计划投入总金额41,391.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截止2024年4月项目实际投入总金额9,835.01万元,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8,920.39万元,募集资金投资进度29.73%。截至2024年4月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5G特通行业专网产品研发和产业化项目进展如下:

  ■

  ②后续实施计划,能否按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以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

  综上所述,新型高性能系列安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进度正常,系列产品将按计划达到可使用状态。5G特通行业专网产品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结合外部需求,目前按计划开展工程研制、状态鉴定阶段、定型及生产和服务相关工作,其中公专融合5G网络、特通专网5G产品部分产品计划2025年达到预定使用状态,项目进展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可行性均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项目进展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能按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2)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上市公司项目进展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能按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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