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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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本次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6月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6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9,177,90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501,977,571股的0.6481%,回购最高价格人民币21.19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人民币19.05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592,168,071.99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同时,根据“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6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9,260,23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501,977,571股的比例为1.0942%,与前次(2024年6月21日)公司披露数相比增加0.277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2.94元/股,最低价为19.0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37,268,384.98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