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9:15-9:25,9:30-11:30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99号金融城二期A4幢21层2105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代行)、总经理储开荣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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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通过现场投票的A股股东和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283,742,1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552%%;通过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6人,代表股份211,848,3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213%。通过现场投票的H股股东和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20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
注2: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2、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并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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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A股)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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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本提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公告与年度报告(H股)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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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本提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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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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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本提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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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本提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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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本提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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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本提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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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本提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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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本提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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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本提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与苏豪控股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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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本提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弘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及钟山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项议案,回避表决股份合计数为519,827,256股。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与苏豪控股贸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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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本提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弘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及钟山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项议案,回避表决股份合计数为519,827,256股。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与苏豪控股金融投资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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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本提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弘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及钟山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项议案,回避表决股份合计数为519,827,256股。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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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本提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和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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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本提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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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本提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弘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及钟山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项议案,回避表决股份合计数为519,827,256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白维、夏雪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