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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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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实全球产业升级股票发起式(QDII)
2024年7月4日
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7月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24年7月5日起(含2024年7月5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本基金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业务后,将仍然对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进行限制:本基金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如超过1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具体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3)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网站www.jsfund.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关于嘉实全球创新龙头股票(QDII)

  2024年7月4日

  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7月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24年7月5日起(含2024年7月5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本基金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业务后,将仍然对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进行限制:

  嘉实全球创新龙头股票(QDII)人民币A和嘉实全球创新龙头股票(QDII)人民币C: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如超过1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

  嘉实全球创新龙头股票(QDII)美元: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不得超过15万美元,如超过15万美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

  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具体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3)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网站www.jsfund.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关于嘉实全球价值股票(QDII)

  2024年7月4日

  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7月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24年7月5日起(含2024年7月5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本基金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业务后,将仍然对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进行限制:

  嘉实全球价值股票(QDII)人民币: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如超过1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

  嘉实全球价值股票(QDII)美元现汇: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不得超过15万美元,如超过15万美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

  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具体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3)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网站www.jsfund.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关于嘉实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调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保留位数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嘉实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为满足基金投资者的需求、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途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于2024年7月4日起对嘉实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调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保留位数,并对《嘉实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嘉实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作相应修改,同时根据最新适用的法律法规完善相关表述并更新了基金管理人信息。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分类情况

  本基金按照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C类两类份额。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实施后,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1820),收取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本基金原有基金份额全部自动划归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1755),收取申购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一)基金费率及分类规则

  1、基金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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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率

  1、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A类基金份额适用费率按单笔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申请分别计算。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业务实行申购费率优惠,详见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同时开通后端收费模式(包括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通过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直销系统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后端收费可进行费率优惠,具体详见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0。

  2、赎回费率

  本基金对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所收取的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基金管理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7天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30天少于90天的投资人收取0.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90天少于180天的投资人收取0.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180天少于365天的投资人收取0.5%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365天少于730天的投资人收取0.25%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所收取的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基金管理人将其总额的100%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

  (三)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与定投

  投资者可自2024年7月4日起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以及定投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考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与该类基金份额首笔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致。

  (四)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调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保留位数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保留位数,由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保留3位修改为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保留4位。

  三、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就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及调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保留位数等事项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嘉实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前后文对照表》、《嘉实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前后文对照表》。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于2024年7月2日在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更新。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日

  附件:《嘉实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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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嘉实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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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嘉实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30ETF(QDII)

  2024年7月4日

  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7月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在2024年7月4日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2)2024年7月5日起(含2024年7月5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若节假日安排、美国证券市场、中国香港证券市场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为避免因美国假期、香港假期等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4)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网站www.jsfund.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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