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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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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4-057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四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四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4年7月19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四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四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四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四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19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上午9:15至2024年7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特此提请A股股东注意:所有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对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将视同其对2024年第四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相同内容的议案进行了同样的表决;参加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将分别在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四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上表决。

  6、股权登记日时间:2024年7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 A 股股份的股东,以及于H股股权登记日香港联合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H股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024年第四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于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2024年第四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于H股股权登记日下午香港联合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H股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七大街7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二)2024年第四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三)2024年第四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1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提案2-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24年第四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提案全部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24年第四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提案全部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提案均属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7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七大街71号,邮编:300457,传真:022-66252777。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参会股东登记表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参会股东登记表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参会股东登记表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会股东登记表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须在2024年7月16日16:00前送达本公司;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2-66389560

  联系邮箱:securities@asymchem.com.cn

  联系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七大街71号,邮编:300457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H股股东参会事项详见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发布的股东大会会议通告及通函。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2024年第四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21”,投票简称: “凯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2: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1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1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1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1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19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上午9:15至2024年7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参会股东登记表

  ■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三: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完毕。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1、委托人身份证号码(附注2):

  2、股东账号:                持股数(附注3):

  3、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署(附注4):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则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表决票。对累积投票事项同意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填写同意票数,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请填写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无须填写本栏。

  3、请填写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该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代理投票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

  附件四:

  2024年第四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完毕。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1、委托人身份证号码(附注2):

  2、股东账号:                持股数(附注3):

  3、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署(附注4):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则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表决票。对累积投票事项同意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填写同意票数,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请填写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无须填写本栏。

  3、请填写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该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代理投票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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