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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24-032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继增先生召集和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6月23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2024年6月修订草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赵伟先生、颜浩先生、郭鑫先生、何枫先生、高耸先生、刘雷先生、任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张国栋先生、梁永和先生、袁林先生、宋飞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宋飞是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尚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7月22日下午15时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24-033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洛州先生召集和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6月23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周胜强先生、赵现华先生二人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上述监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24-035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赵伟先生、颜浩先生、郭鑫先生、何枫先生、高耸先生、刘雷先生、任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张国栋先生、梁永和先生、袁林先生、宋飞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宋飞是会计专业人士。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第五届董事会正常履行职责。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29日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伟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3年出生,毕业于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MBA、商业硕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董事长兼总裁,中国耐火材料行业协会副会长,兼任洛阳利尔功能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日照瑞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天津瑞利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海南利尔智慧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前海众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威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秦皇岛市首耐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27,166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赵继增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颜浩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3年出生,材料学硕士。现任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裁,兼任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瑞利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利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海南利尔智慧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武汉威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秦皇岛市首耐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颜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郭鑫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2000年加入公司财务部,历任主管会计、会计机构负责人,现任本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兼任辽宁中兴矿业有限公司监事、苏州盛曼特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威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郭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何枫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7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洛阳利尔中晶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洛阳利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历任公司采购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兼采购中心主任。现任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兼任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武汉威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何枫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何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高耸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6月入职洛阳利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2018年6月至2020年11月任洛阳利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高耸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7,8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刘雷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2008年至今在洛阳利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营销部部长、功能三厂厂长、总经理助理,现任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兼任洛阳利尔功能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汉威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刘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任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材料学硕士。2007年7月入职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部长、技术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秦皇岛市首耐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任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国栋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7年出生,工学硕士。1982年9月至2017年10月任辽宁科技大学教授,2017年10月至2023年5月任辽宁省非金属矿工业协会秘书长,2023年5月至今任辽宁省非金属矿工业协会顾问。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国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梁永和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9年出生,工学博士,教授,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1985年至今任武汉科技大学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梁永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袁林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2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硕博士生导师。自1983年毕业后一直致力于耐火材料的研究及技术开发工作,曾就任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任中国硅酸盐学会耐火材料分会理事长、洛阳理工大学特聘教授、武汉科技大学兼职教授、辽宁科技大学兼职教授、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先后主持了国家“七五”-“十三五”多项耐火材料领域科技攻关项目,863项目3项,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1项,国家科技支撑项目2项、科研院所项目4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1项。荣获国家奖1项、省部级奖11项,市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主编《建材工业耐火材料》、《绿色耐火材料》专业著作2部,参编《耐火材料手册》专业著作1部,发表论文百余篇,申请专利84项,授权59项。

  袁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宋飞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1982年9月入职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历任一分厂任会计、八分厂任财务科长、审计部部长助理、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助理财务总监兼财务部长、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执行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曾兼任洛玻集团加工玻璃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部长;2013年8月至2014年11月在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裁;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在武汉启瑞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8年1月至今在洛阳市瑞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目前兼任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栾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科技大学会计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老师、北京瑞金万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河南君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

  宋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24-036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周胜强先生、赵现华先生二人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相关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上述监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第五届监事会正常履行职责。公司对第五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9日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周胜强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5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7年入职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技术部技术员、质量部副部长、质量部部长职务,现任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职务、总裁办公室主任职务,兼任辽宁利尔镁质合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青海利尔镁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周胜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赵现华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级工程师职称。2013年入职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研发部门技术员、研发部门项目组长、研发部部长职务,现任海城利尔麦格西塔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辽宁利尔镁质合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赵现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24-034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增加经营范围情况

  1、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以下内容:

  会议及展览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展台设计及搭建服务;检验检测服务。

  2、增加后的经营范围变更为:

  许可经营项目:制造耐火材料制品

  一般经营项目:耐火材料的技术开发、施工总承包;销售耐火材料制品、耐火陶瓷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节能保温材料、矿产品、钢材、机电设备、金属材料、煤炭及焦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会议及展览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展台设计及搭建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定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章程(2024年6月修订草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事项须提请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公司章程》事项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24-037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22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22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9:15一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至2024年7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本次股东大会须回避表决的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伊川产业集聚区洛阳利尔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

  9、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7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6月29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1)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3-5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如委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及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7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会议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工业园

  联 系 人:曹小超

  电    话:010-61712828

  传    真:010-61712828

  邮    编:10221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92”,投票简称为“利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7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提案5.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授权先生 (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注:在议案投票时,请在对应议案相应的授权意见下打“√”;针对同一议案,同时在 “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选择两个或以上选项打“√”的,按废票处理。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投给该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单位(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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