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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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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于2019、2020年经医院确认完成验收并确认收入980.11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应收款项对应付款条件为合同签订及项目验收后付款,分别于2019年9月、2020年12月达到对应付款时点。账龄较长主要系医院资金预算较为紧张。按照行业惯例,经销商在收到医院项目款后才向公司支付相应款项,经销商反馈未付款项系尚未收到医院项目款项,经与医院沟通,医院确未向其支付相应款项。公司于2021年1月起安排专人每月进行现场催收,并不定期以电话形式进行催款,经多方沟通,公司已于2024年6月取得经销商的回款承诺函,预计从本年度开始陆续回款。

  (3)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医疗信息化项目总包商。合作项目包括西安市红会医院手术医洁净度管理系统项目、江西省儿童医院红谷滩新院智能信息化项目等。应收账款中账龄1年以内的为480.02万元,1-2年的343.25万元。部分医院将全院信息化项目打包招标,总包商中标后将部分信息化项目转包给公司。公司与和仁科技合作时间较长,公司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涉及和仁科技的项目及合同较多。按照行业惯例,经销商在收到医院项目款后才向公司支付相应货款,经销商反馈未付款项系尚未收到医院项目款项。自2014年开始合作起,公司项目具体销售人员与对方项目负责人不定期电话催款,2018年起针对未收回款项与总包商每月进行核对,部分应收款项尚未收回主要系总包商尚未收到终端客户回款,经销商将于收到终端客户回款后向公司支付相关款项。

  (4)神州数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经销商,合作项目为与赛诺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心血管健康(苏州工业园区)研究院开展心血管信息化研究平台建设及临床决策辅助诊疗系统优化项目,以全国具有代表性的30家医院作为建设主体,建设开发数据分析平台。项目于2020年经客户确认完成验收并确认收入934.94万元,相关应收账款账龄均为3-4年,截止目前付款进度为47.44%。根据合同约定,剩余应收款项的付款条件为经销商收到终端客户合同款项,经销商反馈未付款项系尚未收到终端客户项目款项,经与终端客户沟通,终端客户确未向其支付相应款项。公司自2021年1月起,公司建立专项沟通小组,不定期以电话或会议形式进行催款。经销商预计将于2024年收到终端客户的剩余项目款项,并及时向公司支付相关款项。

  (5)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系公司医院客户,公司与其开展血液净化信息系统、手术护理临床系统、急诊临床信息系统等项目。应收账款中账龄1年以内的为13.50万元,2-3年的为10.63万元,3-4年的为466.67万元。项目于2020、2021、2023年经医院确认完成验收并确认收入493.81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剩余应收账款对应付款条件为项目验收后五个月内及质保期结束付款,验收款对应付款时间分别至2021年2月、2021年5月,质保金对应付款时间分别为2021年6月、2021年9月、2022年12月、2024年3月。公司于2021年2月起安排专人每月进行现场催收,并于2023年12月向医院发送请款函。账龄较长主要系医院资金预算较为紧张,医院计划在全院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后统一付款。

  (6)北大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医疗信息化项目总包商。合作项目包括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麻醉、重症信息系统、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症监护临床信息系统等。应收账款中账龄1-2年的为1.60万元,2-3年的为309.81万元,3-4年的为104.09万元。部分医院将全院信息化项目打包招标,总包商中标后将部分信息化项目转包给公司。公司涉及北大医信的项目及合同较多。2014年开始合作起,公司在每个项目验收后由项目具体销售人员与对方项目负责人不定期电话催款,2018年起针对未收回款项与总包商每月进行核对,并于2023年8月委托第三方律师事务所对经销商进行催收。如未取得预期效果,公司将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手段进行催收。

  (7)吉林省科拉德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东北地区经销商,合作项目主要包括松原市医疗紧急救援指挥中心院前急救临床信息系统项目、松原市中心医院手术护理临床信息项目等。应收账款账龄为1年以内。相关项目经医院及医疗机构确认验收后确认收入648.67万元。按照行业惯例,经销商在收到医院项目款后才向公司支付相应货款,经与医院沟通,医院尚未向经销商支付剩余款项。2021年开始合作起,公司针对未收回款项与总包商每月进行核对,并由项目具体销售人员与对方项目负责人不定期电话催款。

  (8)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为公司医院客户,公司与其开展麻醉信息系统项目。应收账款中账龄1-2年的为1.35万元,2-3年的为36.02万元,3-4年的为357.20万元。项目于2020、2021、2022年经医院确认完成验收并确认收入589.88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剩余应收账款对应付款条件为项目验收后付款,于2020年12月、2021年12月、2022年6月达到对应付款时点。公司于2021年1月起安排专人每月进行现场催收。账龄较长主要系医院资金预算紧张所致,医院反馈将根据自身预算安排逐步向公司支付款项。

  (9)河南省人民医院为公司医院客户,公司与其开展麻醉临床信息系统、重症监护临床信息系统等项目。应收账款中账龄3-4年的为8.64万元,4-5年的为200.38万元,5年以上的为168.54万元。项目于2014-2020年经医院确认完成验收并确认收入1,625.45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剩余应收账款付款条件为项目验收及质保期结束后付款,验收款于2019年12月、2020年9月达到对应付款时点,质保金于2015年12月、2016年12月、2017年12月、2018年12月、2019年8月达到对应付款时点。公司于2020年1月起安排专人每月进行现场催收。账龄较长主要系医院资金预算常年紧张,相关预算需经财政审批所致。目前相关回款处于医院支付审批中。

  (10)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医疗信息化项目总包商。合作项目主要包括松原市医疗紧急救援指挥中心院前急救临床信息系统项目、松原市中心医院手术护理临床信息项目等。应收账款账龄为1年以内。部分医院将全院信息化项目打包招标,总包商中标后将部分信息化项目转包给公司。按照行业惯例,经销商在收到医院项目款后才向公司支付相应货款,经销商反馈未付款项系尚未收到终端客户项目款项。自2014年开始合作起,公司项目具体销售人员与对方项目负责人不定期电话催款,2018年起针对未收回款项与总包商每月进行核对。

  上述确认的收入小于应收账款差异主要系合同销项税额产生。

  因公司医疗信息化业务涉及医院及医疗机构客户较多,对应应收账款客户较为分散,应收账款前十大客户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较低。公司医疗信息化业务应收账款最终用户均为医疗机构或政府卫生管理部门,且大部分为公立医院,资信情况相对良好,但因其资金来源主要为政府财政拨款,受客户资金预算影响较大,回款周期较长,导致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

  公司制定了应收账款制度,组建了应收账款部,积极与客户保持沟通,针对部分长账龄应收款项,组建专项攻坚小组,在必要情况下发送催收函或采取法律手段,推动项目回款。公司将持续推进应收账款催收工作,加大催收力度,降低坏账风险,提高资金周转效率。

  公司账龄两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均来自医疗信息化业务,与同行业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经比对,公司2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位于平均水平,账龄分布合理。

  公司医疗信息化业务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与其收入占比,与同行业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已确认收入且尚未收回的款项,根据收取对价权利是否仅取决于时间流逝,计入应收账款或合同资产。因公司医疗信息化业务专注于专科信息化系统,项目规模相对全院信息化系统项目较小,公司以项目验收时点确认收入,未收回款项多计入应收账款,对尚未到期项目的质保金计入合同资产,符合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要求,相关会计处理准确合规。为更全面反映收入的回款情况,将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合计数与医疗信息化业务收入进行对比更具有可比性,据此,相较同行业公司,公司相关占比低于卫宁健康及和仁科技,高于万达信息,处于合理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会计政策及会计准则进行收入核算,收入确认真实、准确、合规。

  2、医疗服务板块

  因医院业务模式原因,公司医疗服务板块收入主要客户为自然人,应收账款余额86.55万元,往来对象主要为医疗技术服务对象及社保中心,总体应收帐款规模较小,客户与公司均无关联关系。医疗服务板块收入确认真实、准确、合规。

  3、光伏业务板块

  光伏业务应收账款主要客户及其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确认收入金额小于应收账款差异主要系合同销项税额产生。

  公司光伏业务板块应收账款均为2023年开展业务所形成的,账龄均为1年以内。上述客户均为公司开展光伏业务,与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的组件厂商或贸易商,与公司无关联关系。公司光伏业务严格按照会计政策及会计准则进行收入核算,收入确认真实、准确、合规。

  (二) 结合行业情况、业务特点及变化、信用政策等,说明应收票据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应收票据规模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明显差异;

  1、应收票据大幅增加的原因

  公司2023年新开展光伏业务,该部分业务大多采用收到货币资金或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发货的形式进行销售,结算方式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系行业内的通用做法。

  公司期末结存的银行承兑汇票开具时间主要为9-12月,截止2023年12月底尚未到期,未能终止确认。公司期末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无商业承兑汇票,风险较低,可收回性较强。截至本回复日,前述应收票据未出现无法承兑的情况。

  2、应收票据规模与同行业对比情况

  由于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均为应收票据,故将两者合并比较。

  单位:万元

  ■

  公司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票据业务监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33号)并参考《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19)》等,遵照谨慎性原则对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进行了划分,分为6家大型商业银行和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以下简称“6+9银行”)以及其他商业银行。未贴现或背书的6+9银行未到期承兑汇票计入应收款项融资,其他银行的未到期承兑汇票计入应收票据。6+9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终止确认,即借应付账款/银行存款,贷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其他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继续确认应收票据,即借应付账款/银行存款,贷其他流动负债/短期借款,应收票据不作会计处理,待到期承兑后终止确认。

  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占收入比较高,主要系公司新进入新能源光伏行业,客户体量相对较小,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主要为非6+9银行。公司期末结存的银行承兑汇票开具时间主要为9-12月,而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一般为6个月,截止2023年12月底尚未到期,未能终止确认,使得公司的应收票据相较同行业可比公司占比偏高,应收票据大幅增加具有合理性。

  (三) 结合客户资信情况、账龄结构及历史逾期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的回收风险,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1、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及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公司应收账款形成主要在医疗信息板块,直接客户为各级医疗机构及医疗信息行业的大型承包商及经销商,终端客户为医疗机构或政府卫生管理部门。直销与经销的最终的资金来源均为终端医疗机构,且多为公立医院,资信情况相对良好,根据合同条款的约定虽部分有逾期,但最终形成坏账的情况很少,回收风险相对较小。但由于受医院资金预算及政府财政预算的影响,部分款项支付周期较长。

  在坏账准备计提方面,公司根据应收账款历史回款情况,基于迁徙率模型测算出历史损失率,结合当前及未来状态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按照账龄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公司比较,如下:

  ■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符合行业一般水平,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2、应收票据的回收风险及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公司应收票据形成主要在光伏业务板块,其客户主要为光伏行业产业链上的下游组件厂家及贸易商。同时公司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信用度较高,可收回性较高,坏账风险较低。

  坏账计提情况与同行业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

  公司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行业平均水平一致,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1)公司与主要客户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应收账款账龄较长主要系医院资金预算较为紧张,导致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公司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2)应收票据大幅增加系新开展光伏业务所致,应收票据相较同行业可比公司占比偏高,主要系对银行承兑汇票采用较为谨慎的会计处理方式;(3)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按照公司的坏账政策进行计提,计提比例与行业平均水平一致,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5、年报披露,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4.78 亿元,其中受限资金0.65 亿元,主要为保函保证金、三方协议监管;委托理财发生额5.75 亿元,未到期余额 1.60 亿元;短期借款期末余额 5.06 亿元,长期借款期末余额合计 1.71 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收入 874 万元,利息费用 0.48 亿元,其中存在向关联方借款并确认利息费用的情形。

  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日常资金需求和使用计划,说明在持有较大规模货币资金且购买理财的同时高额借款并承担较高利息费用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月度货币资金余额、存贷利率水平、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说明利息收支与存贷款规模是否匹配,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利率确定标准及公允性;(3)货币资金受限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其他潜在限制性安排、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以及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公司回复:

  (一)结合日常资金需求和使用计划,说明在持有较大规模货币资金且购买理财的同时高额借款并承担较高利息费用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1、公司持有较大规模货币资金且购买理财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2023年末货币资金与未到期委托理财情况

  单位:万元

  ■

  除了受限资金与需要投入专门项目的募集资金,公司期末可支配的自有资金(包括未到期的短期理财)为26,192.53万元。公司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除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1.2亿元,期末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余额为4,006.31万元,均为期限三个月内的产品。公司留存的货币资金的主要用途是应对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支出,具体如下:

  (1)因医疗信息化业务的主要最终客户为公立医院,客户群体导致销售回款存在季节性波动,项目完成后的验收和付款主要在下半年,尤其集中在第四季度;而公司其他人力成本、差旅费用和研发投入等在年度内较为均匀地发生,需要有留存一定的货币资金用于支付公司的日常运营开支。

  (2)公司在2023年新增高效太阳能电池制造业务(以下简称“光伏业务”),是属于大型制造业务,本身对日常营运资金的需求量较大。截止2023年年末,工厂尚处于投产初期,各项开支较大,需公司预备一定的货币资金用于日常运营费用支出及原料采购。保证光伏业务稳健运行。

  综上,公司持有较大规模货币资金且购买理财主要系为了确保公司业务稳健运行及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具有合理性。

  2、公司高额借款并承担较高利息费用的原因及合理性

  截至2023年年末公司短期借款期末余额5.06亿元,长期借款期末余额1.71亿元,合计较去年同期新增5.23亿元,新增借款主要系用于光伏业务的项目建设及运营中的相关费用,设备购置与生产环节的流动资金周转。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息费用4,830万元,具体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上表可知,公司承担较高利息的主要原因系新增光伏业务银行贷款以及租赁厂房所产生的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所致。

  综上所述,公司为开展光伏业务高额借款并承担较高利息费用具有合理性。

  (二)结合月度货币资金余额、存贷利率水平、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说明利息收支与存贷款规模是否匹配,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利率确定标准及公允性;

  1、公司月度货币资金余额、存款利息收入及存放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公司货币资金包含的项目为各项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及保证金等,主要存在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上海银行与江阴农村商业银行的相关账户中,上述银行期末货币资金占公司资金总额的80%以上。其中,活期存款利率0.3%-2%不等,通知存款等利息率在1.8%左右,保证金存款在1.5%-1.9%不等。上表利息测算收入系根据每月末不同存款类型余额及其相应利率测算合计所得,与年报披露的实际利息收入略有差异。由上表测算,公司2023年均存款利率为1.39%。存款利率处于合理水平,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相匹配。

  2、公司月度贷款规模、利息支出情况及存放使用情况

  公司月度银行的短期与长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的主要贷款银行为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浙商银行与民生银行。短期借款的利率范围为2.7%-3.95%,长期借款的利率范围为:3.2%-3.5%,由上表计算可得公司银行贷款综合平均利率约为3.54%,贷款利率处于合理水平,利息支出与贷款规模相匹配。

  3、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利率确定标准及公允性

  (1)截止期末,公司关联方借款余额共计8,420万,利率情况如下:

  ■

  注:序号3借款已于2024年4月7日归还,且未支付任何利息费用。2024年5月23日,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该笔借款利率变更为0%,后续公司无需支付任何利息费用。

  (2)利率确定标准及公允性:

  关联方四川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向其借款利率参照了其实际资金利率水平,以不高于其流动资金实际融资利率确定,关联方并没有向公司约定收取高于其自身融资利率水平的额外利息,借款利率具有公允性。2024年,考虑到公司光伏业务处于发展初期,为了减轻其经营压力,经双方协商一致,序号3借款利率变更为0%。

  (三)货币资金受限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其他潜在限制性安排、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以及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截止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受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其中用于开具保函与银行承兑的保证金4,505.17万元,存放于公司在浙商银行、民生银行与江苏银行各自开立的保证金账户。

  三方协议监管受限的货币资金2,024.93万元,主要系公司绵阳市安州区人民医院项目预收款项,为保证此笔资金专款专用,将该笔资金存入公司在浙商银行与绵阳商业银行各自开立的监管账户,资金的支取需由客户、银行及公司三方批准方可使用。

  综上,公司的货币资金除了上述的受限情况,不存在其他受限情况,不存在其他潜在限制性安排、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以及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1)公司持有较大规模货币资金且购买理财的同时高额借款并承担较高利息费用,主要系确保公司业务稳健运行及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具有合理性;(2)经测算,利息收支与存贷款规模相匹配;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利率确定参照关联方其实际资金利率水平,以不高于其流动资金实际融资利率确定,利率标准合理;(3)经函证确认,公司不存在其他潜在限制性安排、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以及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6、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显示,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建设项目及互联网云医疗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等,公司于2023年4月公告将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4月延长至2025年4月,将互联网云医疗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变更为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用于建设年产9GW高效单晶电池智能工厂,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3月。截至2023年期末,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进度分别为 33.62%、0%。

  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前期规划及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说明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建设项目进展较为缓慢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其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前期确定相关募投项目是否审慎,风险提示是否充分;(2)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已形成的资产情况、现有产能及实际生产情况,项目投入资金来源及期末尚未投入募集资金的原因,是否于 2024 年 3 月按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效益情况是否符合预期;(3)暂未投入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结合市场情况和募投项目建设计划,说明后续对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并就募投项目建设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充分提示风险。请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结合前期规划及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说明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建设项目进展较为缓慢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其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前期确定相关募投项目是否审慎,风险提示是否充分。

  1、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建设项目前期规划

  “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规划,是公司基于成熟的产品线,运用人工智能、5G、物联网等技术将院内各个分散的临床医疗管理信息系统产品提升至全院集成和区域化协同救治中。该项目包含:智慧急诊及专科中心系统、智慧手术室系统、智慧重症系统、区域急救及五大专科协同救治平台、区域手术协同救治平台、区域重症协同平台六个子系统,每个子系统包含了不同的子平台。

  2、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项目进展较为缓慢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1)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产生

  (2)项目进展较为缓慢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在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因受公共卫生事件反复及芯片缺货的影响,公司的研发团队无法如期进入客户现场开展相应的开发工作,软硬件设备的采购及场地改造有所滞后, 2023年,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谨慎研究并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募投项目的建设期限由原计划的2023年4月延长至2025年4月30日。2023年该项目主要的建设内容为六个子系统及其包括的各子平台的研发工作。因各子平台的研发相对独立,基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审慎考虑,公司利用现有医院相关项目中的设备开展研发所需的开发及调试工作,使得投资金额较大的软硬件设备购置的支出较少,主要的建设支出集中在开发费用、相关人员工资及铺底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项目内容存在阶段性支出不平均的情况,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及项目进展较为缓慢具有合理性。

  3、目前项目研发进展及后续计划

  截至2023年末,该项目中六个子系统中包括的子平台各自的研发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每个子系统中的子平台各自的功能已基本实现。

  后续的研发建设工作主要集中在六个子系统中的各子平台之间及六个子系统之间进行整合、联调,最终形成多子平台或集六个子系统在内的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区域综合性平台,还将涉及跨医院院区及多家医院的信息共享和数据融合利用。同时随着公司研发建设工作推进,现有医院中可利用设备数量减少,后续项目研发过程中对新建研发场地及新设备投入的需要将有所提升,公司后续将使用集资金,进行场地、设备及软件部分的投资。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该项目本年度新增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2,520.58万元。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审慎、妥善、有序地使用募集资金。

  综上,项目投资进度较缓是主要受公共卫生事件反复及芯片缺货、公司研发建设的具体工作进度安排以及医院现有可利用的资源等情况影响,根据现目前公司的研发现状、进度,结合后续的研发建设计划及资金使用规划的具体内容,具有合理性。

  4、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相关募投项目可行性具体情况如下:

  (1)行业政策、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所建设的项目处所的医疗信息化行业是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的行业,关乎社会民生,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谐稳定息息相关。202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要求医疗机构积极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持续优化服务流程。其他相关部委陆续发布其他多项政策,推动医疗信息化建设。

  根据IDC《中国医疗软件解决方案市场预测2024-2028》(含医院应用软件系统解决方案和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及应用软件系统解决方案),2023年区域卫生信息系统解决方案的总体市场规模为48.2亿元,比上一年增长7.8%。预计2024年这一市场规模将达到54.5亿元,未来五年中都将保持比较高速增长,预计到2028年市场规模将达到91.6亿元,2023至2028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13.7%。

  (2)公司的技术储备,项目进度和后期规划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作为专业的医疗信息系统和服务供应商,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将信息技术与医疗知识相结合,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加大研发建设投入,截至 2023 年 12 月末,公司终端用户已覆盖全国 32 个省份,近 2,400 家医疗机构,其中三级甲等医院超过 800 家公司,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形成了丰富的技术储备。 公司目前的项目建设工作已经完成六个子系统中包括的各子平台各自的研发的工作,后续将在各子平台间、各子系统间进行整合、联调,最终集成为多子平台或集六个子系统在内的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区域综合性平台,项目整体处于正常推进状态,预计在2025 年4月30日项目建设期满可研发完成。

  综上所述,截至本回复公告披露日,公司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5、前期确定相关募投项目是否审慎

  该项目于2020年立项,主要根据公司现有的成熟产品线,运用利用新一代通信技术将院内各个分散的临床医疗管理信息系统产品提升至全院集成和区域化协同救治中;同时,该项目可以满足医疗机构对实现资源的共享和优化以及区域医疗卫生服务的管理迫切需要,随着分级诊疗作为医改任务重点推进,区域医疗协同信息化平台将成为重点发展方向之一。

  2023年,经过公司对该项目的重新论证,该项目在国家宏观政策支持、公司的技术储备及医疗信息化行业发展趋势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但在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因受公共卫生事件反复及芯片缺货的等客观因素影响,研发工作受到了一定影响,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决定将该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期限延长至2025年4月30日。上述延期情况已于2023年5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项目延期后进度相对缓慢,主要受公司研发建设的具体工作进度安排以及医院现有可利用的资源等情况影响。

  截止目前,项目整体处于正常推进状态,预计在2025年4月30日项目建设期满可研发完成。

  项目的实施是顺应医疗信息化行业发展趋势,满足公司行业地位提升的需要,为公司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通过提高产品技术含量,满足医疗及相关服务机构对高效互通的医疗信息需求;同时也可提升区域整体医疗水平,推动国家分级诊疗高质量落地。该项目的立项基于公司现有业务经验及技术,顺应医疗信息化行业发展趋势;项目的延期是受公共卫生事件反复及芯片缺货等客观因素影响,项目论证及延期具有审慎性。

  6、风险提示是否充分

  在该项目立项时,公司于2020年5月6日披露的《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六、(七)“募投项目实施风险”中对该项目存在技术和产品开发风险及募投项目的实施风险进行了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3年之前受公共卫生事件反复及芯片缺货的影响,项目进度出现了滞后,公司亦根据实际情况对研发工作进行调整。公司在发现该项目建设项目进展出现未达预期的情况后,在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做出了说明,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披露的《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74)。

  此外,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披露的《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中对该项目投资进度未达预期及原因进行了披露;于2022年10月21日披露的《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请做好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中对该项目投资进度未达预期及原因、可能存在项目延期的风险进行了披露。

  公司根据该项目的实际建设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结合项目的实际状况,经谨慎研究,该项目的建设期限由原计划的2023年4月延长至2025年4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延期和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暨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此事项已于2023年5月19日经过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中“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中说明:“2023年度,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开发费用,研发中运用现有医院项目中的相关设备进行调试工作,投资金额较大的软硬件设备购置的支出尚未发生”。

  综上所述,该项目的实施风险、项目延期的风险等前期已充分进行了风险提示。

  (二)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已形成的资产情况、现有产能及实际生产情况,项目投入资金来源及期末尚未投入募集资金的原因,是否于2024年3月按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效益情况是否符合预期。

  1、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已形成的资产情况、现有产能及实际生产情况

  “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已形成的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23年8月“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工作基本全部完成,形成9GW/年的产能,并于9月开始正式生产销售。因产线设备仍需调试,实际产能将逐步释放。截至2024年5月30日,已实际生产1.13GW(包括试运行期间生产数量)。

  2、项目投入资金来源及期末尚未投入募集资金的原因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投入资金来源均为公司的自有资金及债权融资资金。

  该项目在2023年5月1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前,公司已用自有及债权融资资金支付项目购置设备及安装款项为75,490.13万元;自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12月31日,新增支付项目购置设备及安装款项为9,193.30万元,资金主要来源为控股股东的无息借款;根据已签订的购置设备及安装合同及双方约定,剩余款项70,316.57万元尚未到付款节点,因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3、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是否于2024年3月按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效益情况是否符合预期。

  根据公司投资时编制的《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建设周期从2022年10月起至18个月;项目总投资186,171.50万元,拟通过租赁厂房及配套设施,并购置自动化生产、检测、仓储物流等主辅设备以及配套工装夹具及辅助设备等,实现年产9GW N 型高效TOPCon电池产能建设。

  根据项目预测,投产后产能将逐步提升,具体情况如下:

  ■

  注:T代表项目开始投资时点:2022年10月,T+1为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T+2为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以此类推。单价基于2022年12月编制可研报告时的市场行情预测。

  截至2023年8月,设备购置及安装工作基本全部完成,形成9GW产能,2023年9月工厂开始正式生产销售,项目于2023年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根据效益预测,项目预计从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产生营业收入63,0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末,实际已产生营业收入30,005.72万元,实现销量766.05MW,第一个效益预测期间尚未期满,项目开始产生收入,收入达成率已达47.62%,销量达成率为85.12%,产品生产及销售情况符合预期进度,但因产业链市场价格下行的影响,且公司尚处于产能爬坡阶段,未形成规模效应,利润是否能达到预期,后续需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公司生产的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三)暂未投入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结合市场情况和募投项目建设计划,说明后续对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并就募投项目建设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充分提示风险。请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1、暂未投入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1)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建设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建设项目”已投入11,850.69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为24,641.4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本金为23,398.60万元,资金收益为1,242.88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2024年至6月30日,该项目新增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520.58万元,募集资金共计投入14,371.28万元。

  (2)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3,465.2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本金为23,212.49万元,资金收益为252.78万元),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另有闲置募集资金17,000万元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共计投入12,847.46万元。

  2、结合市场情况和募投项目建设计划,说明后续对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

  (1)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建设项目

  如前所述,“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并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开展项目的后续研发计划,预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约15,000万元。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开展与相关供应商的采购谈判、购置工作,审慎、妥善地使用募集资金,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

  (2)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支付后续的应付设备购置及安装款项,根据已签订购置设备及安装合同但尚未到付款节点的相关款项后续的付款进度,预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募资资金将基本使用完毕。

  3、相关风险提示

  (1)项目预计收益风险

  后续如市场环境、政策发生不利变化、竞争加剧、公司产品市场开拓不及预期,将可能导致项目实际收益低于预期水平。

  当前中国光伏行业存在一定阶段性和结构性过剩风险,产业链价格下行,且公司“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处于陆续投入市场的阶段,未形成规模效应,毛利率为负,尚处于亏损阶段。公司将积极应对投产期间的不确定因素,重视产品研发,加大市场开拓力度,采取精益管理,以降本增效为中心,力争预期效益达标。

  (2)资金风险

  “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总投资186,171.50万元,投资资金较大,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需支付的资金约5.85亿元,除募集资金可投入的金额外,尚有一定的资金缺口。公司将积极通过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等其他方式补足项目所需要的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项目”投资进度较缓是受外部因素及公司研发建设的具体内容、可利用的资源等情况形成的,根据目前公司的研发现状、进度,结合后续的研发建设计划及资金使用规划的具体内容,具有合理性;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募投项目的确定及延期具有审慎性,公司已对项目进展未达预期的风险进行了提示。

  2、截至2024年3月31日,“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已形成资产(设备及安装、配套设施及办公场所的装修及相关配套设施等)167,746.00万元,形成产能9GW/年且已实际投入生产;项目投入资金除使用募集资金外还包括自有资金及债权融资资金,基于购置设备及安装的相关合同的付款节点,综合考虑了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情况,2023年未使用募集资金;项目已于2023年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正式生产销售,产品生产及销售情况符合预期进度,但项目利润存在不达预期的风险。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项目”、“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除进行现金管理及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外,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施的需要,审慎、妥善地使用募集资金,预计至2024年9月30日,“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项目”使用金额约15,000.00万元、“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将基本使用完毕。公司已就募投项目建设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进行了风险提示。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3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16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2024年8月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披露的《麦迪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6月,公司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19,2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比例为0.6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86元/股,最低价为8.2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06.7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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