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因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5条规定,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 公司实际控制人已于2024年1月26日归还了全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本金及利息,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31日与2024年4月27日完成了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工作,就《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相关问题已开展相应整改工作。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因公司2023年度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报告期内存在以下事项:(一)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二)关联交易披露不完整,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未能被识别;(三)部分收入与成本核算缺乏必要的审核和监督;(四)部分收入缺乏有效管理,确认不及时;(五)资金支付及供应商管理不到位;(六)在建工程转固依据不充分。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一)对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问题,公司已按会计差错更正要求完成对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账务处理,公司实际控制人已于2024年1月26日归还了全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本金及利息。
(二)对于关联交易披露不完整、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未能被识别的问题,公司已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进行了补充披露,更新完善了相应的关联方信息,修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部分条款并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规则和制度的学习,提升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识别,并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流程,以确保完整披露信息。
(三)对于部分收入与成本核算缺乏必要的审核和监督的问题,公司在原有工程成本部和会计核算部的基础上调整了成本管控部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公司管理流程,强化财务管理及成本管控体系,提升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并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四)对于部分收入缺乏有效管理、确认不及时的问题,公司将加强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时追踪项目状态并及时反馈,尤其是对已经完工尚未审价结算的项目加大管控力度,防止此类情况的发生。同时为全面做好公司应收账款催收,有效消除业务风险,保障公司正常运营,确保工作有目标、催收有成效,公司于2024年6月特制定了《应收账款催收管理细则》,设立综合协调组、法律服务组、现场催讨组、技术支持组,以保障应收账款催收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五)对于资金支付及供应商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工程部门为加强供应商管理,建立了供应商评价机制,并不断加强对供应商的成本核算管理,对现有供应商重新梳理、核对,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已于2024年2月26日在原有资金支付审批上完善成本管控审批等流程,对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
(六)对于在建工程转固依据不充分的问题,公司已制定了相关解决方案:
1、公司委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杭州分所对越龙山国际旅游度假区游乐项目进行审计并出具了《越龙山国际旅游度假区游乐项目投入情况专项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华兴杭州专字[2024]24008170017 号),公司已根据专项审计报告在2024年5月底进行了相应会计调整。
2、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元成旅游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浙江越龙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龙山度假”)51%的股权转让给天津同程旅游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同程”)。公司委托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了《浙江元成旅游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浙江越龙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51%股权涉及的浙江越龙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报告编号:浙联评报字[2024]第333号),双方以评估结果为基础协商确定转让对价为242,016,624.00元人民币,公司已收到天津同程支付的首期转让款121,008,312.00元,同时双方已在越龙山度假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3、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尤其是加强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发起、审批、验收等环节的内部控制。
4、加强专业知识学习,规范管理工作
(1)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对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的发起及时性、需要的资料完整性、金额的准确和完整性进行培训。
(2)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关于上市公司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培训,使其真正了解和掌握各项制度的内容、实质和操作规范要求,特别要强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的督导检查,切实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
(3)完善和加强内外部重大信息沟通机制,确保相关主体在重大事项发生的第一时间通知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对《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
5、强化内部审计职能,切实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工作规范的要求履行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并按要求及时向公司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汇报公司内部控制相关情况,严格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工作。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仍将持续完善内控制度的执行和审计监督机制,全面梳理和规范内控流程,加强对重点风险领域的内控检查,切实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5条规定,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