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5月17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时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4月26日公司规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近期,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了理财产品共计251,000万元;同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赎回了前期购买的已到期理财产品共计230,000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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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赎回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于2024年4月至6月期间赎回了前期购买的理财产品共计230,000万元,以上理财产品收益合计7,896.63万元均已按期到账。上述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规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投资风险采取了下述措施:
1、按照审慎投资的原则,公司资金财务部负责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报公司内部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实施内部监督,并在审计过程中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检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5、当产品发行主体的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及风险控制措施,并提示风险。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经营层已对现有经营活动进行了充分的测算,并且做好了相关的资金安排,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得以提高,公司收益有所增加。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及尚未赎回理财产品情况
包括本公告涉及的理财产品在内,公司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及尚未赎回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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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本公告日,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额度内,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总金额共计542,150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