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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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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4-046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如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9.83元/股(含)。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情况

  1、2023年11月7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了公司股份3,29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2、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2024-001、2024-004、2024-008、2024-022、2024-036、2024-041)。

  3、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56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8%,最高成交价为7.6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2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050,320元(不含交易费用)。

  4、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3日,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由于公司当前股价已高于回购价格上限9.83元/股(含),且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下限10,000万元(含本数),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及回购实施期限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计划已按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实施回购股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未在下列期间内实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股份数量为13,565,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08%。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2、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开展相关事宜。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十六个月内按前述用途完成转让,就该等未使用股份部分公司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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