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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34     证券简称:西高院      公告编号:2024-019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在西安市莲湖区西二环北段18号公司综合楼51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惠云霞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审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4-017)。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34     证券简称:西高院     公告编号:2024-018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考核和薪酬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考核和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毛江先生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公司董事,任期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考核和薪酬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会考核和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贾涛先生提名,补选毛江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考核和薪酬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的董事会考核和薪酬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张蕾女士(主任委员)、李玲女士、毛江先生。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34     证券简称:西高院      公告编号:2024-017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8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且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以上资金额度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6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914.48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2,069.1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090.8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978.30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6月13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39142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募投项目建设:

  单位:万元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4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5)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8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五)投资期限

  以上资金额度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4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3日。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员全权办理上述现金管理业务,并指派专人负责相关产品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建立相关业务流程和监察监督机制。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具体实施部门及相关人员将建立台账,及时跟踪理财进展情况,实时关注和分析现金管理产品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六、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8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且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以上资金额度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员全权办理上述现金管理业务,并指派专人负责相关产品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建立相关业务流程和监察监督机制。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8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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