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4-03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3、为尊重和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提案,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时均进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13: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9:15-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10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召开。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礼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人,代表股份数1,253,787,1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35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5人,代表股份数533,827,2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029%;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9人,代表股份数719,959,9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321%。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情况
(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2)公司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提案均获得通过。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非累积投票提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的“占比”,指每项提案同意、反对、弃权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第6.00项提案涉及关联交易,需进行逐项表决。股东大会进行逐项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也未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对第6.01项提案《预计与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为464,686,400股。对第6.03项提案《预计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为113,586,269股。
第13.00项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累积投票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累积投票提案,全部候选人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均超过50%,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第13.00项提案获表决通过系第15.00项提案、第16.00项提案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因第13.00项提案获表决通过,第15.00项提案、第16.00项提案的表决结果有效。
第15.00项累积投票提案的各项子提案均获得通过,吴礼顺先生、王芳女士、青美平措先生、梁望南先生、葛长风女士、高天相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第16.00项累积投票提案的各项子提案均获得通过,李旭冬先生、刘晓华女士、余剑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第17.00项累积投票提案的各项子提案均获得通过,张长宇先生、王学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
注:上表中的“占比”,指中小股东对每项提案同意、反对、弃权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二)累积投票提案
■
五、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余平、李睿智
3、结论性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4-031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在北京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经全体董事一致推举,会议由吴礼顺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列明的各项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吴礼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吴礼顺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青美平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青美平措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后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委员的议案》
(一)选举董事吴礼顺先生、董事王芳女士、董事梁望南先生、董事高天相先生、独立董事余剑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并由董事吴礼顺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二)选举独立董事余剑峰先生、独立董事刘晓华女士、董事青美平措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委员,并由独立董事余剑峰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三)选举独立董事李旭冬先生、独立董事刘晓华女士、董事葛长风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由独立董事李旭冬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四)选举董事王芳女士、董事梁望南先生、独立董事李旭冬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并由董事王芳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王芳女士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和首席信息官的议案》
(一)同意继续聘任马东军先生、邱巍先生、陈彬霞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同意继续聘任屈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同意继续聘任马东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四)同意继续聘任卢国聪先生为公司合规总监,任期三年,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五)同意继续聘任王国峰先生为公司首席风险官、首席信息官,任期三年,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财务总监的聘任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4-03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经全体监事一致推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长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列明的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长宇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张长宇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披露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备查文件: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4-033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形成决议,选举孙蕤、李劲、施维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相同。
上述三名职工代表监事与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上述三名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孙蕤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孙蕤先生于1994年8月至1999年9月就职于广州证券交易中心会员部、投资部,1999年10月至2001年1月任联合证券广州华乐路营业部投资咨询部副经理。孙蕤先生于2001年2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证券投资部研究员、清算托管部综合管理主管、高级清算师、交易管理总监、运营管理部负责人兼资产托管部负责人,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运营管理部负责人。
截至目前,孙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监事的情形。
2、李劲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李劲先生于2012年7月至2014年8月就职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法律合规部法律合规岗、经纪业务组负责人,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法律合规部审核组负责人。
截至目前,李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监事的情形。
3、施维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施维女士2005年7月至2010年11月,任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日报社记者、理财周报社编辑、首席记者、华南新闻中心主任。施维女士于2010年12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总裁办公室品牌管理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投资者关系管理组负责人,兼任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施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4-034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于2024年6月28日形成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顺利完成换届选举相关工作。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以及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委员,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吴礼顺先生(董事长)、青美平措先生(副董事长)、王芳女士、梁望南先生、葛长风女士、高天相先生;
(2)独立董事:李旭冬先生、刘晓华女士、余剑峰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以上九名董事组成,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2、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1)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吴礼顺先生(主任委员)、王芳女士、梁望南先生、高天相先生、余剑峰先生;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余剑峰先生(主任委员)、刘晓华女士、青美平措先生;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李旭冬先生(主任委员)、刘晓华女士、葛长风女士;
(4)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王芳女士(主任委员)、梁望南先生、李旭冬先生。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张长宇先生(监事会主席)、王学锋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孙蕤先生、李劲先生和施维女士。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以上五名监事组成,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披露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继续聘任王芳女士为公司总裁;
2、继续聘任马东军先生、邱巍先生、陈彬霞女士为公司副总裁;
3、继续聘任屈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4、继续聘任马东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5、继续聘任卢国聪先生为公司合规总监;
6、继续聘任王国峰先生为公司首席风险官、首席信息官。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四、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臧莹女士、独立董事罗飞先生、独立董事彭沛然先生、独立董事刘晓蕾女士因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将不在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臧莹女士、罗飞先生、彭沛然先生、刘晓蕾女士未持有公司任何股份。
公司董事会对臧莹女士、罗飞先生、彭沛然先生、刘晓蕾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会秘书屈婳女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3838868
传真号码:0755-23838877
电子邮箱:IR@fcsc.com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王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王芳女士2000年6月至2004年9月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支持部经理,2004年10月起历任公司首席律师、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合规总监、副总裁、常务副总裁、总裁。现任公司董事、总裁,兼任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资本”)董事、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华基金”)董事、深圳市第一创业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
截至目前,王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马东军先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1968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马东军先生1991年8月至2001年12月先后任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和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01年12月至2003年5月任深圳同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05年7月至2007年3月任日域(美国)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国际财务总监,2007年7月至2012年1月任深圳发展银行总行稽核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马东军先生于2012年2月加入公司,曾任计划财务部负责人,2013年8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3月至2017年10月任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4年6月至2016年4月任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期货”)监事,2016年4月至2020年5月任一创期货董事,2018年6月至2021年6月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兼任创新资本董事兼总经理、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资”)董事、银华基金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马东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邱巍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8月出生,高级经济师,博士研究生学历。邱巍先生于1990年9月至1994年7月任汕头大学科研处科员,于2000年7月至2011年3月任深圳发展银行广州分行公司部和零售部总经理、科韵支行行长、总行贸易融资部副总经理,2011年4月至2014年5月任广东南粤银行总行副行长。邱巍先生于2014年6月加入公司,曾任企业融资部负责人,2021年4月至2021年10月兼任一创投资董事,现任公司副总裁,兼任广东一创恒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目前,邱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陈彬霞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陈彬霞女士2009年4月至2011年8月任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部投资经理,2011年8月至2017年4月任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投资交易部总经理,2017年4月至2019年3月任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2019年3月至2021年5月任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陈彬霞女士于2021年5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目前,陈彬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屈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屈婳女士自2007年9月起历任公司法律合规部合规经理、固收与投资组负责人、法律合规部负责人、公司总裁业务助理,2011年7月至2017年10月兼任一创投资监事,2014年7月至2017年10月兼任创新资本监事,2015年2月至2020年3月兼任北京元富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6年7月至2021年4月兼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屈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6、卢国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卢国聪先生具有执业律师资格,2006年7月至2015年6月就职于深圳证监局,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2015年6月至2018年7月就职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合规与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兼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监事长。卢国聪先生于2018年7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合规总监,兼任深圳市第一创业公益基金会理事。
截至目前,卢国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7、王国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9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王国峰先生2003年8月至2005年5月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中国计算机用户杂志社总编辑助理、副总编辑;2006年5月至2006年8月任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技术部研究员;2006年9月至2014年7月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裁、高级副总裁;2014年7月至2017年6月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7年7月至2021年1月任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王国峰先生于2021年1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首席风险官、首席信息官。
截至目前,王国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