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14:4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金鹰影视文化城圣爵菲斯大酒店欢城三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艳忠先生主持。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上午9:15至2024年6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6人,代表股份333,844,6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5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290,058,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6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7人,代表股份43,786,1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88%。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5人,代表股份97,702,7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23%。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列入公司《关于召开2023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全部议案,并对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进行了单独计票,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494,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115%;反对36,298,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729%;弃权5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352,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948%;反对36,298,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519%;弃权5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议案二: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494,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115%;反对36,298,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729%;弃权5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352,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948%;反对36,298,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519%;弃权5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议案三: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494,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115%;反对36,298,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729%;弃权5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352,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948%;反对36,298,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519%;弃权5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议案四: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847,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173%;反对35,996,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823%;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705,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1563%;反对35,996,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425%;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以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403,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8468%;反对36,298,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519%;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403,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8468%;反对36,298,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519%;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议案六:关于制订《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96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524%;反对35,811,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269%;弃权6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822,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761%;反对35,811,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531%;弃权6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议案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530,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224%;反对36,313,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772%;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388,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8319%;反对36,313,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669%;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议案八:关于修订《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530,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224%;反对36,313,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772%;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388,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8319%;反对36,313,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669%;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议案九:关于修订《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451,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987%;反对36,377,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966%;弃权1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309,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508%;反对36,377,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330%;弃权1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议案十: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韵洪传播科技(广州)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033,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777%;反对43,581,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543%;弃权2,230,0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891,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1116%;反对43,581,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059%;弃权2,230,0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2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五、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监事和高管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