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宁波金田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高导”)
宁波金田电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电材”)
宁波金田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有色”)
香港铭泰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铭泰”)
金田铜业(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金田”)
宁波科田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田磁业”)
以上被担保人除科田磁业为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外,其余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田高导、金田电材、金田有色、香港铭泰、越南金田及控股子公司科田磁业提供最高限额107,923.36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其中8,200万美元按2024年6月26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7.1248折算)。
截至2024年6月26日,公司及子公司已为金田高导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5,524.41万元;已为金田电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4,800.04万元;已为金田有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210.00万元;已为香港铭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414.47万元(其中2,584.56万美元按2024年6月26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7.1248折算);已为越南金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3,542.02万元(其中7,514.88万美元按2024年6月26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7.1248折算);已为科田磁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965.09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4年6月26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24,681.45万元(其中10,709.30万美元按2024年6月26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7.1248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7.78%。本期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与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签署《抵押合同》,为金田高导向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申请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借款本金为9,5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金田电材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高限额为15,0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金田有色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限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
4、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出具《公司保证函》,为香港铭泰因外汇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而应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承担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1,200万美元。
5、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向摩根士丹利国际有限公司出具《保证函》,为香港铭泰履行其与摩根士丹利国际有限公司签订的主协议及附录项下义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限额为2,000万美元。
6、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向越南科技商业股份银行-西贡分行出具《担保函》,为越南金田向越南科技商业股份银行-西贡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的本金最高限额为5,000万美元。
7、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科田磁业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高限额为15,000万元人民币。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9日、2024年5月1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计划提供担保累计不超过2,482,080.00万元人民币,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下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拟提供担保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1、金田高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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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田电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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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田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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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香港铭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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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越南金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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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科田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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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田高导、金田电材、金田有色、香港铭泰、越南金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科田磁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被担保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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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3年度数据经审计,2024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拟为金田高导向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申请借款提供9,500万元人民币的抵押担保。
1、本次担保的借款本金为9,500万元人民币。
2、本次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
3、抵押物:公司部分工业土地及厂房。
(二)公司拟为金田电材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本次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15,0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公司拟为金田有色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被担保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
2、本次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公司拟为香港铭泰因外汇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而应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承担的债务提供不超过1,2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自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日起三年。
2、本次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1,200万美元。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五)公司拟为香港铭泰履行其与摩根士丹利国際有限公司签订的主协议及附录项下义务提供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保证担保。
1、本次保证于2027年6月30日到期。
2、本次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2,000万美元。
(六)公司拟为越南金田向越南科技商业股份银行-西贡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担保。
1、本次担保于2027年6月27日到期。
2、本次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5,000万美元。
(七)公司拟为科田磁业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本次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15,0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对子公司在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新增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被担保方金田高导、香港铭泰、越南金田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该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的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6月26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24,681.45万元(其中10,709.30万美元按2024年6月26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7.1248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7.78%。截至公告披露日,无逾期担保。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