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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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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2024-035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8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7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钺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一个锁定期已于2024年6月29日届满,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解锁的股票数量为1,232.1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7%。

  关联董事王钺、何兰红、黄明轩、顾晏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临2024-037)。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半年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含),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临2024-038)。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下午2:30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1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的公司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和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0)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12)。

  因公司在本次回购期间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21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16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4年6月26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063,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848,000,000股的比例为0.49%,购买的最高价为2.14元/股、最低价为1.6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5,913,411.0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7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南通市青年中路5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18日

  至2024年7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或者代理人,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范围)、本人身份证(或者单位证明)在会议开始前的30分钟内在现场登记并出席。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59号文峰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3-85505666-9609

  传真:0513-85121565

  联系人:蓝宇鹭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文峰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7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2024-038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

  公司拟于2024年半年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含),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2024年7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2024-041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日,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峰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508,724,5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53%;另有36,000,000股公司股份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占公司总股本的1.95%。文峰集团累计质押本公司A股股份402,908,943股(含本次),占其持股数量的79.20%,占公司总股本的21.80%。

  公司于近日获悉控股股东文峰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现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注:上述比例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的尾差造成。

  2、本次质押股份用于前次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3、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4、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文峰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上述比例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的尾差造成。

  二、控股股东质押情况说明

  本次质押后,公司控股股东文峰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比例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0%,按照规定补充披露如下内容:

  1、文峰集团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43,808,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47.9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19%,对应融资余额2.28亿元;其中,将于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21,06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23.8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55%,对应融资余额1.36亿元。

  控股股东目前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来源主要包括经营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自筹资金等。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控股股东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若质押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应对措施。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2024-037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等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和2023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6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4312903)中所持有的 24,642,935股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6月28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B885778055),过户价格为1.3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5)。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根据《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均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具体如下:

  第一个解锁期: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12个月后,解锁股份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

  第二个解锁期: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24个月后,解锁股份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但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分红不受前述锁定期限制。

  根据上述锁定期及解锁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一个锁定期已于2024年6月29日届满。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及解锁情况

  根据《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且解锁条件已成就,具体如下:

  ■

  ■

  综上所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根据《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锁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可解锁的股票数量为1,232.1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7%。

  四、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及交易限制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于2024年6月29日届满,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股票市场波动情况等因素择机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已经解锁的公司股票,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有的权益份额进行分配。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上述敏感期是指: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上述敏感期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和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情况,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已成就,解锁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2024-036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8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7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主席杨建华先生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已成就,解锁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半年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含),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为简化分红程序,同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并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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