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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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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0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银行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10,000万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该议案已于2024年5月31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于2024年6月1日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投资金额

  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金额为10,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永22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3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7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975,266.96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3,024,733.0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3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汇会验[2022]6194号《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验证。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3、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结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永22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变更全资子公司江西连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江西连冠功能性胶膜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募集资金中的10,000.00万元用于全资子公司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振冠”)的“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振冠项目”);拟终止“江西永冠智能化立体仓储建设项目”、“全球化营销渠道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将该两个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振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2024年2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22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同时,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同意本次变更。

  江西振冠已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四)投资方式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振冠与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以下简称“民泰银行”)办理人民币10,000万元定存通定制版业务,期限为6个月;具体如下:

  1、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2、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

  3、使用募集资金管理的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符合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投资期限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定存通存款业务的投资期限为6个月。

  二、审议程序履行及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监事会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

  三、投资风险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虽然公司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

  (二)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及子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及子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均为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口径,2023年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24年第一季度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二)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14,360.51万元,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1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8.74%。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公司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安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在信息披露及财务报表中在“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收益在“财务费用”或“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注:(1)最近一年净资产指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最近一年净利润指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9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冠新材”)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同意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 (含 4,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 8,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元/股(含22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和2024年1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3)。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金额的议案》,将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增加为“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含7,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1.4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股份回购金额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2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6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2.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69%,购买的最高价为13.77元/股、最低价为12.50元/股,支付的金额为287.460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4年6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729.427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3.8164%,购买的最高价为15.20元/股、最低价为9.4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9,255.150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8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截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已有人民币21,000元“永22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0.0027%,累计转股数量914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5%。

  ●  回售情况:因“永22转债”触发《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附加回售条款,可转债持有人根据约定和公司公告,累计申报回售可转债100张,面值10,000元,回售资金已于2024年3月15日发放,上述回售债券已注销完毕。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转股的“永22转债”金额为人民币769,969,000元,占“永22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9960%。

  ●  本季度转股情况:自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永22转债”的转股金额为1,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44股。

  一、可转债上市发行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3号)核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8日公开发行了7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7,000.00万元,期限6年。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31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77,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8月2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永22转债”,债券代码“113653”。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永22转债”自2023年2月3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6.81元/股。

  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因公司A股股价已经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2.79元/股),已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为了充分保护“永22转债”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支持公司的长期发展,2023年1月17日起转股价格从26.81元/股调整为22.79元/股。

  因2022年度利润分配,“永22转债”的转股价格从22.79元/股调整为22.5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6月20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2022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永22转债”自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永22转债”的转股金额为1,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44股,占本次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02%。

  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转股的“永22转债”金额为人民币769,969,000元,占“永22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9960%。

  三、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

  四、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董秘办

  联系电话:021-59830677

  联系邮箱:ir@ygtape.com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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