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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2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王霖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霖先生因个人家庭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职务。

  ●  根据公司与王霖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知识产权归属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文件,双方已明确约定关于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王霖先生对其知悉的公司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  王霖先生在职期间负责的工作已妥善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及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拥有专业的研发技术人才队伍,人才梯队健全,研发团队能够支持公司现有及未来核心技术及产品的持续研发工作。

  一、关于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具体情况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履职情况

  王 霖,男,198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上海飞利浦照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高级光学工程师,公司高级光学研究员、核心技术人员。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及专利技术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霖先生任职期间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完整性的情形;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及研发项目的正常开展。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王霖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知识产权归属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相关协议文件,双方已明确约定关于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王霖先生对其知悉的公司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王霖先生存在违反保密义务和竞业禁止条款的情形。

  (四)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霖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4,252股,并通过公司持股平台深圳市光峰宏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部分股份。王霖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规则中关于核心技术人员减持股份的规定及其作为核心技术人员时做出的相关承诺。

  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注重研发人才培养,拥有专业的研发技术人才队伍,人才梯队健全。公司现有研发团队结构完整,不存在对单一核心技术人员重大依赖,王霖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

  三、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变动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霖先生在职期间负责的工作已妥善交接,并已确认其与公司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与其辞任核心技术人员职务有关的事宜需提请公司股东关注,公司对王霖先生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及各项技术研发工作均正常推进,公司研发团队和研发体系结构完整,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未对公司的研发管理、生产经营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研发团队能够支持公司现有及未来核心技术及产品的持续研发工作。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3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红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现金分红金额:由0.07元/股(含税)调整为0.06986元/股(含税)。

  ●  本次调整原因: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股份回购以及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导致本次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

  ●  公司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调整前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6月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32,084,193.96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09%。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二、调整原因及调整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公告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新增股份2,528,250股,公司股本总数由462,605,378股增至465,133,628股。同时,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新增1,582,733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总数为5,842,483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总数465,133,628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5,842,483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为459,291,145股。公司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07元(含税)调整为0.06986元(含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① 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数)= 32,084,193.96÷(465,133,628-5,842,483)≈0.06986元(含税)。

  ② 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数)=0.06986×(465,133,628-5,842,483)=32,086,079.39元(含税,本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届时具体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综上,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06986元/股(含税),利润分配总额为32,086,079.39元(含税),届时具体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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