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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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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24-046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诉讼,尚未开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不涉及。

  4、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直接影响。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2024年3月,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贵州省罗甸县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4)黔2728民初542号)、《传票》及《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该院已经受理公司股东哈尔滨誉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誉曦”)诉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等内容可参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2024年4月,公司收到贵州省罗甸县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4)黔2728民初542号),判决驳回原告哈尔滨誉曦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哈尔滨誉曦负担。案件判决的具体情况可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公司于近日收到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及《民事上诉状》等法律文书,公司股东哈尔滨誉曦因与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不服罗甸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黔2728民初542号《民事判决书》,现提起上诉。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原告):哈尔滨誉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罗甸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黔2728民初542号民事判决,改判撤销被上诉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决议;

  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经一审判决,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二审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分阶段持续披露案件的进展情况。

  四、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次披露的诉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已在相关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收到法院传票以后,立即启动相关程序,聘请专业律师进行应诉。本案涉及决议撤销纠纷,不涉及金额,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直接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对涉及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传票》;

  2、《民事上诉状》。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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