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金鑫中路99号(江宁开发区)公司A309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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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立华先生主持;
2、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肖兰花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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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华诗影、郑子萱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