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7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徐善水先生外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取得徐善水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的相关说明。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9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6月14日,公司实施了首次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已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二)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3%。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4.58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4.12元/股,已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14,367,627.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