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企业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二、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事项,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的规定执行,员工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三、根据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书面确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金国清系董事兼副总经理霍新潮之配偶且为董事霍中菊之夫妹;王全国系董事兼副总经理霍新潮之姐夫;吴登科系董事会秘书姚芦玲之配偶。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前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前述人员自愿放弃其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享有的持有人会议提案权、表决权,且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本次员工股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之间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对应的股东大会的出席权、表决权、提案权。因此本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26日通过邮件和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通知期限,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陈文晓先生、姜晏先生、董舟江先生、王丽女士,共4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金雷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金雷、霍新潮、霍中菊、金锦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在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会议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此外,本议案已经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为配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何要求,公司拟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金雷、霍新潮、霍中菊、金锦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在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为规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金雷、霍新潮、霍中菊、金锦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员工持股计划审议通过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
(四)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五)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六)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归属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七)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八)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4)。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26日(星期三)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提前通知期限,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仪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利霞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制定《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计划推出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内容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4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2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由公司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1-3,作为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及与参与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于2024年7月12日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24年7月12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四)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姚芦玲、马翊倍
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26号
邮编:311800
联系电话:0575-87602009
传真:0575-87382768
电子邮箱:hwdmb@jsspring.com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年2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80
2、投票简称:华纬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出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