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以人民币60,101.5796万元的价格出售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房产”)100%股权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含剥离企业)对剥离企业的应收款债权,交易对手方为连云港达利鸿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利鸿林”)。近日,公司已完成房产剥离全部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关于互为担保对应的或有债权债务处理参照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进行具体实施。公司将根据《产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对过渡期损益及资金往来进行结算,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披义务。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公开挂牌出售子公司股权及相关债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开挂牌转让银亿房产100%股权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含剥离企业)对剥离企业的应收款债权。
2024年5月,公司与达利鸿林签订合同,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决定,根据公开挂牌结果(或公开竞价结果),公司将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人民币 601,01.5796万元转让给达利鸿林,成交价款通过宁波产权交易中心结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3日、2024年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 (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2024-037)。
二、进展情况
根据合同,达利鸿林向公司支付了标的股权转让款,同时,公司已完成房产剥离全部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关于互为担保对应的或有债权债务处理参照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进行具体实施,公司将根据合同对过渡期损益及资金往来进行结算,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披义务。
三、报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