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6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7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提供审计服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截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5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3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2人。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171.4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4,627.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580.35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62家,审计收费总额6,311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12名从业人员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各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程晓曼

  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在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南微医学(688029)、仲景食品(300908)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田大庆

  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年开始在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基蛋生物(603387),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付敏敏

  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在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法尔胜(000890),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地区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本期上市公司年报审计费用暂定98.5万元(不含独立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的部分子公司审计费用),内控审计费用暂定10万元,与上期持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实际审计服务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审核,对公证天业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专业服务能力和资质表示认可。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公证天业严格遵循了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时,鉴于公证天业熟悉公司业务,收费合理,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5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1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和其他列席人员。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财务总监列席了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薛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公告披露日,“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毕并进行试生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将“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以及后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076)。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胡人杰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胡人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不得少于三人,因此公司现补选常慧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2024-078)。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4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1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和公司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俊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充分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公告披露日,“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毕并进行试生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将“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以及后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076)。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聘请了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在审计期间内恪尽职守,做到了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为了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东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9)。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6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募投项目”),该项目系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投项目终止或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1,116.16万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7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已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含税)人民币5,000,000.00元后,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95,000,0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4月29日到位,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0]验字第90023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39,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2,561,000.00元。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978,55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9,999,977.01元,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保荐费后的余额2,177,803,577.01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资金于2022年5月18日全部到位,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2]验字第90024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468,856.18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75,531,120.83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日和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9,977.75万元和该募投项目专户累积理财收益和利息变更至“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

  注2: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29日和2024年2月20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18万吨可兰素项目”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60万吨车用尿素项目”结项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18,440.02万元和对应募投项目专户累积理财收益和利息(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29日和2024年2月20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18万吨可兰素项目”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60万吨车用尿素项目”结项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18,440.02万元和对应募投项目专户累积理财收益和利息(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次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和节余原因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毕并进行试生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16.16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共计节余募集资金1,116.16万元,占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的3.93%。募集资金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791910170510601账户。

  该项目使用募集的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超过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减去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主要系募集资金产生的理财收入和存款利息所致。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保证项目顺利进展的前提下,公司充分利用现有技术优势和行业经验,优化项目的各个环节,加强费用控制和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较好地控制了采购的成本,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

  2、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上述募投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1,116.16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以及后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待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就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风险提示

  通过合资公司宜春龙蟠时代锂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与销售碳酸锂,可以保障公司供应链的稳定性,对公司开拓锂电池产业链有着积极意义,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但鉴于项目建成试生产后还需经历一段时间的产能爬坡期,后续实际运营情况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产能利用等方面的影响,可能出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0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投资种类:银行理财产品。

  ●  现金管理投资金额:人民币13,000万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其中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0.4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7.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一、前次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

  注:上述理财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期较长,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存储效益,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有序。

  (二)现金管理投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各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987,55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9,999,977.0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4,468,856.18元(不含增值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75,531,120.8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5月18日到账,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2]验字第90024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投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本次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投资方式

  1、本次委托理财的基本信息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

  2、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1)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

  ■

  (2)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

  ■

  (五)投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为62天和60天。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其中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0.4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7.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止。该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的投资产品,公司经营管理层已经对其投资风险进行了严格的事前评估,评估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使用额度未超过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尽管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投资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运营。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披露义务。

  4、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截止到2024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6.49%,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1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4年3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5.31%,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比例为3.91%,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0.74%。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9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7月1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15日

  至2024年7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登记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七)登记时间:2024年7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八)联系人:殷心悦

  联系电话:025-85803310

  邮    箱:lpkj@lopal.cn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为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一切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进入会场;

  3、凡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内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7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8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胡人杰先生递交的关于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的辞职报告。胡人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并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胡人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目前,胡人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因胡人杰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胡人杰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补选监事到位后生效。在辞职生效之前,胡人杰先生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胡人杰先生自2021年9月起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对胡人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已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拟补选常慧红女士为公司监事,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该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9日

  附件:常慧红女士简历

  常慧红女士:女,199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20年至今,历任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融资专员、投融资管理部主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期,常慧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