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号:2024-26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任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中国石化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履行民主程序,张征先生、卞凤鸣先生和张春生先生(简历见附件)当选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中国石化”)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起至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8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的简历
张征,55岁。张先生是国际商务师,大学毕业。2018年12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外事局副局长、港澳台办公室副主任,中国石化国际合作部副主任(按部门正职管理);2019年10月起任中国石化董事会秘书局主任;2019年12月起任中国石化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综合管理部副主任(按部门正职管理);2020年1月起任中国石化证券事务代表。
卞凤鸣,58岁。卞先生是正高级工程师,博士研究生毕业。2017年1月起任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20年4月起任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20年12月起任中国石化科技部总经理,中国石油化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春生,59岁。张先生是高级工程师,大学毕业。2016年1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8年9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石化金陵分公司代表;2022年5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中国石化金陵分公司代表。
除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上述职工代表监事与中国石化或中国石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职工代表监事未持有任何中国石化股份,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号:2024-23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石化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简称“股东年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简称“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简称“H股类别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4年6月28日
(二)股东年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合称“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号北京港澳中心瑞士酒店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出席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出席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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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股东大会由中国石化董事会(简称“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马永生先生主持。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中国石化《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会议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长马永生先生,董事赵东先生、李永林先生、吕亮功先生、喻宝才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毕明建先生出席了股东大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蔡洪滨先生、吴嘉宁先生、史丹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2人,监事邱发森先生、郭洪金先生出席了股东大会;监事会主席张少峰先生、翟亚林先生、尹兆林先生、陈尧焕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股东大会;
3、高级副总裁万涛先生、财务总监寿东华女士、总地质师郭旭升先生列席了股东大会;
4、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黄文生先生出席了股东大会。
二、股东年会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中国石化《第八届董事会工作报告》(包括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中国石化《第八届监事会工作报告》(包括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审计的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中国石化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授权中国石化董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毕马威为中国石化2024年度外部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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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注册资本变动、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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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授权中国石化董事会决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给予中国石化董事会增发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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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授权中国石化董事会回购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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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中国石化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和监事会监事服务合同(含薪酬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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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
1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董事(不含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反对票数为:马永生4,816,446,310票;赵东519,082,523票;钟韧1,028,394,789票;李永林564,394,155票;吕亮功485,179,094票;牛栓文446,325,573票;万涛446,325,573票;喻宝才564,394,155票。
13、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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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票数为:徐林108,128,084票;张丽英11,909,136票;廖子彬226,196,666票;张希良60,350,154票。
14、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监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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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票数为:张少峰100,619,120票;王安2,070,462,488票;戴立起100,619,120票;谈文芳2,070,462,488票;杨延飞2,070,462,488票;周美云100,619,120票。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累积投票议案
13.00 关于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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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7、8、9、10为特别决议议案,已分别获得出席股东年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授权中国石化董事会回购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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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分别获得出席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江山、李杨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中国石化《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有效。
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先机会计师行有限公司被委任为股东大会的点票监察员。
五、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号:2024-25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石化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简称“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以书面方式召开。
应出席会议的监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选举一致同意:张少峰先生为中国石化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8日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号:2024-24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石化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简称“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以现场方式在北京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马永生先生主持。
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2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2人。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并批准以下事项和议案:
一、选举马永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赵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二、任命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具体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马永生,委员赵东、李永林、徐林、张丽英组成。
(二)审计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廖子彬,委员徐林、张丽英、张希良组成。
(三)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主任委员马永生,委员钟韧、万涛、张希良组成。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徐林,委员钟韧、廖子彬组成。
(五)提名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张丽英,委员马永生、廖子彬组成。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赵东为公司总裁,聘任黄文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2024年6月28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审议并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永林、吕亮功、牛栓文、万涛、喻宝才为高级副总裁,寿东华为财务总监,黄文生、郭洪金、许毅、李玉杏为副总裁,郭旭升为总地质师,刘家海为安全总监。聘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2024年6月28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审议并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6月2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并一致同意该议案中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关于委任香港联交所授权代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委任赵东、黄文生为香港联交所授权代表,张征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事务代表。
寿东华、黄文生、郭洪金、许毅、李玉杏、郭旭升、刘家海的简历详见附件,其他人员的简历见中国石化于2024年5月14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数均为12票,均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黄文生
2024年6月28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寿东华,55岁。寿女士是正高级会计师,工商管理硕士。2017年8月起任中国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2018年9月起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12月起任中国石化财务部总经理;2023年10月起任中国石化海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20年1月起任中国石化财务总监。
黄文生,57岁。黄先生是正高级经济师,大学毕业。2018年6月起任中国石化资本和金融事业部主任;2018年7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2012年5月起任中国石化董事会秘书,2014年5月起兼任中国石化副总裁。
郭洪金,58岁。郭先生是正高级工程师,博士研究生毕业。2018年3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总经理;2018年12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石化江汉油田分公司总经理;2019年7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中国石化江汉油田分公司代表;2021年5月起任中国石化监事;2022年5月起任中国石化职工代表监事。2020年4月起任中国石化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总经理。
许毅,57岁。许先生是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毕业。2019年3月起任中国石化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2019年8月起任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20年12月起任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中国石化化工销售(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石化化工事业部副总经理。2024年4月起任中国石化化工事业部总经理,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李玉杏,57岁。李先生是正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毕业。2019年10月起任中国石化广西石油分公司代表、中国石化集团广西石油总公司党委书记;2021年7月起任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石化油品销售事业部副总经理,中国石化集团销售实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23年9月起任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石化油品销售事业部总经理,中国石化集团销售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石化(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郭旭升,59岁。郭先生是正高级工程师,博士研究生毕业,中国工程院院士。2016年6月起任中国石化勘探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20年11月起任中国石化副总地质师;2022年7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院长、党委副书记,中国石化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4年1月起任中国石化总地质师。
刘家海,58岁。刘先生是正高级工程师,博士研究生毕业。2018年8月起任中国石化武汉分公司代表,中国石化集团武汉石油化工厂党委书记,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7月起任中国石化安全监管部总经理。2023年5月起任中国石化健康安全环保管理部总经理。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外,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与中国石化或中国石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任何中国石化股份,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